猪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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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光灿烂的午后,八岁的朱蓬春躺在自家院子的竹床上,面色蜡黄,嘴唇干裂得像是久旱的河床。这已经是高烧不退的第七天了,村里的郎中来看过,说是风寒入骨,开了几副药也不见好转。奶奶守在床边,用湿帕子一遍遍擦拭他的额头,爷爷蹲在门槛上抽着旱烟,眉头皱得能夹死苍蝇。 “这孩子怕是熬不过去了。”奶奶的声音带着哭腔,手上的动作却不敢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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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节 1

春光灿烂的午后,八岁的朱蓬春躺在自家院子的竹床上,面色蜡黄,嘴唇干裂得像是久旱的河床。这已经是高烧不退的第七天了,村里的郎中来看过,说是风寒入骨,开了几副药也不见好转。奶奶守在床边,用湿帕子一遍遍擦拭他的额头,爷爷蹲在门槛上抽着旱烟,眉头皱得能夹死苍蝇。

“这孩子怕是熬不过去了。”奶奶的声音带着哭腔,手上的动作却不敢停。

就在这时,天边飘来一朵祥云,云上站着一位白发白须的老者,正是天庭的太白金星。他本是下凡处理一桩猪妖作乱的尾巴,那猪妖已在数日前被他用拂尘收了精魄,化作一颗浑浊的珠子藏在袖中。路过此地时,他习惯性地用千里眼扫了一眼人间,却见一个小儿命火如风中残烛,眼看就要熄灭。

太白金星掐指一算,眉头微挑:“这孩子与那猪妖的精华竟有几分缘分?”

他低头看了看袖中那颗跳动不安的珠子——那是猪妖死后残留的本命精华,本该带回天庭炼化,可眼下这小儿的阳寿已尽,若无人干预,活不过今夜子时。太白金星沉吟片刻,终究是动了恻隐之心:“罢了,既是缘法,便帮你一把。”

他降下云头,化作一个寻常的老道士,敲开了朱家的门。奶奶见是道士,以为是来化缘的,正要打发,太白金星却径直走到竹床边,伸手探了探朱蓬春的额头,说:“这孩子还有救,只是需得一味药引。”

爷爷连忙问是什么药引,太白金星从袖中取出那颗浑浊的珠子,珠子里隐约能看见一头黑色野猪的虚影在挣扎嘶吼。他将珠子放在掌心,口中念了几句咒语,珠子便化作一道流光,钻进了朱蓬春的眉心。

朱蓬春的身体猛地弓起,发出一声痛苦的嘶吼,双眼翻白,手脚抽搐。奶奶吓得要去抱他,被太白金星拦住:“别碰他,这是药力在起作用。”

实际上,那根本不是药力,而是猪妖的精华正在与朱蓬春的灵魂融合。猪妖的凶戾、野性、力量,像洪水一样冲击着这个八岁孩童脆弱的神魂。太白金星之所以这么做,是因为他发现这朱蓬春的命格特殊,天生缺了一魂一魄,若不用妖魂填补,就算这次救回来,日后也是个痴傻呆愣的废人。

融合的过程痛苦万分,朱蓬春在竹床上翻滚嘶吼了整整半个时辰,声音都喊哑了,最后终于安静下来。他的高烧退了,脸色也恢复了红润,只是眉心隐隐有一道黑色的印记,像一头蜷缩的野猪,很快又隐没在皮肤下。

“好了,这孩子没事了。”太白金星说完,也不等朱家二老道谢,便化作一道清风消失不见。

奶奶和爷爷面面相觑,只当是遇到了神仙,连忙跪地磕头。而竹床上的朱蓬春悠悠转醒,只觉得浑身充满了力气,肚子饿得咕咕叫,嚷嚷着要吃三大碗米饭。二老喜极而泣,以为孙子是彻底好了,却不知从这一刻起,朱蓬春已经不再是纯粹的凡人,他的体内住着一头猪妖的灵魂碎片。

日子一天天过去,朱蓬春渐渐长大,身体比同龄的孩子壮实不少,力气也大得惊人,七岁就能抱起百斤重的石锁。只是他的饭量也跟着见长,一顿能吃五碗饭,奶奶总是笑骂他是“猪投胎”。朱蓬春也不恼,嘿嘿笑着继续扒饭。

他并不知道自己体内有什么异常,只是偶尔在月圆之夜会做奇怪的梦,梦见自己变成一头黑色的野猪,在深山老林里横冲直撞,追着老虎和豹子满山跑。每次醒来,他都觉得浑身燥热,需要去河边冲个凉水澡才能平静。

十岁那年夏天,朱蓬春像往常一样去村外的小河边摸鱼。河水清澈见底,游鱼穿梭在水草之间,他挽起裤腿踩进水里,双手探进水里去抓一条巴掌大的鲫鱼。正玩得开心,忽然听见上游传来一阵细微的啜泣声。

朱蓬春好奇地循声走去,绕过一片芦苇丛,看见一个穿着白裙的小女孩坐在河边的石头上,正抱着膝盖哭。那女孩看着比他小一些,头上扎着两个小髻,脸蛋圆润可爱,只是哭得梨花带雨,眼睛都红肿了。

“喂,你怎么了?”朱蓬春站在两步外,不敢靠太近,怕吓着她。

小女孩抬起头,泪眼朦胧地看了他一眼。这一看,她的瞳孔猛地一缩,像是看见了什么可怕的东西,整个人往后缩了缩,声音都在发抖:“你……你身上有妖怪的味道!”

朱蓬春愣住了,低头闻了闻自己的胳膊:“没有啊,我刚才下河摸鱼,只有鱼腥味。”

小女孩却死死盯着他,准确地说,是盯着他体表那一层凡人肉眼看不见的妖气。她不是普通的小女孩,而是东海龙王的小女儿,名叫敖灵儿,今年九岁。因为和父王大吵了一架,一气之下偷偷跑出龙宫,顺着水路游到了这条小河里,正伤心呢,却撞上了一个半人半妖的怪物。

敖灵儿从小在龙宫长大,见过各路水族妖怪,对妖气极为敏感。眼前这个男孩明明是人,身上却散发着猪妖的气息,而且那妖气还不弱,比她见过的那些小妖都要浓郁。她本能地想逃,可刚站起身,脚下一滑,扑通一声掉进了河里。

朱蓬春想也没想就跳进水里,三两下游到她身边,一把将她捞了起来。敖灵儿呛了几口水,咳得满脸通红,朱蓬春拍着她的背,笨拙地安慰道:“别怕别怕,我会游泳,不会让你淹死的。”

等敖灵儿缓过气来,她抬头看着眼前这个浑身湿漉漉的男孩,发现他虽然身上有妖气,但眼神清澈干净,没有半点凶戾之色。他救她的时候,动作小心翼翼,生怕弄疼了她,完全不像那些凶残的妖怪。

“你真的不是妖怪?”敖灵儿试探着问。

朱蓬春挠了挠头:“我当然是人了,我奶奶说我出生的时候可白净了,就是饭量大点,像猪一样能吃。”

敖灵儿被他逗笑了,破涕为笑。她发现这个男孩虽然长得普通,但笑起来憨憨的,让人莫名觉得亲近。她犹豫了一下,终于说出了自己的身份:“我叫敖灵儿,是东海龙王的女儿。”

朱蓬春眨眨眼,半天没反应过来:“龙王?就是那个管下雨的龙王?”

“对啊。”敖灵儿骄傲地挺了挺胸,随即又蔫了下来,“不过我现在不想回去了,父王凶我,说我不该偷他的夜明珠去玩,还说要关我一百年的禁闭。一百年啊,那得多无聊!”

朱蓬春虽然不太理解龙宫的事,但他知道被关禁闭不好受。他想了想,说:“那你先在我这儿待着吧,我每天给你摸鱼吃,河里的鱼可鲜了。”

就这样,两个半大的孩子成了朋友。敖灵儿不敢回龙宫,就在河边的树林里住了下来。朱蓬春每天偷偷从家里带饭给她,有时是奶奶烙的饼,有时是爷爷腌的咸菜,更多时候是从河里摸来的鱼虾。敖灵儿虽然是龙女,却也不嫌弃这些粗茶淡饭,反而觉得比龙宫里的山珍海味更有滋味。

夏天他们一起在河里游泳摸鱼,秋天去山上摘野果子,冬天堆雪人打雪仗,春天放风筝。朱蓬春教敖灵儿用柳条编草帽,敖灵儿教朱蓬春用龙族的口诀让河水倒流。那段日子无忧无虑,像是世外桃源里的两个小神仙。

敖灵儿渐渐发现,朱蓬春虽然身上带着猪妖的气息,但他的心地比很多人都要善良。村里有老人挑不动水,他会主动帮忙;有小孩掉进河里,他二话不说就跳下去救;就连路边的流浪狗,他也会把自己的馒头分一半给它。敖灵儿心里暗暗想,这个男孩或许真的是个特例,人与妖的精华融合,却生出了一颗金子般的心。

然而好景不长。两个月后的一个傍晚,朱蓬春正和敖灵儿在河边烤鱼,忽然听见远处传来一阵急促的脚步声和甲胄碰撞的声响。紧接着,河面上涌起大片水花,一排排虾兵蟹将从水中冒了出来,为首的是一个穿着金甲、手持三叉戟的巡海夜叉。

“公主殿下!龙王大人已经找您找得快把东海翻过来了!”巡海夜叉单膝跪地,声音洪亮。

敖灵儿的脸色瞬间变得煞白,手里的烤鱼掉在了地上。她看了看那些虾兵蟹将,又看了看身边的朱蓬春,眼眶一下子就红了。

“你……你骗我?”朱蓬春愣愣地看着她,声音有些发抖,“你真的是龙王的女儿?”

敖灵儿咬着嘴唇点了点头,眼泪啪嗒啪嗒掉下来:“我不想走,蓬春哥,我不想回去。”

但由不得她做主。巡海夜叉一挥手,两个蟹将上前,恭敬却不容抗拒地请敖灵儿上水轿。敖灵儿被拉走的时候,回头看着朱蓬春,大声喊道:“蓬春哥,我会回来找你的!你等我!”

水轿沉入河中,水花平息,河面恢复了平静。朱蓬春一个人站在河边,手里还捏着半条没烤熟的鱼,心里空落落的,像是被挖走了一块。

那之后的日子,朱蓬春又变回了那个普通的农村少年,只是心里多了一份牵挂。他偶尔会去河边坐坐,看着水面发呆,想着那个扎着小髻的白裙女孩现在在做什么。

时间一晃,四年过去了。朱蓬春十四岁,已经长成了一个半大小子,身板壮实,力气比村里的大人都大。村里的长辈都说这孩子将来是块种地的料,只有朱蓬春自己知道,他不想一辈子种地,他想去看看外面的世界,也许还能再见到敖灵儿。

这年秋天,村里的大户刘员外家办寿宴,请了全镇的人去吃席。朱蓬春的爷爷和奶奶已经在前两年相继去世,父母早年外出谋生,说是去了南方,却再也没回来过,只剩下他一个人守着那间破旧的土坯房。村里的亲戚们对他不冷不热,尤其是大伯朱大富,总惦记着朱家那几亩薄田和两间老屋,看朱蓬春的眼神就像看一块碍事的石头。

寿宴上,朱蓬春被安排在最角落的一桌,同桌的都是些穷苦人家。他本来也没在意,有吃有喝就行。菜上了一轮又一轮,朱蓬春埋头苦吃,偶尔抬眼看看热闹的场面。忽然,他的目光被对面席位上的一位年轻女子吸引住了。

那女子约莫十六七岁,生得柳眉杏眼,朱唇皓齿,穿着一件水红色的绸缎裙子,头上插着银簪,笑起来的时候眼波流转,风情万种。她是刘员外的远房侄女,从城里来的,浑身上下透着一股朱蓬春从未见过的城里姑娘的气质。

朱蓬春看得呆了,手里的鸡腿都忘了啃。他长这么大,第一次觉得一个姑娘这么好看,心里像有小鹿在撞,脸也跟着烧了起来。

“臭小子,看什么呢?”同桌的一个大叔拍了他一巴掌,笑骂道,“那是刘员外的侄女,也是你能肖想的?快吃你的饭!”

