猪猪

站点:NovelAI.one内容:前8章在线试读ID:6e7f669b更新:2026-07-01 15:57
八岁的朱蓬春躺在土炕上,浑身烧得像刚从灶膛里掏出来的火炭。村里的赤脚大夫来看过,摇了摇头,连药方都没开就走了。奶奶守在床边,一双枯瘦的手紧紧攥着孙子的手,眼泪已经流干了,只剩下干涸的泪痕挂在满是皱纹的脸上。爷爷蹲在门槛上,抽着旱烟,烟雾缭绕中那张老脸看不出什么表情,但拿烟杆的手一直在抖。 朱蓬春迷迷糊糊的,只觉得身体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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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节 1

八岁的朱蓬春躺在土炕上,浑身烧得像刚从灶膛里掏出来的火炭。村里的赤脚大夫来看过,摇了摇头,连药方都没开就走了。奶奶守在床边,一双枯瘦的手紧紧攥着孙子的手,眼泪已经流干了,只剩下干涸的泪痕挂在满是皱纹的脸上。爷爷蹲在门槛上,抽着旱烟,烟雾缭绕中那张老脸看不出什么表情,但拿烟杆的手一直在抖。

朱蓬春迷迷糊糊的,只觉得身体里像有一团火在烧,又像有无数根针在扎他的骨头。他想喊疼,可喉咙像被什么东西堵住了,连一个字都说不出来。意识一点一点地离他远去,眼前的景象变得越来越模糊,奶奶的哭声像是从很远很远的地方传来的。

就在这时候,一道白光突然从屋顶落下来,整个屋子亮得像白天一样。奶奶吓得往后一退,差点摔倒。爷爷猛地站起身,手里的烟杆掉在地上,嘴巴张得老大,却发不出声音。

白光中现出一个身穿白衣的老者,须发皆白,面容慈祥,手里拿着一柄拂尘。这老者不是别人,正是天上的太白金星。他本是路过此地,闲来无事用千里眼往人间看了看,正好看见朱蓬春病重将死的模样。太白金星掐指一算,不由得叹了口气——这孩子的命数本该到此为止了,但他看见朱蓬春的奶奶和爷爷那副痛不欲生的模样,又看见这孩子在病中还在喃喃地喊“奶奶,我没事,你别哭”,心里便动了恻隐之心。

“也罢,既然让老夫遇见了,便是缘分。”太白金星从袖中取出一颗晶莹剔透的珠子,那珠子里面隐隐有什么东西在游动,像是一团黑色的雾气被封印在其中。

这颗珠子里的东西,是太白金星前些日子在凡间除掉的一只猪妖留下的精华。那猪妖修炼了几百年,已经有了些道行,为非作歹祸害百姓,太白金星奉旨除妖,将那猪妖打得魂飞魄散,只留下这一团精纯的妖元,本打算带回天庭处置。可此刻看着炕上奄奄一息的朱蓬春,太白金星心里生出一个念头——这孩子命不该绝,不如就用这妖元替他续命。

“孩子,你命中有此一劫,也是你的造化。”太白金星将那颗珠子放在朱蓬春的胸口,珠子立刻化作一道流光,钻进了朱蓬春的身体里。朱蓬春的身体猛地一颤,像是被什么东西击中了一般,浑身上下冒出一层黑气,紧接着又消散不见。他的脸色从惨白渐渐变得红润,呼吸也平稳了下来。

奶奶和爷爷看得目瞪口呆,半天说不出话来。太白金星转过身,对两位老人微微一笑:“这孩子命不该绝,老夫已经替他续了命。只是日后他会有一些……不同寻常之处,还望二老莫要惊慌,一切皆是天意。”说完,太白金星的身影便化作一道白光,消失在屋中。

朱蓬春的病就这么好了,而且比从前更壮实,一个人能吃三个人的饭,力气也大得吓人。村里的孩子们都爱跟他玩,因为他能举起比他们重好几倍的东西,跑得也比谁都快。可朱蓬春自己知道,他身体里有什么东西不一样了。有时候他会莫名其妙地想吃猪食,看见猪圈里的猪会觉得特别亲切,甚至有一次他做梦,梦见自己变成了一头猪,在泥地里打滚,醒来后还觉得特别舒服。他不敢跟任何人说,包括奶奶和爷爷,只能把这些奇怪的感觉压在心底。

日子就这么一天天过去,朱蓬春长到了十岁。奶奶和爷爷已经相继过世了,家里只剩下他一个人,好在邻居们都是看着这孩子长大的,时不时会给他送些吃的。朱蓬春也不怕,他一个人把家里收拾得井井有条,该种地种地,该做饭做饭,日子过得虽然清苦,倒也自在。

那年夏天的一个午后,朱蓬春去村外的小河边摸鱼。河水清澈见底,能看见鱼儿在水草间游来游去。朱蓬春卷起裤腿踩进水里,眼睛盯着水里的动静,手里拿着一个用竹条编的鱼篓。他正全神贯注地等着一条大鱼游过来,忽然听见河边的草丛里传来一阵窸窸窣窣的声音,紧接着是一个小女孩的哭声。

朱蓬春抬起头,循着声音看过去,只见河岸边的大柳树下蹲着一个穿着粉色衣裙的小姑娘,看模样比他小一点,扎着两个小辫子,脸上脏兮兮的,一双大眼睛红红的,显然是哭了好一阵子了。朱蓬春放下鱼篓,趟着水走过去,蹲在离那小姑娘不远的地方,轻声问道:“你怎么了?迷路了吗?”