朱蓬春不好意思地收回目光,可眼睛总是不自觉地往那边瞟。正巧桌上摆了一壶米酒,是刘员外特意给每桌备的,说是自家酿的桂花酒。朱蓬春从来没喝过酒,但此刻心里燥热,鬼使神差地倒了一碗,仰头灌了下去。

米酒入口甘甜,带着桂花的香气,朱蓬春觉得挺好喝,又连干了两碗。三碗下肚,他的脑袋开始发晕,眼前的人影变得模模糊糊,身体里像有一团火在烧。那火从小腹窜起,直冲天灵盖,带着一股他从未体验过的狂暴力量。

他体内的猪妖精华,在酒精的刺激下,苏醒了。

朱蓬春感觉自己的脸在发烫,鼻子发痒,嘴巴往外凸,耳朵变得又大又招风。他低头一看,自己的手上长出了黑色的粗毛,指甲变成了锋利的蹄子。他想喊,发出的却是猪的哼哼声。

“啊——妖怪!”

同桌的人最先发现不对,吓得连滚带爬地往后缩。朱蓬春抬起头,一张猪脸暴露在众人面前,两颗獠牙从嘴角呲出来,眼睛发红,喘着粗气。整个寿宴瞬间炸了锅,女眷们尖叫着四散奔逃,男人操起板凳和棍棒,却没人敢上前。

刘员外气得胡子都翘了起来,指着朱蓬春骂道:“哪里来的猪妖!竟敢混进我家寿宴!来人啊,给我打出去!”

几个胆大的家丁拿着棍棒冲上来,朱蓬春慌乱中想要解释,可一张嘴就是猪叫,急得他满地打转。他感觉到体内充满了力量,一拳砸在面前的八仙桌上,桌子应声碎裂,碗碟飞溅。这下更没人敢靠近了,家丁们远远地扔石头和烂菜叶子,把他轰出了刘家大院。

朱蓬春狼狈地跑出村子,一路跌跌撞撞,脸上的猪脸慢慢消退,恢复了人形。他蹲在村口的槐树下,大口喘着粗气,心里又惊又怕,不明白自己怎么会变成那样。

他不敢回家,在村外的草垛里躲了一夜。第二天天没亮,他悄悄摸回村里,想回家拿几件衣服,却发现家门口围了一大群人。大伯朱大富站在门口,指着那间土坯房,义正词严地对周围的村民说:“大家伙都看见了,那朱蓬春就是个猪妖!真正的蓬春早就死了,被这猪妖占了身子!我作为他大伯,不能看着妖物祸害乡里!”

周围的村民纷纷附和,有人提议要烧了那房子,有人提议要请道士来收妖。朱蓬春躲在人群后面,听着大伯的话,心里凉了半截。他明白了,大伯根本不是关心他,而是想趁机霸占他家的房子和田地。

他没有站出来,也没有解释。他知道,就算他变回人样站出去,村民也不会信他了。在那个年代,一旦被认为是妖怪,就没有翻身的余地。

朱蓬春默默地转身,离开了这个生活了十四年的村子。他没什么可带的,身上只有几文铜钱和一件破旧的换洗衣服。他顺着村外的土路一直往南走,不知道要去哪里,只知道不能停下来。

走了整整一天一夜,他来到一座破败的山神庙前。庙门歪斜,屋顶漏着天光,神像缺了半边身子,蛛网挂满了角落。朱蓬春精疲力尽地倒在供台上,蜷缩着身子,眼泪终于忍不住流了下来。

“我到底算什么?”他对着空荡荡的庙宇自言自语,“是人还是妖?”

就在这时,一道白光在庙中亮起,太白金星从光芒中走了出来。他还是那副老道士的模样,手里拿着拂尘,看着蜷缩在供台上的少年,眼中闪过一丝愧疚。

“孩子,别哭了。”太白金星叹了口气,“这一切,都是我的过错。”

朱蓬春抬起头,茫然地看着眼前的老道士。太白金星将八年前的事原原本本地讲了一遍,从猪妖精华到融合魂魄,从半人半妖到酒后现形。朱蓬春听完,先是震惊,然后是愤怒,最后是深深的无力感。

“也就是说,我变成这副鬼样子,都是因为你?”朱蓬春的声音沙哑。

“是,也不是。”太白金星说,“我救了你一命,却也让你背上了妖的宿命。不过你也不用太悲观,你体内虽有猪妖精华,但你的魂魄本质还是人。只要你不喝酒,不动色心,就不会触发那妖力,变回猪脸。”

“那我已经变了怎么办?”朱蓬春问。

“两个时辰后自会恢复。”太白金星掐指算了算,“你现在应该已经变回来了。”

朱蓬春低头看自己的手,果然恢复了正常。他松了口气,又问道:“那我以后怎么办?我已经被赶出村子了,回不去了。”

太白金星沉吟片刻,从袖中取出一只古朴的银手镯,递给朱蓬春:“这个手镯你戴上,就能压制住体内的妖力。就算你以后犯了那两戒,也能保持人形。不过,这手镯可以取下,如果你遇到危险,取下手镯变成猪妖,能让你力大无穷,甚至有机会学习法术,得到高人指点。”

他顿了顿,又说:“变成猪妖并非全是坏事,它能给你力量,保护你自己。只是你要记住,非到万不得已,不要轻易动用这股力量。”

朱蓬春接过手镯,犹豫了一下,还是戴在了手腕上。银手镯发出一道柔和的光芒,隐入皮肤消失不见,他能感觉到体内那股躁动的力量被压制了下去。

“我还有一件事要告诉你。”太白金星变戏法似的从袖中掏出二十两黄金,放在供台上,“这是我补偿你的。你拿着这些钱,去海州城吧。那里是大城镇,没人认识你,你可以重新开始。”

说完,太白金星化作一道清风,消失不见,只留下一句话在庙中回荡:“孩子,记住,你的命运掌握在自己手中,不要被妖的力量吞噬,也不要被人言压垮。你是人还是妖,不在于你的外表,而在于你的心。”

朱蓬春坐在供台上,看着那二十两黄金,又看了看手腕上消失的手镯,心里五味杂陈。他收起黄金,在破庙里睡了一觉,第二天天不亮就继续上路,一路向南。

走了两天,他来到一片茂密的树林。正是深秋时节,树叶落了一地,踩上去沙沙作响。朱蓬春正低头赶路,忽然听见路边的灌木丛里传来一阵微弱的喵喵声。他拨开灌木一看,一只浑身雪白的小猫正蜷缩在草丛里,后腿上有一道深深的伤口,鲜血染红了白色的毛发。

“可怜的小家伙。”朱蓬春蹲下身子,小心翼翼地把小猫抱起来。小猫虚弱地睁开眼睛,看了他一眼,又无力地闭上了。朱蓬春从衣服上撕下一块布条,替小猫包扎了伤口,又拿出自己仅有的干粮,掰碎了喂给它吃。

小猫吃了些东西,精神好了一些,用脑袋蹭了蹭朱蓬春的手。朱蓬春笑了笑,把它放在路边一棵大树下比较隐蔽的树洞里,又留了些干粮和水:“我只能帮你到这儿了,我要赶路,你好好养伤吧。”

他站起身,继续赶路。走出十几步,他回头看了一眼,只见那只小猫正从树洞里探出头来,一双碧绿色的眼睛定定地看着他,像是在记住他的模样。

朱蓬春没有多想,转身消失在了林间小路上。

他不知道的是,那只白猫并非普通的野猫。它是一只修炼了三百年的猫妖,名叫妙妙,原本在这一带的山林中修行,前几日被一个路过的捉妖师打伤,法力被封,暂时变不回人形。她躲在这片树林里等死,却遇到了朱蓬春。

妙妙看着那个少年远去的背影,用爪子摸了摸包扎好的伤口,心里暗暗发誓:“恩人,你救我一命,我妙妙记下了。等我恢复法力,一定会找到你,报答今日的恩情。”

风吹过树林,落叶纷飞。朱蓬春走出树林,眼前是一条宽阔的官道,远处隐约能看见一座大城的轮廓,那就是海州城。他深吸一口气,迈开脚步,踏上了新的旅程。

他不知道前方等待他的是什么,但他知道,无论遇到什么,他都必须走下去。因为从今往后,他不再只是朱蓬春,他还是那个体内藏着猪妖力量的人,一个要在人与妖之间找到自己位置的少年。

章节 10

朱蓬春好久没看见小龙女,决定有通讯法球联系,通讯法球传来小龙女的做爱喘息,朱蓬春问是什么声音,小龙女扯谎是修炼导致的,朱蓬春信了,而此时小龙女身后正在被王疙瘩抽插后入做爱,那些奇怪的喘息声就是做爱太过激烈导致的,聊了半个时辰小龙女感觉到身后的王疙瘩开始发狂是疯狂抽插做爱预兆,小龙女慌忙害怕叫朱蓬春挂断谎称这边自己养的魔兽开始发狂了,伴随着小龙女的剧烈喘息声对面的通讯法球在小龙女的慌忙中挂断了,朱蓬春疑惑小龙女还养魔兽什么魔兽那么凶啊,朱蓬春不去多想懒得在意,现在客栈只剩下妙妙和他了,还好能勉强经营,妙妙暗暗发誓哪怕小龙女不在自己也会一直陪在朱先生身边,这时妙妙的手下猫妖带来一条消息,妖怪动物城的狮子兽王老死了,要选新兽王,妙妙作为猫妖首领的武力很高可以去争取一下兽王之位当个猫兽王什么的,朱蓬春觉得有意思暂时客栈闭店跟妙妙去一趟妖怪动物城,两人来到妖怪动物城,各种妖怪像什么虎妖,马妖,兔子妖等等各种动物的妖怪都来看今年的兽王选拔比武,妙妙要去报名参赛朱蓬春独自一人在城内的街上逛,遇到一只雄性耗子妖,那耗子妖怪很能打,几下打败挑衅他的水牛腰和犀牛妖怪,耗子妖叫李食米现在是人形态身高150公分小个肌肉大皮肤小麦色,人脾气冲性格走来走去,李食米冲着那两只妖怪大喊还继续打吗,那两妖怪一头水牛一头犀牛居然被一只耗子妖吓退,朱蓬春称赞李食米,李食米觉得朱蓬春不错带他去喝酒,朱蓬春自我介绍,李食米得知朱蓬春是天蓬元帅顿时觉得老哥厉害混上天庭,两人称兄道弟李食米称呼朱蓬春为大哥,两人意气相投,李食米希望神仙大哥以后能多点照顾自己这个凡间小妖怪,朱蓬春表示没问题,喝完酒两人分开各自忙自己的事情去了,朱蓬春回到妙妙身边,妙妙已经安排到两天后大擂台争取兽王位置的比赛,妙妙信心十足

章节 2

海州城东街拐角处,有家不起眼的小客栈,门脸不大,挂着一块歪歪扭扭的招牌——“蓬春客栈”。说是客栈,其实就是一栋两层的旧木楼,楼下摆着五六张方桌供人吃饭,楼上隔出四间客房。整间客栈上上下下只有一个人打理,既是老板又是伙计,连厨子都是他自己。

朱蓬春二十三岁了,个头停在了一米六七,不算高,但身板结实得像头小牛犊。他穿着一件洗得发白的灰布短打,腰间系着一条油乎乎的围裙,正蹲在客栈门口剥蒜。九月里的阳光不冷不热,照在他那张憨厚的脸上,眉眼间还带着几分少年时的稚气,只是嘴唇上方多了些青色的胡茬。

他右手腕上戴着一只银白色的手镯,镯子表面刻着细密的符文,在阳光下偶尔会闪过一道微光。那是当年太白金星留给他的,说是能压制体内的妖气,只要戴着它,就算喝了酒也不会再变成猪妖的模样。朱蓬春试过几次,确实管用,前些日子跟隔壁布庄的王掌柜喝了半斤烧刀子,除了脸红脖子粗,脸上连一根猪毛都没冒出来。

这几年他过得不算好也不算坏。当年太白金星给了他二十两金子,说是一点心意,让他找个地方安身立命。朱蓬春揣着金子一路走到了海州城,看中了东街这间快要倒闭的小客栈,花十五两盘了下来,剩下的五两买了被褥碗碟和柴米油盐,又请人把漏雨的屋顶修了修,就这么开了张。

客栈的生意一直不温不火,毕竟只有他一个人,端菜、算账、扫地、洗被单全得自己来,偶尔客人多的时候,后厨的灶台上同时煮着三锅面,前厅的客人又扯着嗓子催菜,朱蓬春恨不得把自己劈成两半用。但好在他手脚麻利,脾气也好,客人骂两句他也不恼,嘿嘿一笑就过去了。时间久了,街坊邻居都知道东街有个憨厚的朱老板,做的酱肉面分量足,价钱也公道。

傍晚时分,朱蓬春把剥好的蒜端进厨房,正准备和面做明天的包子,忽然听见客栈的门被人敲响了。那敲门声不急不缓,笃笃笃三下,停一停,又是三下。

“来了来了!”朱蓬春在围裙上擦了擦手,快步走到门口,拔下门闩。

门一开,一阵淡淡的幽香扑面而来,像是春天的桃花混着海水的咸味,清新又带着几分神秘。门口站着一个女子,头上戴着宽沿的斗笠,垂下一层白色的面纱,看不清面容,但身段窈窕,穿着一身雪白的纱衣长裙,腰间系着一条银丝软带,勾勒出纤细的腰肢。她手里拎着一个小包袱,站在夕阳的余晖里,周身笼着一层金色的光晕。

朱蓬春愣了一下,还没来得及开口说话,那女子忽然激动地扑了上来,一把抱住他的脖子,力气大得让他往后踉跄了两步。

“朱哥哥!是我!你还记得我吗?”女子的声音带着哭腔,又激动又委屈,像是一只走丢了很久终于找到主人的小猫。

朱蓬春被她抱得喘不过气来,两只手悬在半空,不知道该往哪儿放。他闻到她身上的气息,脑子里飞快地转着,这些年他认识的人不多,能这么亲热地叫他“朱哥哥”的,只有一个人。

“敖……敖灵儿?”他试探着问。

女子松开他,退后半步,伸手摘下斗笠,掀起面纱。一张绝美的脸露了出来,柳眉如烟,杏眼含波,鼻梁挺直,嘴唇像是刚摘下的樱桃,白嫩的肌肤在夕阳下泛着微微的光泽,两颊带着淡淡的红晕。她的鼻梁上架着一副银丝边的小圆眼镜,衬得整个人多了几分温婉的书卷气,说话的声音轻风细雨,软绵绵的像是裹了一层糖。

最引人注目的是她额头两侧,从乌黑的发丝间露出两只小巧的龙角,角身呈白玉色,尖端带着淡淡的金色纹路,在夕阳下折射出细碎的光芒。

朱蓬春瞪大了眼睛,盯着那对龙角看了半天,又看了看那张脸,终于认了出来。虽然过了九年,眉眼长开了不少,但那双眼睛里的神采,跟当年那个在河边哭着说“你身上有妖怪的味道”的小女孩一模一样。

“真是你啊!小龙女!”朱蓬春咧开嘴笑了,笑得眼睛眯成一条缝,伸手在她肩膀上拍了拍,“你怎么找到这儿来了?你父王不是把你带回龙宫了吗?”

敖灵儿把斗笠挂在门框上,跟着朱蓬春走进客栈。她环顾了一圈简陋的大堂,目光在斑驳的墙壁和缺了角的桌椅上扫过,嘴角微微抿了抿,但很快又露出了笑容。

“我回去之后被父王关了好几年,连龙宫的大门都不让我出。”敖灵儿在一张长凳上坐下,把包袱放在桌上,叹了口气,“后来我拼命修炼,又帮龙宫处理了好几件棘手的事,父王才松了口,说我可以出来走走,但不能走太远。”

“那你这是……”朱蓬春给她倒了杯茶,坐到对面,“专程来找我的?”

敖灵儿端起茶杯,抿了一口,眼镜后面的眼睛弯成了月牙:“当然了,我在龙宫的时候就一直想着你。当年要不是你收留我,我早饿死在河边了。我答应过要回来找你的,说话算话。”

朱蓬春心里暖烘烘的,挠了挠后脑勺,憨憨地笑了。九年了,他一个人在城里讨生活,身边没个亲人朋友,有时候半夜醒来,对着空荡荡的屋子,心里说不出的孤单。如今突然有个故人找上门来,那种感觉就像是寒冬里喝了一碗热汤,从胃里暖到四肢百骸。

“那你打算住多久?”朱蓬春问,“我这客栈条件简陋,楼上还有一间空房,你要是不嫌弃……”

“我不走了!”敖灵儿打断他的话,双手撑在桌上,身子前倾,眼睛亮晶晶地看着他,“我帮你打理客栈,我给你当伙计!反正我也不想回龙宫,那儿闷死了。”

朱蓬春张了张嘴,想说不用,但看着敖灵儿那张认真的脸,话到嘴边又咽了回去。他低头看了看自己这间破旧的客栈,又看了看眼前这个穿着雪白纱衣、头上长着龙角的姑娘,总觉得有些违和。堂堂东海龙王的女儿,跑到一家小客栈来当伙计,这要是传出去,怕是整个海州城都要炸锅。

但敖灵儿的态度很坚决,当天晚上就住进了楼上那间空房。第二天一早,朱蓬春还在厨房里揉面,就听见外面传来乒乒乓乓的声响,跑出来一看,敖灵儿已经把大堂里的桌椅重新摆了一遍,正踮着脚尖擦房梁上的灰。她换了一身素净的青布衣裙,袖子挽到手肘,露出一截白嫩的手臂,上面隐约能看到几片指甲盖大小的银色龙鳞,像是天然的首饰,恰到好处地镶嵌在皮肤上,不仅不显得怪异,反而衬得她的肌肤更加白皙细腻。

朱蓬春注意到,那些龙鳞的位置很特别,手臂上有几片,锁骨下方有两片,后腰处隐约也能看到几片,像是造物主精心设计的装饰,每一片都长在最合适的地方,既不突兀,又恰到好处地点缀了她那完美的身材。

“朱哥哥,你看我擦得干不干净?”敖灵儿回过头,鼻尖上沾了一点灰,眼镜歪了半边,笑容却灿烂得像三月的阳光。

朱蓬春心里一暖,点了点头:“干净,比我自己擦的干净多了。”

从那以后,蓬春客栈多了一个女伙计。敖灵儿虽然从小在龙宫长大,十指不沾阳春水,但学东西很快。朱蓬春教她怎么招呼客人,怎么记账,怎么收拾碗筷,她学了两三天就上手了。她生得好看,说话又温柔,往大堂里一站,那些原本只是路过的人都会忍不住进来坐坐,点一碗面,喝一壶茶,顺便多看她几眼。

客栈的生意肉眼可见地好了起来,原来一天只能做十几碗面,现在一天能卖出去三四十碗,有时候到了饭点,大堂里坐满了人,还有人端着碗蹲在门口吃。朱蓬春在后厨忙得脚不沾地,额头上的汗擦了又冒出来,但心里是高兴的。

敖灵儿在前厅端茶倒水,收钱找零,动作越来越麻利。她偶尔会端着托盘溜进后厨,趁朱蓬春不注意,从盘子里拈一块酱牛肉塞进嘴里,嚼得腮帮子鼓鼓的,像一只偷吃的小松鼠。朱蓬春发现了也不说她,只是笑着摇摇头,继续低头揉面。

日子就这么一天天过去,两个人的相处模式跟九年前在小河边时没什么两样。朱蓬春还是把敖灵儿当成当年那个爱哭的小妹妹,有什么好吃的先想着她,天冷了提醒她加衣服,下雨了让她别出门。敖灵儿也还是叫他“朱哥哥”,有什么心事都跟他说,高兴了就拉着他去城外的河边抓鱼,不高兴了就撅着嘴坐在柜台后面发呆。

一个月朗星稀的夜晚,客栈打烊之后,敖灵儿拉着朱蓬春去城外的山坡上赏月。她提着一壶桂花酒,怀里揣着两个油纸包好的酱肉饼,走在前面的田埂上,月光洒在她身上,银白的纱裙像流水一样摆动。

山坡上有一棵老槐树,树下有一块平整的大石头,是他们前些日子发现的,已经成了两人的秘密据点。敖灵儿跳上石头坐下,拍了拍旁边的位置,招呼朱蓬春过来。

“朱哥哥,你看今晚的月亮,又圆又亮。”敖灵儿仰着头,眼镜片上映着月亮的倒影,她摘下眼镜擦了擦,又重新戴上,“在龙宫里也有月亮,但那是从海面上透下来的光,模模糊糊的,没有在这儿看得清楚。”

朱蓬春在她身边坐下,接过她递来的酒杯,抿了一口。桂花酒入口甘甜,带着淡淡的花香,让他想起了四年前在刘员外寿宴上喝的那种酒。不过现在他手上戴着太白金星给的手镯,那股熟悉的燥热感并没有出现。

“你父王知道你在我这儿吗?”朱蓬春问。

敖灵儿咬了一口酱肉饼,含糊不清地说:“知道啊,我跟他打过招呼了。他说只要我不惹事,不暴露身份,随便我去哪儿。”

“他就不怕你跟我这个半人半妖的待在一起?”朱蓬春笑了笑,语气里带着一丝自嘲。

敖灵儿转过头看着他,月光下她的眼睛亮晶晶的,像两颗浸在水里的黑珍珠。她认真地摇了摇头:“我跟父王说过你的事,说你虽然身上有猪妖的精华,但心地比大多数人都善良。父王派人查过,知道是太白金星给你做的融合,他老人家在天庭地位不低,父王也不好说什么。”

朱蓬春沉默了一会儿,低头看着自己手腕上的银镯子,心里有些不是滋味。他有时候会想,如果没有这个镯子,如果没有太白金星的帮助,他现在会是什么样子?大概早就被当成妖怪打死了,或者躲在哪个深山老林里,过着人不人妖不妖的日子。

“朱哥哥,你在想什么?”敖灵儿的声音把他拉了回来。

“没什么。”朱蓬春抬起头,把杯里的酒一饮而尽,哈了一口酒气,“就是想谢谢你,专门跑来找我。”

敖灵儿笑了,笑得眼睛弯成了月牙,伸手在他肩膀上捶了一下:“谢什么谢,咱们是朋友嘛。”