那小姑娘抬起头,看了朱蓬春一眼,正要说话,忽然脸色大变,像是看见了什么可怕的东西一样,尖叫一声往后退了好几步,一屁股坐在地上,浑身发抖,指着朱蓬春喊道:“你……你身上有妖气!你是什么东西!”

朱蓬春一愣,心里咯噔一下。他下意识地低头看了看自己,又摸了摸自己的脸,什么都没有啊,还是原来的样子。可那小姑娘的样子不像是在开玩笑,她那双眼睛里满是恐惧,像是真的看见了什么可怕的东西。

“我……我就是个人啊,你别怕。”朱蓬春往后退了两步,尽量让自己看起来无害一些。

那小姑娘盯着他看了好一会儿,眼神里的恐惧渐渐变成了疑惑。她揉了揉眼睛,又仔细看了看朱蓬春,发现这个人虽然身上有妖气,但眼神清澈,说话的声音也很温和,不像是什么坏东西。她犹豫了一下,试探着问道:“你……你真的不会伤害我?”

“我为什么要伤害你?”朱蓬春笑了,“我连你是谁都还不知道呢。你叫什么名字?家在哪儿?怎么一个人在这里哭?”

那小姑娘吸了吸鼻子,用手背擦了擦脸上的泪痕,小声说:“我叫敖灵儿,是从家里跑出来的。我不想回家,我父……父亲整天逼我学那些我不喜欢的东西,我一气之下就跑出来了。”

朱蓬春虽然只有十岁,但也知道小孩子离家出走是不对的,他叹了口气,坐到柳树下的一块大石头上,拍了拍旁边的位置:“过来坐吧,先歇歇。你不愿意回去,我也不逼你,但你不能一直待在这里啊,天快黑了,外面有野兽的。”

敖灵儿犹豫了一下,还是走到朱蓬春身边坐了下来。她偷偷打量着这个少年,发现他长得干干净净的,笑起来的时候有两个小酒窝,看起来挺和气的。可她明明看见他身上有一层若隐若现的妖气,那妖气不浓不淡,像是人妖混在一起的样子。敖灵儿从小在龙宫里长大,见过的妖怪比见过的人还多,对妖气的感应比谁都敏感,她可以肯定,这个少年绝对不是什么普通凡人。

可奇怪的是,这个少年身上的妖气虽然存在,却并不让人感到厌恶,反而有一种说不出的亲切感。敖灵儿偷偷用龙族的秘法探查了一下,发现那妖气竟然是猪妖的气息,而且是被净化过的,没有半点邪气。

“你……”敖灵儿忍不住开口问道,“你真的不知道自己身上有妖气吗?”

朱蓬春愣了一下,脸上的笑容消失了。他沉默了一会儿,低声说:“我……我知道自己跟别人不太一样。我生了一场大病之后,身体里好像多了什么东西。我有时候会想吃奇怪的东西,会做奇怪的梦,但我不知道那是什么。”

敖灵儿听了,心里大概明白了七八分。她在龙宫里看过不少典籍,知道有些仙人会用自己的法力替凡人续命,有时候会用一些妖兽的精华作为媒介。看来这个少年也是这种情况。她心里对朱蓬春的恐惧又减少了几分,反而生出了一丝同情。

“你多大了?”敖灵儿问。

“十岁,再过两个月就十一了。”

“我九岁。”敖灵儿说,“你比我大,我叫你蓬春哥哥吧。”

朱蓬春咧嘴笑了:“好,那我也叫你灵儿妹妹。”

就这样,两个孩子在河边聊了一整个下午。敖灵儿给朱蓬春讲龙宫里的事情,说她父亲是东海龙王,她从小在龙宫里长大,每天都要学什么礼仪、法术、圣贤书,烦都烦死了。朱蓬春听得目瞪口呆,他本来以为敖灵儿是哪家有钱人家的小姐,没想到竟然是龙王的女儿。不过朱蓬春也没觉得有多惊讶,毕竟他自己也是个半人半妖的存在,这世上有什么不可能的呢?