两个人就这样坐在山坡上,喝着酒,吃着饼,聊着天。从月亮升起来聊到月亮偏西,从童年趣事聊到未来打算。敖灵儿说她想在海州城多住几年,等玩够了再说;朱蓬春说他想把客栈的生意再做做大,攒够了钱把隔壁那间空铺子也盘下来,开个真正的酒楼。

夜深了,山风渐凉,敖灵儿打了个哈欠,身子往朱蓬春那边歪了歪,脑袋靠在了他的肩膀上。朱蓬春僵了一下,但很快又放松下来,保持着那个姿势一动不动,怕惊扰了她。

月光如水,洒在两个人的身上。敖灵儿闭着眼睛,嘴角带着浅浅的笑意,呼吸渐渐平稳下来。朱蓬春低头看着她,发现她的睫毛很长,在月光下投下一片淡淡的阴影,鼻尖微微翕动,像一只熟睡的小猫。

他心里忽然涌起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感觉,暖暖的,又有点慌。他赶紧移开目光,抬头看着天上的月亮,在心里骂了自己一句:胡思乱想什么呢,她是龙王的女儿,是你的妹妹,别想那些有的没的。

日子继续不紧不慢地过着。客栈的生意越来越好,朱蓬春一个人在后厨忙不过来,敖灵儿就主动学会了炒菜。她虽然是龙女,但对厨艺颇有天赋,跟着朱蓬春学了半个月,做出来的酱肉面已经能跟朱蓬春的手艺媲美了。有时候朱蓬春在前面招呼客人,她就在后厨掌勺,两人配合得天衣无缝。

街坊邻居都知道东街的蓬春客栈来了个漂亮的女伙计,都说是朱蓬春的好福气。有好事的大婶偷偷问朱蓬春,那姑娘是不是他相好的,朱蓬春连忙摆手,红着脸说不是,就是一个远房表妹,来投奔他的。大婶们不信,笑得意味深长,说表妹就表妹吧,反正你俩站在一起挺般配的。

朱蓬春被说得不好意思,但心里也没多想。在他眼里,敖灵儿还是那个九年前在河边哭着说“你身上有妖怪的味道”的小女孩,是他要照顾的妹妹。他从来没往别的方面想过,或者说,他不敢往别的方面想。

直到那个傍晚。

那天下午,朱蓬春去城西的粮铺买了一袋面粉,又去肉铺买了几斤猪板油,回来的时候天已经擦黑了。他把东西搬进厨房,洗了把脸,想着趁天还没全黑去把澡洗了。客栈后院有一间用木板隔出来的小浴室,里面放着一个大木桶,平时他们俩都是轮流用,朱蓬春一般都是傍晚洗澡,敖灵儿则习惯在睡前洗。

今天朱蓬春出了一身汗,身上黏糊糊的,他也没多想,推开后院的门,径直朝浴室走去。浴室的门虚掩着,里面透出昏黄的烛光,还传来哗哗的水声。朱蓬春以为是早上自己洗完澡忘了吹灯,伸手就把门推开了。

“灵儿,你怎么不点灯……呃?”

他的话卡在了喉咙里。

浴室里水汽氤氲,烛台上的蜡烛已经烧了一半,跳动的火光照亮了整个狭小的空间。木桶里盛满了热水,水面浮着几片玫瑰花瓣,而敖灵儿正坐在木桶里,背对着门口,听到开门声,她猛地转过头来。

时间仿佛在这一刻凝固了。

敖灵儿的上半身完全裸露在水面之上,水珠顺着她白皙的脖颈滑落,流过精致的锁骨,淌过那对饱满得惊人的双峰。她的身材远比穿着衣服时看起来要丰腴得多,胸前的曲线饱满圆润,像是熟透的蜜桃,雪白的肌肤在水汽中泛着淡淡的粉色,两粒樱红若隐若现。纤细的腰肢在水面下隐约可见,再往下是圆润的臀线,被水波遮挡了一半,更显得引人遐想。

她的身上点缀着十几片银白色的龙鳞,锁骨下方有两片,手臂外侧各有三四片,腰侧也有几片,像是天然长在身上的装饰品。那些龙鳞在烛光下闪烁着细碎的光芒,不仅没有破坏她身体的美感,反而增添了几分神秘而妖异的魅力,像是一件精心雕琢的艺术品。

敖灵儿整个人僵住了,眼镜上蒙了一层水雾,看不清她的表情,但她的脸颊以肉眼可见的速度红了起来,从脖子一直红到耳根。她下意识地双手抱住胸前,整个人往水里缩了缩,水面荡起一圈圈涟漪,玫瑰花瓣随着水波晃动。

“朱……朱哥哥……”她的声音小得像蚊子哼哼,带着明显的慌乱和羞涩。

朱蓬春的大脑一片空白,他感觉自己的脸像是被火烧了一样,从额头烫到了脖子根。他猛地往后退了一步,手忙脚乱地抓住门把,砰的一声把门关上了。

“对不起对不起对不起!我不知道你在里面!我以为……我以为你没在……”他站在门外,语无伦次地道歉,心脏砰砰跳得像擂鼓一样,手心全是汗。

里面沉默了几秒钟,然后传来敖灵儿的声音,比刚才平稳了一些,但依然带着一丝颤抖:“没……没关系,是我不小心,忘了锁门。”

“我什么都没看见!”朱蓬春脱口而出,说完又觉得这话太假了,恨不得抽自己一嘴巴。他看见了,该看见的不该看见的都看见了,现在脑子里还残留着那幅画面,挥都挥不掉。

“朱哥哥,你先去前面吧,我穿好衣服就出来。”敖灵儿的声音隔着门板传出来,听起来已经恢复了平静,但那平静里似乎藏着什么东西,朱蓬春分辨不出来。

他应了一声,转身快步走回前面的大堂,一屁股坐在凳子上,端起桌上的凉茶灌了一大口,又灌了一口,还是觉得口干舌燥。他把手放在胸口,感受着那颗狂跳的心,暗暗骂自己:朱蓬春啊朱蓬春,你怎么这么莽撞,连门都不敲就闯进去了,这下好了,以后还怎么面对她?

过了大概一盏茶的功夫,敖灵儿从后院走了出来。她已经换上了一身干净的藕荷色长裙,头发湿漉漉地披在肩上,没有戴眼镜,那双杏眼在烛光下显得格外清澈。她的脸上还带着未褪尽的红晕,但表情已经恢复了平常的温柔,甚至嘴角还带着一丝浅浅的笑意。

“朱哥哥,饭做好了吗?我饿了。”她的语气跟平时一样轻快,仿佛刚才什么都没发生过。

朱蓬春愣了一下,连忙站起来:“做好了做好了,我去给你盛。”

他逃也似的钻进厨房,手忙脚乱地盛了两碗饭,又热了中午剩下的红烧肉和炒青菜。他把饭菜端到桌上,低着头不敢看敖灵儿,闷声说了句“吃吧”,就自顾自地扒起饭来。

敖灵儿拿起筷子,夹了一块红烧肉放进嘴里,嚼了嚼,眼睛亮了:“嗯,好吃!朱哥哥你的手艺又进步了。”

“是吗?那就多吃点。”朱蓬春依然不敢抬头,只是不停地往她碗里夹菜。

敖灵儿看着碗里堆得像小山一样的菜,嘴角的笑意更深了。她没有再说什么,安安静静地吃完了晚饭。

夜里,朱蓬春躺在后厨旁边的小隔间里,翻来覆去睡不着。他一闭上眼睛,脑海里就浮现出浴室里的那一幕,水汽氤氲中敖灵儿白皙的身体,那对饱满的曲线,那些银色的龙鳞,还有她慌乱中带着羞涩的眼神。他猛地翻了个身,把脸埋进枕头里,用力捶了一下床板。

“别想了别想了,她是你妹妹,你不能这么龌龊。”他在心里反复念叨着,可越是念叨,那画面就越是清晰。

而此刻,楼上那间客房里,敖灵儿也没有睡着。她坐在床上,抱着膝盖,长发散落在枕头上,脸上依然带着淡淡的红晕。她伸手摸了摸自己发烫的脸颊,嘴角不自觉地弯了起来,心里像有一只小鹿在乱撞。

她想起了刚才浴室里的场景,朱蓬春那张瞬间涨红的脸,那慌乱的眼神,还有那句拙劣的“我什么都没看见”。她忍不住噗嗤一声笑了出来,笑完之后又觉得害羞,把脸埋进了被子里。

“朱哥哥……”她轻声呢喃,声音里带着连她自己都没意识到的柔情。

从那天晚上开始,两个人之间的气氛变得微妙起来。朱蓬春还是像以前一样照顾敖灵儿,但说话的时候不敢再看她的眼睛,目光总是躲躲闪闪的。敖灵儿也还是叫他“朱哥哥”,但偶尔会在他不注意的时候,偷偷看他几眼,眼神里多了一些以前没有的东西。

他们还是一起经营客栈,一起吃饭,一起在打烊后去山坡上看月亮,但两个人心里都清楚地感觉到,有什么东西正在悄悄改变。

那层薄薄的窗户纸,不知什么时候才能捅破。

章节 3

清晨的第一缕阳光斜斜地照进海州城东街,街面上还笼着一层薄薄的雾气,连早起的狗都还没开始叫唤。蓬春客栈的大门吱呀一声从里面打开,朱蓬春端着一盆洗脸水走出来,随手泼在门前的青石板路上,水渍洇开一片深色的印记。他打了个哈欠,伸了个懒腰,骨头咔咔响了几声,整个人才算彻底醒过来。

身后传来轻快的脚步声,敖灵儿从大堂里走出来,今天她换了一身藕荷色的短打衣衫,袖口扎紧,腰间系着一条淡蓝色的布带,头发利落地在脑后扎成一个马尾,露出那对白玉色的龙角。她手里拿着一块抹布,一边走一边擦着柜台上的灰尘,嘴里哼着不知名的小调,调子轻快得像春天里的小溪。

“朱哥哥,今天起得早啊。”敖灵儿把抹布搭在肩膀上,走到门口看了看空荡荡的街道,“这会儿街上一个人都没有,咱们是不是开得太早了?”

“早起的鸟儿有虫吃。”朱蓬春咧嘴笑了笑,转身往回走,“我去厨房把面汤熬上,你先把桌子擦一遍,等会儿街上人多起来就忙了。”

敖灵儿应了一声,拿起扫帚开始扫地。她的动作比刚来的时候熟练多了,扫帚贴着地面划过,灰尘和碎屑被聚拢成一堆,再用簸箕铲起来倒进门口的垃圾桶里。她一边扫地一边往街上看,忽然皱了皱眉头,停下了手里的动作。

街对面的屋檐下,蹲着一只花斑猫,正用一双翠绿色的眼睛盯着客栈的方向。那只猫的毛色很奇怪,黑白黄三色混杂,但花纹排列得整整齐齐,像是有人刻意染上去的。最奇怪的是它的坐姿——它不是像普通猫那样蜷缩着,而是端端正正地蹲着,两只前爪并拢放在身前,尾巴绕过身体搭在脚边,姿态像人一样端庄。

敖灵儿盯着那只猫看了几秒,那猫也一动不动地盯着她,绿眼睛里闪着幽深的光。她正要收回目光,余光却瞥见更远处的墙角还有一只猫,是一只纯黑的大猫,同样端端正正地蹲着,同样盯着客栈的方向。再往远处看,街对面的屋顶上、杂货铺的招牌上、甚至远处城楼的瓦檐上,零零散散地蹲着七八只猫,颜色各异,但姿态一模一样,全都面朝着蓬春客栈的方向。

敖灵儿的心猛地提了一下。她放下扫帚,快步走进厨房,压低声音说:“朱哥哥,外面不对劲。”

朱蓬春正蹲在灶台前生火,闻言抬起头,脸上沾了一道黑灰:“怎么了?”

“外面来了好多猫,全盯着咱们的客栈看,那个样子不像是普通的野猫。”敖灵儿走到厨房门口,侧着身子往外看了一眼,“我能感觉到它们身上有法力流动,像是妖气,但里面又夹杂着仙气,很杂,很乱,不像是正经路数。”

朱蓬春皱了皱眉,站起来在围裙上擦了擦手,走到门口往外看。他虽然没有敖灵儿那么敏锐的感知力,但也能看出来那些猫不对劲。它们太安静了,安静得不像活物,像是被人摆在那里的雕像,连尾巴都不摇一下。

“你在这儿等着,我出去看看。”朱蓬春撸起袖子就要往外走。

敖灵儿一把拉住他的胳膊:“你别去,你不是它们的对手。”她深吸一口气,走到客栈门口,双手叉腰,对着空荡荡的街道朗声道,“来者何人?报上名来!躲躲藏藏的算什么本事!”

她的声音不大,但带着一股龙族特有的威压,在清晨的街道上回荡开来,震得屋檐上的灰尘簌簌往下落。那些蹲在各处的猫同时竖起耳朵,瞳孔缩成一条竖线,但没有一个动弹,显然是被人操控着。

街对面的屋顶上,忽然传来一声轻笑。那笑声清脆悦耳,像是一串银铃在风中摇晃,又带着几分慵懒和妩媚。紧接着,一道红色的身影从屋顶的阴影中走了出来,站在最高的瓦脊上,逆着晨光,身姿绰约。

那是一个女人。

她穿着一身大红色的连衣裙,裙摆很阔很长,几乎拖到了脚踝,布料是上好的绸缎,在晨光下泛着柔和的光泽。裙子外面套着一件洁白的围裙,围裙的系带在腰后打了一个漂亮的蝴蝶结,干净利落。她脚上踩着一双黑色的长筒高跟靴,靴筒裹住小腿,鞋跟又细又高,踩在瓦片上的姿态却稳得像踩在平地上。她的头发乌黑如瀑,又长又直,垂到腰际,随着晨风轻轻飘动。最引人注目的是她头上戴着一顶红色的帽子,帽檐微微上翘,帽顶两侧各有一个尖尖的突起,像是猫耳朵的形状,恰好盖住了她头顶真正的猫耳朵。她的眼角涂着一抹红色的眼影,向上斜挑,衬得一双眼睛又媚又妖,像是深山里的狐狸成了精。

她站在屋顶上,居高临下地看着客栈门口的敖灵儿和朱蓬春,嘴角微微上扬,露出一抹猫一样的笑容——嘴角向两边拉开,露出一点点白牙,既可爱又带着几分狡黠。

敖灵儿眯起眼睛,龙角上的金色纹路微微发光,身体紧绷,随时准备出手。她能感觉到眼前这个女人身上的气息不弱,那夹杂着仙气的妖力比她之前遇到过的任何一只妖怪都要精纯,显然是个道行极深的主儿。

“你是谁?”敖灵儿沉声问道,手已经悄悄摸到了腰间藏着的一柄短匕上。

那红衣女子从屋顶上轻盈地跳了下来,裙摆在空中展开,像一朵盛开的红莲,落地时悄无声息,连靴跟都没有发出一点声响。她站直身子,比敖灵儿高出小半个头,身段修长流畅,虽然被宽大的裙子和围裙遮住了腰身,但行走间的姿态灵动而优雅,像一只在花丛中踱步的猫。她的胸部虽然不如敖灵儿那般丰满得惊人,但形状饱满挺翘,在红裙的包裹下勾勒出柔和的曲线,恰到好处。最让人移不开目光的是她的臀部,圆润挺翘,走起路来微微摆动,像熟透的水蜜桃,在裙子的映衬下格外惹眼。

她走到客栈门口,双手交叠放在身前,微微欠身,行了一个标准的礼:“小女子乃大红山猫妖帮帮主,猫妖妙妙是也。”

她的声音软糯中带着一丝慵懒,像猫伸懒腰时发出的咕噜声,听着就让人骨头酥了半边。她抬起头,那双狐狸般妩媚的眼睛在敖灵儿脸上扫了一圈,然后越过她的肩膀,直直地落在后面的朱蓬春身上。

妙妙的瞳孔猛地放大了,那双眼睛里瞬间迸发出惊喜的光芒,像是找到了失散多年的亲人。她三步并作两步,绕过敖灵儿,直接朝朱蓬春扑了过去。

“朱先生!”

朱蓬春还没反应过来,就被一个柔软温暖的身体撞了个满怀。妙妙两只手紧紧抱住他的腰,脸贴在他的胸口,蹭来蹭去,嘴里发出满足的呼噜声,像一只终于找到主人的猫。朱蓬春整个人僵在原地,两只手悬在半空,不知所措地看向旁边的敖灵儿。

敖灵儿也愣住了,嘴角抽了抽,眼神里满是问号。

“朱先生,你不记得我了吗?”妙妙抬起头,那双妩媚的大眼睛里竟然泛起了泪光,“三年前的秋天,在大红山脚下,你救过我一命啊!”

朱蓬春眨了眨眼睛,努力在记忆里搜索。三年前,他确实去过一趟大红山那边,是去收一笔陈年旧账的。那天他从山脚下路过,看见路边躺着一只小花猫,浑身是血,后腿上有一道深深的伤口,像是被什么猛兽咬的。他看那猫可怜,就把它抱起来,用随身带的金疮药给它敷了伤口,又撕了衣服的下摆给它包扎好,还把自己的干粮掰碎了喂它。那猫养了几天伤,能跑能跳了,就钻进山林里不见了。他也没放在心上,只当是做了件好事。

“你是……那只小花猫?”朱蓬春难以置信地看着眼前这个身高近一米七、红衣如火、妖艳动人的女子。

妙妙用力点了点头,眼泪终于掉了下来,但她还是在笑,笑得像偷到了鱼干的猫:“是我!就是我!我当时道行太浅,连人形都化不出来,只能以猫的形态到处躲藏。那天要不是朱先生救了我,我早就被那山里的虎妖吃掉了!我养好伤之后回了大红山,拼命修炼,终于在两年前突破了瓶颈,修成了人形。我一直在找朱先生,打听了整整两年,才知道你在海州城开了这家客栈。”

她松开朱蓬春的腰,退后半步,双手交握放在胸前,眼中满是期待和热切:“朱先生,让我留下来帮你吧!我会洗衣做饭、端茶倒水、算账扫地,什么都能干!我不求工钱,管饭就行!就当是报当年救命之恩了!”

朱蓬春挠了挠头,有些为难地看向敖灵儿。敖灵儿双手抱胸,靠在门框上,上下打量着妙妙,眼神里带着审视。妙妙感觉到了她的目光,转过头来,对着敖灵儿露出一个甜甜的笑容,双手合十做祈求状:“这位姐姐,我知道你是东海龙宫的小公主,我是大红山的猫妖,咱们井水不犯河水,我不会惹事的。我就是想报答朱先生的恩情,求姐姐通融一下。”

敖灵儿挑了挑眉,她能感觉到妙妙身上的气息虽然混杂着妖气,但并不邪恶,反而带着一股清正的仙灵之气,说明这猫妖修的是正道,不是那种害人的邪妖。而且她对朱蓬春的态度确实真诚,那种发自内心的感激和亲近,不像是装出来的。

敖灵儿叹了口气,摆了摆手:“行吧行吧,客栈刚好缺人手,你留下就留下吧。不过丑话说在前头,你要是敢在这里搞什么幺蛾子,别怪我不客气。”

妙妙一听,高兴得原地蹦了一下,转身对着朱蓬春深深鞠了一躬:“谢谢朱先生!谢谢朱先生!”

朱蓬春笑着摆了摆手:“别叫朱先生了,怪生分的。你叫我蓬春哥就行,或者跟灵儿一样叫我朱哥哥也行。”

“那怎么行!”妙妙直起身子,一本正经地摇头,“先生就是先生,救命之恩大于天,怎么能随便改称呼呢!我就叫您朱先生!”

朱蓬春拗不过她,只好由她去了。

就这样,蓬春客栈又多了一个新伙计。妙妙当天就挽起袖子开始干活,她手脚麻利得惊人,擦桌子、摆碗筷、扫地、端菜,一个人顶两个人用。她天生热情开朗,嘴巴又甜,不管是谁跟她说话,她都笑眯眯地回应,声音软糯动听,让人听了就心生好感。她做事的时候还喜欢哼歌,哼的是大红山那边的山歌小调,调子轻快活泼,给客栈增添了不少生气。

街坊邻居很快就注意到客栈多了个漂亮姑娘。妙妙跟敖灵儿是完全不同的类型,敖灵儿温婉安静,像一汪清澈的湖水,说话轻声细语,做事不紧不慢;妙妙则热情活泼,像一团跳动的火焰,走到哪儿都带着一股活力,笑起来眼睛弯弯的,嘴角上翘,露出两颗尖尖的小虎牙,可爱中带着一丝妖媚。她那双眼睛尤其勾人,眼波流转之间,像是有钩子,能把人的魂儿都勾走。

“哎哟,朱老板,你这家客栈是越来越热闹了,一个赛一个的漂亮!”隔壁杂货铺的王老板端着碗过来买面,看见妙妙在给客人上菜,啧啧赞叹道,“你这是开客栈还是开选美大会啊?”

朱蓬春在厨房里听见了,嘿嘿笑了两声,没接话。他低头揉着面团,心里却有些复杂。他开这家客栈,本是想安安稳稳地过日子,不惹事,不招摇,可先是来了一条龙,后来又来了一只猫,两个都不是凡人。他不知道这是福还是祸,但既然来了,他也不能把人往外赶。

妙妙很快就融入了客栈的生活。她不仅干活麻利,而且人情世故非常在行。有客人喝醉了酒闹事,她几句软话一说,再递上一杯热茶,对方就乖乖坐下了;有客人嫌面太咸,她笑眯眯地端回去重做,还在碗底多放了两片肉,客人吃得眉开眼笑,下次还来。不到三天,整条街的人都喜欢上了这个红衣姑娘,连那些原本因为敖灵儿而天天来客栈坐着的年轻后生们,现在来得更勤了——不为别的,就为了多看看妙妙的风情。

到了晚上,客栈打烊之后,妙妙会坐在柜台后面,拿出一个小本子,认认真真地记账。她的字写得很好看,一笔一划工工整整,跟她妖艳的外表完全不搭。朱蓬春从厨房出来,看见她低着头写字的样子,觉得这姑娘认真起来还挺可爱的。

“妙妙,你以前在大红山,是做什么的?”朱蓬春在她对面坐下,给自己倒了杯茶。

妙妙抬起头,把笔夹在耳朵上,想了想说:“就是带着一帮小妖怪过日子呗。大红山那边大大小小的妖怪不少,有些道行浅的,化不出人形,被别的妖怪欺负,我就把它们收拢起来,教它们修炼,给它们找吃的。时间久了,就有了个猫妖帮的名号,其实也没多大,就是百十来只猫妖,都是些不成气候的小家伙。”

“那你现在走了,它们怎么办?”

“有人管着呢。”妙妙笑了笑,“我手下有两个得力的副手,一个叫阿花,一个叫黑子,都是跟我修炼了好多年的,道行虽然比不上我,但管住那帮小家伙绰绰有余。再说了,大红山那边也没什么大威胁了,自从我修成人形之后,方圆百里的妖怪都知道猫妖帮不好惹,没人敢来找麻烦。”

正说着,客栈的门忽然被轻轻敲响了,笃笃笃三声,节奏很稳。妙妙放下笔,起身去开门,门一开,外面站着一个穿着黑衣的年轻男子,面容清秀,头发梳得一丝不苟,眼神沉稳。他看到妙妙,立刻单膝跪地,双手抱拳:“帮主!属下阿花,奉帮主之命,带着兄弟们来海州城安顿了。”

妙妙脸上的笑容收了收,恢复了帮主应有的威严。她点了点头,语气平静:“都安排好了?”