朱蓬春也给敖灵儿讲他小时候的事情,讲奶奶做的糖葫芦,讲爷爷带他去集市上看杂耍,讲他生病那天的情形,讲他病好后身体里的那些奇怪变化。敖灵儿听得津津有味,她觉得朱蓬春的故事比龙宫里那些枯燥的典籍有趣多了。

太阳快落山的时候,朱蓬春从河里摸了几条鱼,在河边生了火,烤给敖灵儿吃。敖灵儿从来没吃过这种粗陋的东西,但尝了一口之后,眼睛都亮了,一口气吃了三条鱼,吃得满嘴都是黑灰。朱蓬春看着她那副模样,笑得前仰后合。

“你笑什么!”敖灵儿鼓着腮帮子,瞪了他一眼。

“你脸上全是灰,像个花猫。”朱蓬春说着,伸手帮她擦了擦脸。

敖灵儿的脸一下子红了,低下头不说话了。她心里暖洋洋的,觉得这个人类少年虽然身上有妖气,但比龙宫里那些道貌岸然的仙官们真诚多了。

从那以后,敖灵儿隔三差五就从龙宫里跑出来,到河边找朱蓬春玩。朱蓬春也习惯了,每到约定的日子就在河边等她。两个人一起摸鱼、摘野果、捉蝴蝶,在田野里疯跑,在河边的大柳树下讲故事。敖灵儿教朱蓬春一些简单的法术,比如怎么让一朵花在手上盛开,怎么让水里的鱼听自己的指挥。朱蓬春学得很快,虽然他没有龙族的血统,但他的身体里融合了猪妖的精华,感应灵气的天赋比普通人强得多。

这样的日子持续了大半年。朱蓬春十一岁那年的春天,他和敖灵儿正在河边捉蝴蝶,忽然听见远处传来一阵喧哗声。朱蓬春抬起头,看见一群穿着盔甲的虾兵蟹将从天而降,领头的是一个穿着金甲、手持长枪的蟹将。那些虾兵蟹将一落地,立刻将敖灵儿围了起来,齐齐跪下行礼。

“公主殿下,龙王陛下命我等前来接您回宫。您私自出宫已有数月,龙王陛下十分担忧,请公主殿下即刻随我等回去。”

敖灵儿的脸色一下子变了,她抓住朱蓬春的衣袖,眼眶里蓄满了泪水:“蓬春哥哥,我不走……”

朱蓬春心里也不好受,但他知道敖灵儿终究是龙王的女儿,不可能一直留在人间陪他。他深吸一口气,挤出一个笑容,拍了拍敖灵儿的肩膀:“回去吧,你父王肯定很担心你。以后……以后有机会了,你再来看我。”

“我会来看你的!”敖灵儿紧紧抓着朱蓬春的手,“蓬春哥哥,你一定要等我,等我长大了,我就从龙宫里出来找你!”

朱蓬春点了点头,眼泪在眼眶里打转,但他忍住了。他看着敖灵儿被那些虾兵蟹将簇拥着飞上天空,看着她的身影越来越小,最后消失在天际。河边的风吹过来,吹得柳枝沙沙作响,朱蓬春一个人在河边站了很久很久,直到天彻底黑了,才慢慢走回家。

从那以后,朱蓬春再也没见过敖灵儿。他一个人守着那间破旧的老屋,种地、砍柴、做饭,日子过得平淡无奇。他经常会去河边坐坐,看着水流发呆,想着那个扎着两个小辫子、说话声音甜甜的小姑娘。他不知道敖灵儿在龙宫里过得怎么样,也不知道她是不是还记得自己,但他总有一种感觉,觉得他们还会再见面。

时间一晃就过了三年,朱蓬春十四岁了。他已经长成了一个半大小子,个子拔高了一大截,肩膀也宽了不少,虽然脸上还带着些稚气,但已经能看出几分少年人的英气。他身体里的猪妖精华在这三年里越来越稳定,虽然偶尔还是会有一些奇怪的反应,但朱蓬春已经学会了控制,平时看起来和普通人没什么两样。

那年秋天,村里一个富户办喜事,在自家院子里摆了十几桌酒席,请了全村的人。朱蓬春也被邻居拉着一块儿去了。院子里张灯结彩,热热闹闹的,菜一道道端上来,鸡鸭鱼肉摆了一桌子。朱蓬春从来没吃过这么好的席面,忍不住多吃了些。

席间有个远房亲戚提着一壶酒过来,非要给朱蓬春倒一杯。朱蓬春从来没喝过酒,连连摆手说不要,但那亲戚说什么都不依,说什么“男子汉大丈夫,连酒都不会喝,将来怎么娶媳妇”。周围的人也起哄,朱蓬春被架不住,只好端起酒杯,闭着眼睛一口灌了下去。

那酒一进喉咙,就像一团火顺着嗓子眼烧到了胃里。朱蓬春被呛得直咳嗽,脸一下子红到了耳根。旁边的人哈哈大笑,又给他倒了一杯。朱蓬春本来想拒绝,可那酒劲一上来,他就觉得脑袋晕乎乎的,胆子也大了不少,竟然自己又喝了两杯。