“安排好了。”阿花站起身,压低声音说道,“兄弟们分散在城里的各个角落,白天以猫的形态活动,晚上去城西的那座废弃的宅子里落脚。帮主放心,不会有人发现异常的。”

妙妙满意地嗯了一声,转头对朱蓬春解释道:“朱先生别担心,我的那些手下都是些老实巴交的小妖怪,不会惹事的。它们就是跟着我到了海州城,各自找地方住下,平时跟普通野猫没什么两样,不会给客栈添麻烦的。”

朱蓬春点了点头,他虽然心里有些忐忑,但既然妙妙已经安顿好了,他也不好多说什么。他走到门口,往外看了一眼,月光下,东街的屋檐上、墙头上、甚至路边的石阶上,零零散散地蹲着十几只猫,颜色各异,大小不同,但都安安静静的,没有一只发出叫声,没有一只追逐打闹,就那么安安静静地蹲着,像是在守护着什么。

阿花对着妙妙又行了一礼,转身消失在夜色中。他走了之后,那些猫也一只接一只地站起来,悄无声息地消失在各个角落里,仿佛从来没有出现过。

妙妙关上门,转过身来,又恢复了那个热情活泼的模样,蹦蹦跳跳地走到柜台后面,拿起小本子继续记账,嘴里哼着山歌小调,好像刚才什么都没发生过。

朱蓬春站在门口,看着她的背影,心里忽然觉得有些奇妙。他一个半人半妖的客栈老板,收留了一个龙王的女儿当伙计,又来了一个猫妖帮的帮主报恩,这间小小的客栈,不知不觉间,竟然变成了一个藏龙卧虎的所在。

他不知道的是,更离奇的事情,还在后面等着他。

章节 4

清晨的海州城还笼罩在一层薄薄的雾气里,东街的铺子陆续开了门,街面上渐渐热闹起来。朱蓬春推着一辆木制平板车,车轮碾过青石板路面,发出咕噜咕噜的声响。车上堆着几袋白面、一捆葱、两棵大白菜,还有用草绳捆着的几斤猪肉和一条羊腿,都是今天客栈要用的食材。

他穿着一件灰蓝色的粗布短褂,袖子卷到手肘,露出结实的小臂,额头上已经沁出一层细密的汗珠。这几天客栈的生意越来越好,光是昨天的流水就比上个月同期多了将近一倍,朱蓬春心里高兴,干活也格外有劲。他盘算着等会儿回去让敖灵儿把那条羊腿炖了,加点当归和枸杞,秋天喝羊汤最补身子。

平板车拐进一条窄巷,这是去客栈的捷径,穿过这条巷子再走两百步就是东街。巷子两边是高高的青砖院墙,墙头上爬满了枯黄的藤蔓,地上落了一层梧桐叶,踩上去沙沙作响。巷子很深,两头的光线照不到中间,走进去像是钻进了一条昏暗的隧道。

朱蓬春正低头推车,忽然听见前方传来一阵嘈杂的声音,有男人的喝骂声和拳脚落在肉体上的闷响。他抬起头,看见巷子中间围了三个人,两个穿着短褐的壮汉正对着一个倒在地上的男人拳打脚踢,那被打的男人蜷缩在地上,双手抱着头,发出一声声痛苦的闷哼。

“住手!”朱蓬春放下车把,大步走了过去。

那两个壮汉停下手,同时转过身来。朱蓬春这才看清他们的长相——左边那个长着一张狭长的脸,颧骨高耸,眼睛细长,眼眶微微泛黄,嘴唇薄得像两片刀刃;右边那个脸型方正,下颌宽阔,下巴上长着一圈青黑色的胡茬,一双三角眼里闪着凶光。两人身上都带着一股说不清道不明的腥臊味,像是常年生活在深山老林里的野兽。

“小子,别多管闲事。”长脸壮汉咧嘴笑了笑,露出一口尖细的黄牙,“赶紧滚蛋,不然连你一起打。”

朱蓬春皱了皱眉,他能感觉到这两个人身上有种让他本能警惕的气息。那种气息很熟悉,跟他体内猪妖精华隐隐产生了一种微妙的共鸣——这是妖气。这两人不是普通人,是妖怪。

被围殴的那个中年男人趁机从地上爬起来,踉跄着往朱蓬春这边靠。朱蓬春这才看清他的模样,忍不住倒吸了一口凉气。那男人大约四十出头的年纪,生得极其丑陋——一张大嘴几乎咧到了耳根,嘴唇厚得像两根香肠,泛着紫黑色,脸上坑坑洼洼,布满了大大小小的疙瘩,皮肤黝黑粗糙,像是癞蛤蟆的背。他穿着一件脏兮兮的灰布袍子,上面沾满了泥土和酒渍,头发稀疏油腻,头顶已经秃了一大片,露出油光光的头皮。他的身材倒是壮实,膀大腰圆,肚子鼓鼓囊囊的,胳膊上的肌肉结实得像铁疙瘩,但此刻鼻青脸肿,嘴角挂着血丝,看起来狼狈不堪。

“兄弟,救我!”那丑男人声音沙哑,一把抓住朱蓬春的胳膊,手指粗短有力,指甲缝里全是黑泥,“这两个畜生要打死我!”

长脸壮汉和方脸壮汉对视了一眼,交换了一个意味深长的眼神。长脸壮汉舔了舔嘴唇,露出一抹残忍的笑意:“既然你小子看见了,那就别走了。反正这条巷子平时没人来,把这拉车的凡人吃了,也神不知鬼不觉。”

朱蓬春心里一沉。凡人吃凡人?不对,他们是妖怪,吃人对于妖怪来说是稀松平常的事。他的右手不自觉地摸向腰间,那里别着一个巴掌大的葫芦,里面装着半壶烧刀子,是他平时解乏用的。左手腕上的银镯子在昏暗的光线中微微发光,符文若隐若现。

“你俩是妖怪。”朱蓬春平静地说,声音没有一丝颤抖。

长脸壮汉哈哈一笑,身体猛地膨胀起来,身上的短褐被撑裂,露出布满黄黑斑纹的皮毛。他的脸拉得更长了,嘴巴向前突出,变成了一张长满獠牙的豹子嘴,双手化作锋利的爪子,指甲足有三寸长,闪着寒光。

方脸壮汉也不甘示弱,身体弓起,脊背上的衣服撕裂,露出一层灰黑色的粗毛。他的头颅变成了狼的模样,耳朵尖立,眼睛里燃烧着绿幽幽的光,嘴角淌下一滴黏稠的涎水,滴在地上冒起一股青烟。

“豹妖和狼妖。”朱蓬春深吸一口气,强迫自己冷静下来。他知道自己不是这两只妖怪的对手,至少以他现在的状态不行。他体内虽然有猪妖的精华,但那力量被太白金星的手镯压制着,平时只能让他力气大一些、食量大一些,真要跟修炼了不知多少年的妖怪硬拼,无异于以卵击石。

除非——他解开手镯的封印。

朱蓬春咬了咬牙,左手抓住右手腕上的银镯子,用力往外一撸。镯子应声脱落,被他塞进怀里。几乎在同一瞬间,他摘下腰间的葫芦,拔开塞子,仰头灌了一大口烧刀子。烈酒入喉,辛辣的液体顺着食道滑进胃里,像是一团火在胸腔里炸开。

他的脸瞬间涨得通红,心脏砰砰狂跳,体内的血液像是沸腾了一般。那股沉睡在他灵魂深处的猪妖精华被酒精和欲望唤醒,狂暴的力量像洪水一样冲遍了四肢百骸。他能感觉到自己的脸在扭曲,鼻子往外凸,嘴巴向前延伸,耳朵变得又大又招风,身体像吹气球一样膨胀起来,撑破了上衣,露出长满黑色粗毛的胸膛。

但他的脑海中,却不由自主地浮现出了一些不该有的画面。那天傍晚在浴室里看到的敖灵儿的身姿,她在月光下靠在他肩上的柔软触感,还有妙妙那双猫一样的媚眼和红裙下摇曳的身姿。这些画面像走马灯一样在他眼前闪过,伴随着体内那股燥热的力量,让他的眼睛变得更加赤红。

酒戒,色戒,一念之间全破了。

“吼——”

一声震耳欲聋的嘶吼从朱蓬春喉咙里爆发出来,他的身体已经完全变成了猪妖的形态。一头身高近两丈的黑色巨猪站在巷子里,浑身覆盖着钢针般的粗毛,两颗獠牙从嘴角呲出,足有半尺长,闪着象牙般的光泽。他的眼睛像两盏血红的灯笼,鼻孔里喷出两道白气,蹄子踏在地面上,青石板寸寸龟裂。

豹妖和狼妖同时愣住了。他们原本以为眼前只是个普普通通的拉车汉子,顶多是个练过几手把式的凡人,万万没想到对方摇身一变,变成了一头妖气冲天的猪妖。而且看那妖气的精纯程度,道行恐怕不在他们之下。

“妈的,是个硬茬子!”豹妖骂了一声,却没有退缩,反而弓起脊背,喉咙里发出威胁的低吼,“一起上!”

狼妖率先发难,他四肢着地,化作一道灰色的残影,猛地朝朱蓬春的咽喉扑去,张开的狼嘴里獠牙交错,带着一股腥风。豹妖紧随其后,从侧面绕过来,锋利的爪子直取朱蓬春的腰腹,速度快得几乎看不清轨迹。

朱蓬春虽然变成了猪妖,但意识并没有完全丧失。他本能地侧身一撞,坚硬的肩膀撞在狼妖的胸口上,只听咔嚓一声脆响,狼妖的肋骨断了三根,整个身体像断线的风筝一样飞了出去,重重地砸在院墙上,将青砖墙撞出一个大洞。

豹妖的爪子抓在朱蓬春的腰侧,锋利的指甲划破了粗厚的猪皮,留下几道浅浅的血痕。但朱蓬春的防御力远超豹妖的想象,那几道伤口对普通人来说可能致命,但对现在的他来说,不过是被蚊子叮了一口。他反手一蹄子扫过去,蹄子带着千钧之力,正中豹妖的脑袋。

豹妖的脑袋像西瓜一样炸开,红的白的溅了一地。他的身体抽搐了两下,软软地倒在地上,化作一具无头的豹尸,妖气迅速消散,露出了原形——一头黄斑豹子的尸体。

狼妖从墙洞里挣扎着爬起来,看见同伴惨死,眼中闪过一丝恐惧。他转身想逃,朱蓬春却已经冲到了他面前,一蹄子踩在他的后背上,将他整个人踩进地面,青石板碎裂,狼妖的脊椎骨发出令人牙酸的断裂声。

“饶……饶命……”狼妖艰难地吐出几个字,嘴里涌出一大口鲜血。

朱蓬春低头看着他,血红的眼睛里没有一丝怜悯。他抬起蹄子,对准狼妖的脑袋,重重踩了下去。

巷子里安静了下来,只有朱蓬春粗重的喘息声在回荡。他站在两具妖怪的尸体中间,身上沾满了血迹,猪妖形态下的他看起来狰狞可怖,像从地狱里爬出来的魔神。

被打的那个丑男人从墙角探出头来,看见这一幕,吓得两腿发软,一屁股坐在地上,嘴唇哆嗦着说不出话来。

朱蓬春深吸了几口气,努力压制住体内那股狂暴的力量。他弯腰捡起地上的银镯子,重新戴回手腕上。镯子上的符文亮起一道柔和的白光,那股燥热的力量像是被浇了一盆冷水,迅速消退下去。他的身体开始缩小,猪脸慢慢恢复成人脸,獠牙缩回嘴里,粗毛褪去,变回了那个穿着破衣服、憨厚老实的朱蓬春。

“你没事吧?”朱蓬春走到那丑男人面前,伸手想扶他起来。

丑男人愣愣地看着他,半天才缓过神来,抓住他的手站了起来。他拍了拍身上的灰土,擦了擦嘴角的血,咧嘴露出一口黄牙,笑了:“兄弟,好本事!谢谢你救了我!”

“他们为什么打你?”朱蓬春问道。

丑男人叹了口气,挠了挠光秃秃的头顶:“我叫王疙瘩,是从南边来的。今儿个在这巷子里歇脚,喝了点酒,那俩畜生从巷口路过,我嘴里没把门的,骂了一句‘哪儿来的野狗’,他们就冲进来打我。我也是倒霉,碰上两个不讲理的。”

朱蓬春上下打量了他几眼,总觉得这人身上的气息有些奇怪。他正要再问,却见王疙瘩的身体忽然扭曲起来,皮肤上浮现出一层密密麻麻的疙瘩,整个人缩小了一圈,变成了一只足有脸盆大小的癞蛤蟆。那蛤蟆浑身漆黑,背上布满了大大小小的脓包,两只鼓鼓的眼睛凸在外面,一张大嘴占了大半个脑袋,蹲在地上,发出咕咕的叫声。

朱蓬春后退了一步,下意识地握紧了拳头。

蛤蟆又变回了人形,王疙瘩搓着手,露出一副讨好的笑容:“兄弟别怕,我也是妖怪,赖蛤蟆成精的。刚才那俩畜生打我,就是因为看我不顺眼。我道行浅,打不过他们,要不是兄弟你出手,我今天就交代在这儿了。”他说着,眼眶竟然红了,声音带着哭腔,“兄弟,我看你也是妖怪,咱们都是同类,你能不能收留我?我没地方去了,四海为家,到处被人欺负,就想找个落脚的地方。”

朱蓬春皱了皱眉,摇头道:“我不是妖怪,我有人类的部分。”

“怎么不是呢?”王疙瘩急了,指着地上的豹妖和狼妖的尸体,“你刚才变成猪妖的样子我可看得清清楚楚,那妖气比那俩畜生还浓呢!兄弟,咱们都是妖,妖跟妖之间就应该互相帮助,你说是不是这个理?”

“我真的不是……”朱蓬春还想解释,但王疙瘩根本不听,一把抓住他的胳膊,眼泪鼻涕一起往下流。

“兄弟,你就收留我吧!我不要工钱,管口饭吃就行!我什么都能干,搬东西、扫地、守夜,我都行!等我找到去处了,我立马就走,绝不给你添麻烦!”王疙瘩说得声泪俱下,那张丑陋的脸上满是恳求,“你看我一个人孤苦伶仃的,走到哪儿都被人嫌弃,好不容易遇到你这么一个好心肠的同类,你就当可怜可怜我,行不行?”

朱蓬春看着他这副模样,心里不由得软了。他想起自己当年被村民当成妖怪赶出村子的时候,也是这么孤零零一个人,无家可归,四处流浪。要不是太白金星给了他二十两金子,他可能早就饿死在哪个荒郊野外了。

“好吧。”朱蓬春叹了口气,“我可以让你暂住几天,但你不能给我惹事。等我找到合适的地方,你就搬走。”

王疙瘩一听,立刻破涕为笑,连连点头:“谢谢兄弟!谢谢兄弟!你放心,我一定老老实实的,绝不给你添麻烦!”

朱蓬春弯腰捡起地上的车把,把散落的食材重新搬上平板车。王疙瘩殷勤地过来帮忙,抢着搬最重的那袋面粉,力气倒是不小,一个人就扛了起来。两人推着车走出巷子,留下两具妖怪的尸体在晨光中慢慢化作一滩黑水,渗进了青石板的缝隙里。

到了客栈门口,朱蓬春把车停好,推开大门。敖灵儿正在大堂里擦桌子,看见朱蓬春回来,正要打招呼,目光却落在他身后的王疙瘩身上,脸色瞬间变了。她的瞳孔微微收缩,龙角上的金色纹路亮了一下,整个人往后退了半步,手已经按在了腰间的短匕上。

妙妙从厨房里探出头来,手里还握着一把菜刀,看见王疙瘩,眉头立刻皱了起来,鼻子轻轻抽动了两下,脸上的笑容消失得干干净净。

“朱哥哥,这是谁?”敖灵儿的声音冷了下来,眼神警惕地盯着王疙瘩。

朱蓬春连忙解释道:“他叫王疙瘩,是我在巷子里救的。他被两个妖怪欺负,没地方去,我就让他先在这儿住几天。”

“妖怪?”妙妙的猫眼眯了起来,上下打量着王疙瘩,“赖蛤蟆精吧?一身泥沼味儿,隔着三条街都能闻到。”

王疙瘩被两个漂亮姑娘盯着看,有些局促地搓着手,咧开大嘴露出一个自认为友善的笑容:“两位姑娘好,我叫王疙瘩,以后请多多关照。”

敖灵儿没有接话,转头看向朱蓬春,眼神里带着一丝不满:“朱哥哥,咱们客栈已经收留了我跟妙妙,现在又来一个,你不觉得太招眼了吗?而且这蛤蟆精身上的气息不太对劲,我不喜欢他。”

妙妙也点了点头,把菜刀往案板上一剁,双手抱胸靠在门框上:“我也觉得不合适。朱先生,咱们是开客栈的,不是开收容所的。你救他是你心善,但让他住在这里,万一日后惹出什么事来,可不好收场。”

朱蓬春挠了挠头,他知道敖灵儿和妙妙的担心不是没有道理。但看着王疙瘩那副可怜巴巴的样子,他又狠不下心来把人赶走。他叹了口气,对两人说:“我知道你们担心什么,但他真的挺可怜的,就让他住几天,等他找到去处就走。你们多包容一下,行不行?”

敖灵儿和妙妙对视了一眼,都从对方眼里看到了无奈。敖灵儿叹了口气,摆了摆手:“行吧行吧,反正你是老板,你说了算。不过我可把话说在前头,要是他敢在这里搞什么幺蛾子,我第一个收拾他。”

妙妙哼了一声,转身回了厨房,丢下一句话:“我去做饭了,你们自己看着办。”

王疙瘩连忙对着两人的背影鞠了一躬,嘴里不停地道谢:“谢谢两位姑娘!谢谢两位姑娘!我一定老老实实的,绝不给你们添麻烦!”

朱蓬春把王疙瘩安排在一楼的柴房里,那里堆着一些干柴和杂物,收拾出一块空地,铺上一张草席,再盖上一床旧棉被,勉强能住人。王疙瘩一点也不嫌弃,连连说好,还主动提出晚上帮朱蓬春守夜,说是怕有人来客栈闹事。

傍晚时分,妙妙做了一桌菜——红烧肉、清蒸鲈鱼、蒜蓉青菜、一盆酱肉面,还有一锅热气腾腾的羊汤。敖灵儿摆好碗筷,四个人围坐在大堂的方桌前吃晚饭。

朱蓬春坐在主位,左边是敖灵儿,右边是妙妙,王疙瘩坐在对面。他吃饭的样子很粗鲁,筷子使得不太利索,干脆直接上手抓,抓起一块红烧肉塞进嘴里,嚼得满嘴流油,一边吃一边含糊不清地夸赞:“好吃!好吃!我好久没吃过这么好吃的菜了!”

妙妙嫌弃地看了他一眼,把自己的碗往旁边挪了挪,生怕他的油手碰到自己的菜。敖灵儿倒是没什么反应,只是安安静静地吃着自己的饭,偶尔夹一筷子菜放到朱蓬春碗里。

吃到一半,王疙瘩夹起一块鱼肉,大概是太烫了,他嘶哈了一声,嘴巴一张,一条巨大的舌头猛地从嘴里弹了出来。那舌头足有两尺长,通体紫黑色,上面布满了密密麻麻的黏液和油渍,在烛光下闪着恶心的光泽。舌头在鱼肉上卷了一下,把鱼肉卷进嘴里,又嗖地缩了回去,速度快得让人看不清。

朱蓬春手里的筷子停住了,瞪大眼睛看着王疙瘩。妙妙直接放下了碗,脸色变得非常难看。敖灵儿眉头紧锁,筷子悬在半空,那块鱼肉她是再也吃不下去了。

王疙瘩浑然不觉,还在吧唧吧唧地嚼着,笑道:“怎么了?你们怎么不吃了?”

“没事。”朱蓬春扯了扯嘴角,低头继续扒饭,但胃口已经少了大半。

吃完晚饭,敖灵儿去后院烧水洗澡。她在浴室里放好热水,撒了几片干玫瑰花瓣,脱了衣服坐进木桶里,舒服地叹了口气。热水漫过她的肩膀,蒸汽氤氲,她摘下眼镜放在桶沿上,闭上眼睛,享受着难得的放松时光。

王疙瘩在柴房里躺了一会儿,翻来覆去睡不着。他悄悄爬起来,推开柴房的门,探头往大堂里看了看。大堂里空无一人,朱蓬春在厨房里洗碗,妙妙在楼上整理房间。他的目光转向后院的方向,那里传来哗哗的水声和若有若无的哼歌声。

他咽了口唾沫,蹑手蹑脚地溜出柴房,贴着墙根往后院走去。他的脚步轻得像一片落叶,踩在地上几乎没有声响,这是他作为蛤蟆精的天赋——隐藏气息和声音的法门,他修炼了几十年,已经炉火纯青。

后院浴室的门虚掩着,里面透出昏黄的烛光。王疙瘩弓着身子走到门边,从门缝里往里看。木桶里,敖灵儿背对着门口,白皙的脊背露出水面,水珠顺着光滑的皮肤滑落,那对饱满的胸脯在胸前若隐若现。她的头发湿漉漉地贴在脖颈上,水面上的玫瑰花瓣随着她的动作轻轻晃动。

王疙瘩的瞳孔放大了,舌头不自觉地伸了出来,舔了舔厚厚的嘴唇,喉咙里发出一声轻微的咕噜声。他的目光贪婪地在敖灵儿的背影上扫来扫去,从脖颈扫到腰肢,又从腰肢扫到水面下隐约可见的臀线,眼神里充满了猥琐和渴望。

浴室里的敖灵儿忽然停下了哼歌,眉头微微皱起。她感觉到有一道视线落在自己身上,那种感觉很不舒服,像是有什么黏糊糊的东西贴在了皮肤上。她猛地转过头,看向门口的方向,但门缝里什么都没有,只有一片昏暗的夜色。

她盯着门看了好一会儿,确认没有异常,才慢慢收回目光。她摇了摇头,心想可能是自己多疑了,又往身上泼了一捧水,继续洗澡。

王疙瘩缩在墙角,后背紧贴着墙壁,屏住呼吸,一动不动。他的隐身法门确实高明,连龙族的感知都能骗过去。他等了好一会儿,确认敖灵儿没有起疑,才悄悄松了口气,眼中闪过一丝得意的神色。

他没有立刻离开,而是又等了片刻,才蹑手蹑脚地溜回柴房,钻进被窝里,脸上还挂着一抹意犹未尽的笑意。他闭上眼睛,脑海里回味着刚才看到的画面,舌头又伸了出来,在空气中卷了卷,像是品尝着什么无形的美味。