三杯酒下肚,朱蓬春彻底迷糊了。他觉得自己整个人轻飘飘的,看什么东西都带着重影。他歪着脑袋看着对面席位,那边坐着一个穿着红裙子的年轻女子,是村里有名的美人,叫翠儿。翠儿今年十七八岁,生得白白净净的,一双桃花眼像是会说话一样。朱蓬春平时见了她连头都不敢抬,可这会儿酒劲上头,他竟直勾勾地盯着人家看,心里还冒出一个奇怪的念头——这姐姐可真好看,要是能跟她多说几句话就好了。

这个念头一生出来,朱蓬春就觉得身体里有什么东西在翻涌。一股热流从他丹田处涌上来,瞬间流遍了全身。他感觉自己的脸在发生变化,鼻子在往外突,耳朵在变大,嘴里长出了两颗獠牙,浑身上下冒出了一层黑色的鬃毛。

院子里的人先是愣住了,紧接着爆发出一阵惊恐的尖叫。坐在朱蓬春旁边的人吓得连滚带爬地往后退,桌子被掀翻了,碗盘摔了一地。那个叫翠儿的女子尖叫一声,吓得当场晕了过去。有人大喊:“妖怪!有妖怪!”院子里顿时乱成一团,男人们抄起板凳、锄头,女人们抱着孩子四处逃窜。

朱蓬春迷迷糊糊地抬起头,看见所有人都用恐惧的眼神看着自己,心里一慌,想开口解释,可一张嘴发出的却是一声猪叫。他低头一看,看见自己手背上长满了黑色的鬃毛,手指变成了猪蹄的形状,吓得魂飞魄散,转身就跑。他撞翻了桌子,撞倒了人,一路冲出院子,跑进了夜色中。

身后传来一片混乱的喊叫声:“猪妖!那只猪妖是朱家的那个小子!我就说他不对劲,从小就不正常!”

“打死他!不能让他跑了!”

朱蓬春在黑暗的田野里狂奔,他不知道自己跑了多远,也不知道自己在往哪里跑。他的脑子里一片空白,只剩下恐惧和绝望。他跑到一条河边,趴在河边往水里一看,水面上映出一个猪头人身的怪物,两颗獠牙龇在外面,一双眼睛发着红光。

朱蓬春惨叫一声,往后退了好几步,瘫坐在地上。他双手捂住脸,呜呜地哭了起来。他不想变成猪妖,他想做人,想做一个普普通通的人,可老天爷偏偏不让他如愿。

他在河边哭了整整一夜,天快亮的时候,他的身体终于慢慢变回了人形。朱蓬春拖着疲惫的身体回到村里,却发现一切都变了。村里的人看见他就像看见鬼一样,远远地躲开,小孩子被他吓得哇哇大哭。他家的门口被人泼了粪,墙上被人用石灰写了“猪妖”两个字。

朱蓬春站在自家门口,愣愣地看着那两个字,心里像被刀割一样。他推开门进去,发现屋里被翻得乱七八糟,值钱的东西全没了。他的几个远房亲戚站在院子里,看见他进来,非但没有半点同情,反而指着他骂道:“你这个猪妖!真正的朱蓬春早就死了,你肯定是什么妖怪变的,霸占了我们朱家的房子!”

“对!滚出去!这不是你的家!”

朱蓬春张了张嘴,想解释,可那些人根本不给他说话的机会,抄起扫帚就把他往外赶。朱蓬春被赶出了自家院子,被赶出了村子。他站在村口,回头看着那个他生活了十四年的地方,眼泪止不住地往下流。他从来没有想过,有一天他会成为所有人的敌人,连自己的亲人都要把他赶走。

朱蓬春离开了村子,漫无目的地走在官道上。他不知道该去哪里,也不知道以后该怎么办。他身上的衣服破破烂烂的,脚上的鞋也磨破了,又饿又累,整个人像是丢了魂一样。他走了整整一天一夜,最后在一个荒废的山神庙里停了下来。

那山神庙破败不堪,屋顶塌了一半,到处都是蜘蛛网和灰尘。神像东倒西歪地倒在地上,供桌也断了腿。朱蓬春找了个还算干净的角落,蜷缩着身子坐下来,把头埋在膝盖里,一声不吭。

他不知道坐了多久,忽然听见一个声音在耳边响起:“孩子,别难过了。”

朱蓬春猛地抬起头,看见一个白发老者站在他面前,正是当年救了他一命的太白金星。朱蓬春愣住了,随即扑通一声跪在地上,哭着说:“神仙爷爷,你救救我!我不想当猪妖,我想做人!”

太白金星叹了口气,扶起朱蓬春,语气里带着几分愧疚:“孩子,是老夫对不住你。当年老夫用猪妖精华替你续命,本以为能让你平安度过一生,没想到那妖力在你体内沉淀多年,竟然因为酒色而激发了出来。不过你也不用太过担心,你并不是纯粹的猪妖,你体内还有人类的血脉,只是妖力暂时压制了人性而已。”

朱蓬春擦了擦眼泪,眼巴巴地看着太白金星:“那我还能变回人吗?”

“当然能。”太白金星说,“你现在变成猪妖的模样,是因为你喝了酒,又动了色心,这两样东西都是引动妖力的导火索。你只要两个时辰不去碰这些东西,身体里的妖力就会慢慢平息,你自然会变回人形。”

朱蓬春一听,立刻低头看了看自己的手,果然还是人手的模样。他这才松了一口气,但心里还是很害怕:“那我以后是不是一喝酒就会变成那样?”

“也不一定。”太白金星沉吟了一下,“你现在年纪还小,体内的妖力和人性还没有完全融合。如果你能克制自己,不喝酒,不动色心,平时就能保持人形。但如果遇到危险或者特殊情况,你也可以主动变成猪妖的形态,那时候你会力大无穷,如果遇到高人指点,还能学会一些法术。”

朱蓬春听得似懂非懂,但至少知道自己不是永远都是猪妖了,心里踏实了一些。

太白金星从袖中取出一只银色的手镯,递给朱蓬春:“这只手镯你戴上,它能帮你压制体内的妖力,就算你喝了酒或者动了色心,也不会变成猪妖的模样。不过,这只手镯也可以取下来,如果你遇到危险,需要猪妖的力量来保护自己,就可以取下手镯,主动变成猪妖。记住,变成猪妖后你的力量会大增,但也容易失去理智,所以非到万不得已,不要轻易使用。”

朱蓬春接过手镯,小心翼翼地戴在手腕上。那手镯一戴上,就自动收紧,贴着他的皮肤,凉丝丝的,像是有什么东西从手镯里渗进他的身体里,原本有些躁动的妖力瞬间平静了下来。

太白金星又变出二十两黄金,放在朱蓬春面前:“这些金子,算是老夫对你的补偿。孩子,你命中注定不是普通人,将来会遇到很多机缘和磨难,你要好自为之。”

说完,太白金星的身影就消失了,只留下朱蓬春一个人站在破庙里,手里拿着那二十两黄金,心里五味杂陈。

朱蓬春在破庙里待了整整两天,等情绪彻底平复下来,才收拾东西准备离开。他把黄金分成几份,贴身藏好,又找了一些干粮和水,拿布包好背在身上。他站在破庙门口,看着外面连绵起伏的山脉,深吸一口气,迈步走了出去。

他决定南下,去海州城。他听人说过,海州城是个大地方,人多,热闹,只要肯干活就能活下去。他想去那里重新开始,忘掉过去那些不愉快的事情。

走了三天,朱蓬春来到一片山林里。这林子很大,树高林密,遮天蔽日的,路也不好走。朱蓬春沿着山路往前走,忽然听见路边传来一阵微弱的叫声,像是猫叫。他停下来,循着声音找过去,发现路边的一棵大树下躺着一只小奶猫,浑身是血,左前腿像是被什么东西咬伤了,伤口深可见骨,还在往外渗血。

朱蓬春蹲下身子,小心翼翼地把那只小猫捧起来。小猫很轻,浑身瘦得只剩下骨头,皮毛脏兮兮的,一双眼睛半闭着,看起来已经奄奄一息了。朱蓬春看着它那副可怜样,心里一软,从包袱里拿出干净的布条,又找了些草药嚼碎了敷在伤口上,然后用布条把伤口包扎好。

“小东西,你怎么伤成这样?”朱蓬春轻轻摸了摸小猫的脑袋,“是不是被野兽咬了?别怕,我帮你治好了就放你走。”

小猫睁开眼睛,看了朱蓬春一眼,那眼神里竟然带着几分人性化的感激。朱蓬春也没多想,把小猫放进自己的包袱里,继续赶路。他找了个山洞,生了火,把小猫放在火边取暖,又把自己带的干粮掰碎了泡在水里喂给它吃。小猫吃了几口,精神好了一些,靠在朱蓬春身边睡了过去。

朱蓬春在山洞里住了一夜,第二天早上起来,发现小猫的伤已经好了一些,能站起来了。朱蓬春很高兴,又给它换了药,喂了吃的,然后把它放在路边,说:“好了,你伤好得差不多了,回你家人身边去吧。”

小猫站在路边,看着朱蓬春,忽然叫了一声,像是在说什么。朱蓬春笑了笑,冲它挥了挥手,转身继续赶路。他不知道的是,在他身后,那只小猫的眼睛里闪过一丝金光,一个微弱的声音在空气中消散:“恩人……我会去找你的……”

朱蓬春背着包袱,沿着山路一路向南,朝着海州城的方向走去。他不知道前方等待他的是什么,但他知道,他的人生从这一刻开始,已经彻底改变了。

章节 10

朱蓬春回到春风客栈已经有五六天了,日子又恢复了从前的节奏。每天早起扫门前的落叶,烧水泡茶,妙妙在厨房里忙活,偶尔有几个熟客来吃饭,喝几杯酒,聊几句闲话。一切都跟以前一样,可朱蓬春总觉得少了点什么。

少了敖灵儿的身影。

她不在的时候,柜台后面那张凳子总是空的,吃饭的时候桌上少了一副碗筷,晚上院子里也听不见她跟妙妙斗嘴的声音。朱蓬春有时候会下意识地朝后院喊一声“灵儿”,喊完了才想起来她已经搬走了,心里便涌起一阵空落落的感觉。

这天傍晚,朱蓬春坐在柜台后面,手里拿着一块抹布心不在焉地擦着桌面,眼睛却望着门外发呆。妙妙端着一碗热汤从厨房里走出来,看见他那副魂不守舍的样子,叹了口气,把汤放在他面前。

“朱先生,你是不是在想小龙女?”