“龙女……”他在黑暗中喃喃自语,声音低得只有自己能听见,“好一个龙女……”

柴房外,夜风轻轻吹过,客栈的灯笼在风中摇晃,投下一片摇曳的光影。后院浴室里的水声还在继续,偶尔传来敖灵儿轻轻哼唱的小调,在这寂静的夜晚里,显得格外清脆悦耳。

章节 5

店里来了个女客和一个男客,朱蓬春出来迎接,其中一个女客揭下面纱美丽的身材配上天仙脸蛋当场让朱蓬春陷入爱河,原来女的是天上的嫦娥,身旁身高八尺肌肉大块皮肤黝黑一脸凶的男子是吴刚,妙妙和小龙女也出来接待,嫦娥知道客栈老板朱蓬春和小龙女还有妙妙的真实身份,不过太白金星在天上已经想嫦娥说明三人不是坏人所以嫦娥很大方自然的就和客栈三人解除聊天,原来是天上即将出现两个太阳,玉帝命令嫦娥下凡找回后羿神弓搞定多出来的太阳拯救苍生,吴刚是作为保镖常伴嫦娥左右,然而后羿死了那么多年嫦娥也只能依靠记忆大概去找神弓,朱蓬春自告奋勇帮忙小龙女有点吃醋,嫦娥希望能有人去一趟长青山寻找线索,这时王疙瘩出来说自己对那块地很熟,朱蓬春本想展示男子气概引嫦娥注意,小龙女吃醋抢了名额,结果成了王疙瘩和小龙女两人组队出发其余人留守客栈,小龙女本来就不喜欢王疙瘩这种脏男人,没办法都应了而且朱哥哥对着嫦娥色迷迷的心里一时吃醋生脾气,蛤蟆精王疙瘩觉得有机会对小龙女出手心里开始盘算怎么制造意外吃小龙女的豆腐,来到长青山王疙瘩和小龙女开始询问本地人关于神弓的下落,有个老人说看到有根自己会飞的箭飞往北方的深山,小龙女找到一个神箭的线索喜出望外,王疙瘩想起北方的深山好像是树妖的林地突然心生一计,王疙瘩主动带路小龙女跟随,来到北方的深山老林两人坐下休息,小龙女不知道自己已经被王疙瘩带到陷阱,两人休息合眼睡觉时旁边的树木流出奇怪液体导致两人衣物消失融化,小龙女大惊失色一只手捂住私处另外的手捂胸,然而胸太大根本挡不住只能挡住不露点,王疙瘩假装大意,王疙瘩全身赤裸一身肥肉横肉但是肌肉最显眼,两人没办法只能朝着箭的方向继续前进,途中王疙瘩看着小龙女的美人身体大鸡巴勃起,30公分超粗巨根血管密布雄性气味散开小龙女都闻到了,大鸡巴很久没洗积了好多包皮垢都结块了,巨大的蛋蛋里面全是不断制造着的浓厚赖蛤蟆精子,那股味道问得小龙女雌性反应稍微勾起只能偏头不看,奈何太过雄伟巨大有时候会时不时的偷看一下,两人全裸的在无人山野森林里前进寻找会飞的箭

章节 6

癞蛤蟆精王疙瘩和小龙女继续全裸的在深山老林里寻找射日神弓的飞箭,小龙女感觉飞箭的位置快到了,然而可能是箭的神力作祟导致地震发生小龙女脚步一乱王疙瘩上去搀扶结果一不小心摸到那对巨乳,巨根也顶到小龙女的肥嫩鲍鱼穴穴口,小龙女顿时脸红心跳,王疙瘩嘴上说对不起心里其实爽的很,路上遇到妖怪袭击,赤裸的小龙女对付他们有点张不开手脚,差点被一只小妖怪偷袭,好在王疙瘩用自己的大身躯撞飞对方化解危机但是自己的手被扎了一下受伤,除掉妖怪群后,小龙女看向王疙瘩的一只手是因为自己受伤的感到内疚,晚上两个全裸男女在一处山洞里架起篝火,小龙女温柔的关心起王疙瘩的伤势,王疙瘩心想这女的太单纯好骗,继续装老实说自己能顶没事男子汉大丈夫,天上开始下雨小龙女开始雨中洗澡,王疙瘩也加入,王疙瘩假装不注意转身太快勃起30公分巨根啪的一声不小心抽打了一下小龙女的肥美翘臀大屁股,小龙女一惊全身剧烈的抖了一下,小龙女羞涩小生气的看向王疙瘩当看到王疙瘩因为自己受伤的手时单纯善良的小龙女又觉得过意不去不想责骂王疙瘩,小龙女看着王疙瘩的巨根脸红害羞的问他不用洗吗里面包皮垢挺多的,王疙瘩表示自己是蛤蟆精脏点没事,到了第二天两人继续出发寻找箭,王疙瘩带路把小龙女骗到一处转移法阵,两人被转移到一个奇特房间,小龙女用尽所有法子都出不去,只见房间墙壁上写女性用嘴清理干净鸡鸡便可打开隐藏之门,王疙瘩假装说这是骗人的别信,小龙女等了好久没办法,小龙女说别把这些天两人发生的事情告诉朱哥哥,然后小龙女跪下,王疙瘩的30公分巨根血管密布还有像癞蛤蟆身上疙瘩一般的肉瘤点包皮污垢积了好多,小龙女强忍一口下去,王疙瘩全身发抖很舒服,小龙女加快口交试图把包皮里面的大口污垢用嘴清理下来用舔用牙刮,剥下来的那一刻一股恶臭但雄性气味浓厚的气味在小龙女的嘴里散开,小龙女一不小心吞了一点但还是把大部分吐出来,鸡鸡被小龙女的口交弄干净了,门打开了,两人成功出去,小龙女感觉吞下那一点包皮垢像是在肚里发热像春药一样让人发热雌性本能被勾起全身发情了一点,最后两人在一处山顶找到了后羿神弓的一只箭,王疙瘩在妖怪熟人的洞房找了两套衣服,这下小龙女和王疙瘩终于不再赤裸荒野了

章节 7

众人在海州城北方的一座山上找到射日神弓,神弓在山上的一处石台上无人能拿动,天庭上的玉帝放出承诺,如果谁能拿下弓箭射下多出来的太阳就封他作天蓬元帅,吴刚看到有这好事心急上去取神弓,结果神弓纹丝不动,众人都试了一次无一人能拿走神弓,众人作罢回到客栈,朱蓬春喜欢嫦娥想拿神弓只要在天上当上天蓬元帅估计就能博得嫦娥的心,小龙女看着朱哥哥心向嫦娥不免有些失意,嫦娥心里不明白为什么朱蓬春有小龙女这样关心他的人不在意反而喜欢自己这样的,朱蓬春不知道其实嫦娥和吴刚有一腿,当年嫦娥偷吃的丹药其实是吴刚给的,吃完丹药的嫦娥抛下后羿成仙上天,嫦娥天天都呆在广寒宫不出来其实是吴刚以丹药要挟嫦娥每天和嫦娥一起天天在广寒宫内做爱,嫦娥心里一点都不觉得自己是个好女人,在客栈的朱蓬春每次路过嫦娥的厢房嫦娥都会压低和吴刚口交时发出淫荡口交声音避免被人听到,朱蓬春不知道嫦娥和吴刚有一腿还单纯傻傻的单相思暗恋嫦娥,吴刚在天庭有些门路据说和太上老君有点交情,吴刚上天去找太上老君找个法宝使用或者服下什么仙丹好拿动神弓,朱蓬春开始着急害怕吴刚捷足先登,小龙女看着朱哥哥着急想着帮他,小龙女说起父亲龙王曾经说过如果自己那天自己要结婚就给她龙宫财宝加上一个龙法宝作为陪嫁,朱蓬春大喜问小龙女妹妹有没有喜欢的男生嫁出去弄件龙宫法宝好助他拿起神弓,小龙女眼神忧伤询问朱哥哥真就那么喜欢嫦娥吗,朱蓬春肯定的答复是的,小龙女明白朱哥哥的心后强忍悲伤保持微笑的说龙宫有件神力手套可以帮到他自己这个小龙女妹妹会帮他拿到的,朱蓬春满心欢喜谢过了小龙女妹妹,朱蓬春不知道其实小龙女才是那个最爱他的人,小龙女回到房间伤心落寞,蛤蟆精王疙瘩看在眼里露出淫笑在窗外偷窥小龙女,现在正是王疙瘩偷心的开始,第二天,龙王出现在客栈外,小龙女对父亲说自己已经找到想结婚的男人了,龙王说明明自己之前介绍那么多龙族王子名门之后都不喜欢,龙王开始询问对方是谁,小龙女看向朱蓬春但是立马转移视线,只可惜朱哥哥心向嫦娥,小龙女为了朱蓬春愿意牺牲自己的一切,单纯的小龙女以为自己如果说喜欢朱哥哥肯定会坏了他和嫦娥的好事这样朱哥哥就会讨厌小龙女连妹妹到时候都做不成,小龙女开始为难,这时候王疙瘩主动站出来说小龙女喜欢的是自己,龙王觉得这个大块头丑男在开玩笑,结果小龙女愣了一下心想如果和王疙瘩一块还能天天和朱哥哥想见只要先帮朱哥哥拿到神弓当上天蓬元帅,如果朱哥哥那天回心转意对自己有了喜欢,到时候和王疙瘩解除婚姻也行,善良的小龙女还想着委屈了王疙瘩,小龙女颤颤巍巍表示王疙瘩说的是真的,龙王当场差点晕了过去气的当场要断绝父女关系,那么多的好男人不喜欢你喜欢这个蛤蟆精,龙王气的回家,两天后,小龙女忙完客栈活回到房间休息。龙王已经在里面等候了,龙王把一堆龙宫财宝放在龙女房内,龙王也是刀子嘴豆腐心抱着心爱的女儿,龙王问女儿如果有什么心事可以跟自己说,小龙女对父亲道歉但不想透露心事,小龙女希望能得到龙宫宝物一对神力手套,只要女儿想要龙王抬手就把那对手套变出交给小龙女,龙王临走前告诉小龙女如果那天想通离婚可以回龙宫这个家永远欢迎。

到了晚上,王疙瘩的房里摆着蜡烛喜字,王疙瘩一脸得逞笑出,朱蓬春还来给他道喜说希望王疙瘩能好好对待自己的小龙女妹妹,朱蓬春走会王疙瘩说了句“不!朱蓬春!是我要感谢你这个好人!没注意到小龙女的心让我得逞”,小龙女穿着一件半透明白色古装婚纱大腿隐隐约约能看见上半身衣服围胸的北半球巨乳都快爆出来整套衣物华美不失色气,猫妖妙妙直呼小龙女是仙女太漂亮了,妙妙不断夸赞,小龙女来到朱蓬春面前问朱哥哥可有什么话说,小龙女心里期待朱蓬春说些挽留的话只要一句喜欢她现在就会停下和王疙瘩的婚礼,朱蓬春只是说希望妹妹快乐王疙瘩丑是丑了点,小龙女对朱蓬春的话感到伤心但还是强忍挤出笑颜说谢谢朱哥哥,然后便走向王疙瘩婚房方向,嫦娥看到此情此景叹了一口气,朱蓬春问嫦娥为什么叹气,嫦娥什么都没说,嫦娥都不明白这猪男怎么就不明白明明有更好的佳人相伴非要喜欢自己这个嫦娥仙子,朱蓬春一直把嫦娥当场美丽无瑕的天仙去爱慕,然而嫦娥心里可不这么看待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