朱蓬春回过神来,愣了一下,然后笑了笑:“是有点想她。也不知道她在那边过得怎么样,王疙瘩那小子会不会欺负她。”

“你要是担心她,就用通讯法球联系她呗。”妙妙说,“小龙女走之前不是给了你一个吗?”

朱蓬春眼睛一亮,对啊,他怎么把这茬给忘了。敖灵儿搬走的第二天,让一只虾兵送来了一颗拳头大小的通讯法球,说是用龙族秘法炼制的,只要注入法力就能跟她通话。朱蓬春一直把那颗法球放在柜子最下面的抽屉里,也没想起来用。

他赶紧打开抽屉,从里面翻出那颗通讯法球。法球通体透明,像一颗水晶球,里面隐隐有银白色的光芒在流动。朱蓬春双手捧着法球,按照敖灵儿教他的方法,往里面注入了一丝法力。法球立刻亮了起来,银白色的光芒在球体内部旋转着,渐渐凝聚成一行模糊的字迹——正在连接……

过了约莫半盏茶的功夫,法球终于有了反应。光芒猛地一亮,紧接着里面传来了敖灵儿的声音,那声音断断续续的,带着明显的喘息声:“朱……朱哥哥?是你吗?”

朱蓬春听见她的声音,心里一喜,连忙把法球凑到耳边:“灵儿!是我!你在那边还好吗?”

“我……我挺好的……”敖灵儿的声音听起来有些奇怪,呼吸急促,说话的时候像是在忍着什么,“你……你不用担心我……”

朱蓬春皱了皱眉,他觉得敖灵儿的声音不对劲,但具体哪里不对劲又说不出来。他关切地问:“灵儿,你的声音怎么了?是不是生病了?”

“没……没有,我是在修炼呢……龙族的功法……嗯……练起来就是这样的……会喘……”敖灵儿的声音断断续续的,中间还夹杂着几声压抑的呻吟,听起来像是在承受着什么巨大的痛苦。

朱蓬春心里一紧:“修炼?什么功法这么辛苦?你没事吧?”

“没事……真的没事……啊……朱哥哥你放心……我……我很快就好了……”敖灵儿的声音越来越急促,喘息声也越来越重,中间还夹杂着一些奇怪的水声,像是有什么东西在搅动一汪水潭。

朱蓬春虽然觉得有些奇怪,但也没多想。他知道龙族的修炼方法跟凡人不一样,敖灵儿既然说没事,那应该就是没事。他靠在柜台边上,跟敖灵儿聊了起来,说了自己当上天蓬元帅的事,说了去广寒宫找嫦娥结果吃了闭门羹的事,说了回客栈重新开张的事。敖灵儿在那边听着,时不时应一声,但她的声音始终带着那种急促的喘息,偶尔还会发出一两声压抑的呻吟。

“灵儿,你真的没事吗?要不要我去看看你?”朱蓬春有些不放心地问。

“不用不用!你别来!”敖灵儿的声音一下子变得有些慌乱,“我……我这边挺好的……你千万别来……啊……”

最后那一声“啊”拖得很长,带着一丝颤抖,听起来像是某种难以言说的刺激达到了顶峰。朱蓬春还没来得及开口,就听见对面传来一阵急促的喘息声,紧接着是王疙瘩的声音从远处传来,含糊不清的,像是在说什么,但听不清楚。

“灵儿,王疙瘩在跟你说话吗?”朱蓬春问。

对面沉默了几秒钟,然后敖灵儿的声音再次响起,比刚才更加慌乱:“没……没什么,他就是在问我晚饭吃什么……朱哥哥,我这边还有点事,先挂了啊!”

“哎,等等——”朱蓬春话还没说完,对面的通讯就断了,法球上的光芒迅速黯淡下去,恢复成了一颗普通的水晶球。

朱蓬春握着法球,愣了好一会儿,总觉得哪里不对劲。敖灵儿的声音听起来太奇怪了,那喘息声,那呻吟声,还有那慌乱挂断的语气,都不像是普通的修炼。他摇了摇头,把法球放回抽屉里,心里嘀咕了一句:“这丫头,也不知道在搞什么名堂。”

他转头看了看厨房的方向,又自言自语道:“她还养魔兽了?什么魔兽那么凶?听着动静还挺大的。”

妙妙从厨房里探出头来,手里还拿着锅铲:“朱先生,你说什么魔兽?”

“没什么。”朱蓬春摆了摆手,“灵儿说她养了一只魔兽,刚才通讯的时候那魔兽好像发狂了,她着急挂断去处理。”

妙妙听了,眉头微微皱了一下,但很快又舒展开来,没有再追问。她转过身继续炒菜,心里却暗暗叹了口气——那丫头,怕是过得不容易。

而在城外三十里的德天洞府里,敖灵儿正趴在温泉边的石台上,浑身瘫软,大口大口地喘着气。她手里的通讯法球已经掉在地上,骨碌碌滚到了角落里。王疙瘩压在她身后,那根三十公分长的巨根深深地插在她体内,正疯狂地抽插着,每一次撞击都发出“啪”的一声脆响,带出大量的蜜液,溅在石台上留下一片湿漉漉的痕迹。

“王疙瘩……你……你疯了……”敖灵儿的声音又软又媚,带着哭腔,“刚才我在跟朱哥哥说话……你……你怎么能……”

王疙瘩喘着粗气,双手紧紧抓住敖灵儿那圆润饱满的翘臀,十根手指都陷进了那柔软的臀肉里。他一边挺动着腰身,一边嘿嘿笑道:“敖姑娘,我这不是忍不住嘛。你趴在那里跟朱兄弟说话,屁股撅得那么高,我看着就受不了。”

“你……你混蛋……”敖灵儿骂了一句,但声音里却没有多少怒意,反而带着一丝娇嗔。她趴在石台上,双手无力地垂在两侧,任由王疙瘩在她身上发泄着那股野蛮的欲望。她能感觉到那根巨根在她体内横冲直撞,每一次都顶到她最深处,撞得她花心发麻,整个人都像是要被贯穿了一样。

王疙瘩的呼吸越来越粗重,动作也越来越疯狂。他俯下身,张开大嘴,一口咬住敖灵儿后颈处的龙鳞,牙齿在那银白色的鳞片上磨蹭着,发出细微的咔嚓声。敖灵儿的身子猛地一颤,嘴里发出一声高昂的呻吟,花房深处涌出一大股温热的蜜液,浇在王疙瘩的龟头上。

王疙瘩被那股热流一激,浑身的肌肉猛地绷紧,腰身往前一挺,将精关一松,滚烫的阳精便如决堤的洪水一般喷涌而出,灌满了敖灵儿的花房。他趴在敖灵儿背上,大口大口地喘着气,那根巨根还在她体内一抽一抽地跳动着,射了足足有十几息的时间才停下来。

敖灵儿闭着眼睛,趴在石台上,感受着体内那股滚烫的液体缓缓流淌,心里涌起一股说不清道不明的复杂情绪。她已经习惯了王疙瘩这样对她,从一开始的抗拒和羞耻,到后来的默许和妥协,再到现在,她甚至开始有些……享受了。这个念头让她感到害怕,但她无法否认,她的身体确实在王疙瘩的调教下变得越来越敏感,越来越容易动情。

王疙瘩从她体内退出来,那根巨根上沾满了黏糊糊的液体,在夜明珠的光线下泛着淫靡的光泽。他坐到温泉边,拍了拍身边的位置,朝敖灵儿招了招手:“敖姑娘,来泡个澡,放松放松。”

敖灵儿犹豫了一下,还是站起身,走到温泉边,缓缓滑进水里。温热的泉水包裹住她的身体,让她舒服得发出一声叹息。她靠在池壁上,闭着眼睛,任由温泉水浸润着她酸软的身体。

王疙瘩也滑进水里,坐在她身边,伸手揽住她的腰,将她拉到自己怀里。敖灵儿的身子僵了僵,但没有挣扎,顺从地靠在他的胸膛上。她能感觉到王疙瘩那根巨根又在她的臀缝间蠢蠢欲动,但这一次他没有急着进入,只是轻轻地蹭着,像是在安抚她。

“敖姑娘,你说你朱哥哥要是知道咱们俩这样,他会怎么想?”王疙瘩忽然问了一句。

敖灵儿的身子猛地一僵,沉默了好一会儿,才小声说:“他不会知道的。”

“那可不一定。”王疙瘩笑了笑,手指在她的腰间轻轻摩挲着,“万一哪天他心血来潮想来看你,撞见了怎么办?”

“他不会来的。”敖灵儿的声音很轻,像是在说服自己,“他心里只有嫦娥,不会在意我的。”

王疙瘩听了,心里暗笑,但面上没有表露出来。他低下头,在敖灵儿的额头上亲了一口,柔声说:“没事,有我在呢。我会一直陪着你的。”

敖灵儿没有说话,只是把脸埋在他的胸口,闭上眼睛,任由温泉水包裹着她的身体。她心里乱糟糟的,一方面觉得自己对不起朱哥哥,另一方面又觉得自己已经离不开王疙瘩了。那只蛤蟆精虽然长得丑,但他对她确实很好,而且那方面的本事也确实……让人欲罢不能。

她不知道的是,王疙瘩此刻正眯着眼睛,看着洞顶的夜明珠,心里盘算着另一件事。他已经在这只小龙女身上尝到了甜头,但他想要的远不止这些。龙族的公主,龙王的女儿,如果能让她怀上自己的孩子,那他王疙瘩以后在妖界的地位可就今非昔比了。

他低下头,看着怀里昏昏欲睡的敖灵儿,嘴角勾起一丝冷笑。

春风客栈里,朱蓬春吃完晚饭,正坐在柜台后面翻着一本从书摊上淘来的旧书。妙妙收拾完碗筷,解下围裙,走到他面前,在他对面坐下。

“朱先生,我有件事想跟你商量。”妙妙的表情有些郑重。

朱蓬春放下书,看着她:“什么事?你说。”

“我手下的猫妖今天给我带来一条消息。”妙妙压低声音说,“妖怪动物城的狮子兽王老死了,要选新的兽王。我是猫妖帮的帮主,论武力在猫妖里也算是数一数二的,我想去试试,争取一下兽王的位置。”

“兽王?”朱蓬春眼睛一亮,来了兴趣,“就是妖怪们的头儿?”

“嗯。”妙妙点了点头,“妖怪动物城是凡间最大的妖怪聚集地,各路妖怪都在那里生活。兽王是整座城的统治者,权力很大。我以前没想过要去争这个位置,但既然狮子王老死了,新王要重新选,我觉得这是个机会。”

朱蓬春想了想,忽然笑了:“有意思,我跟你一起去看看。反正客栈这段时间也不忙,关几天门也没事。”

妙妙没想到他会答应得这么爽快,心里一喜:“真的?朱先生你愿意跟我一起去?”

“当然。”朱蓬春站起身,拍了拍她的肩膀,“你是我们春风客栈的人,你要去争兽王,我这个当老板的当然要去给你撑场面。”

妙妙鼻子一酸,差点又掉下眼泪来。她使劲点了点头,转身跑回房间收拾行李去了。

第二天一大早,朱蓬春在客栈门口挂了一块“暂停营业”的木牌,锁好门窗,跟着妙妙出发了。妖怪动物城在海州城以西三百里外的一片深山老林里,普通人根本找不到入口,但对于妖怪们来说,那里是再熟悉不过的地方。

两人走了整整一天一夜,穿过了几座大山和一片茂密的原始森林,终于在第二天黄昏时分来到了妖怪动物城的城门外。

朱蓬春站在城门口,仰头看着那座巨大的城门,不由得倒吸一口凉气。那城门足有十几丈高,是用整块的黑曜石砌成的,城门上方刻着一只巨大的狮子头,张着血盆大口,栩栩如生。城墙沿着山势蜿蜒而上,高耸入云,城墙上面站满了各种奇形怪状的妖怪守卫,有的长着牛头,有的生着鹰翅,有的浑身覆盖着鳞片,一个个目光如炬,警惕地扫视着四周。

“好家伙,这城比海州城还气派。”朱蓬春忍不住赞叹道。

“那当然,妖怪动物城可是凡间最大的妖怪城池。”妙妙笑着说,拉着朱蓬春往城门走去。

城门口排着长长的队伍,各种妖怪都在等着进城。朱蓬春放眼望去,只见队伍里有长着鹿角的鹿妖、浑身雪白的狐妖、身材魁梧的熊妖、尖嘴猴腮的猴妖,还有一些他根本叫不出名字的妖怪,一个个都穿着各色各样的衣服,有的华丽有的朴素,跟凡人也没什么两样。

轮到他们的时候,守门的虎妖拦住他们,上下打量了一番,目光在朱蓬春身上停留了片刻,瓮声瓮气地问:“人?”

“这是我朋友,跟我一起来的。”妙妙上前一步,亮出一块令牌,令牌上刻着一只猫爪印,“我是大红山猫妖帮的帮主妙妙,来参加兽王选拔的。”

那虎妖看了一眼令牌,又看了看妙妙,点了点头,让开了路:“进去吧。”

两人进了城,朱蓬春立刻被眼前的景象震撼到了。城里的街道宽阔整洁,两旁是各式各样的店铺,有卖法器的,有卖丹药的,有卖妖怪吃的零食的,还有一家挂着“妖精酒楼”招牌的酒楼,里面传出阵阵划拳声和笑声。街上走着的全是妖怪,有的保持着完整的人形,有的还带着部分动物的特征,比如猫耳朵、狐狸尾巴、牛角之类的,看起来既奇妙又有趣。

“明天才开始报名参赛,今天我们先找个地方住下。”妙妙说着,带着朱蓬春来到一家名叫“云来客栈”的店,那客栈的老板是一只猪妖,白白胖胖的,笑起来眼睛眯成一条缝,十分和善。

朱蓬春看见那猪妖,心里莫名地觉得亲切,可能是因为自己身体里也有猪妖的精华吧。他跟那猪妖老板聊了几句,得知对方叫朱大壮,原本是凡间一头普通的家猪,机缘巧合下开了灵智,修炼了一百多年才有了今天的道行。

安顿好之后,妙妙说要出去打探一下消息,看看这次都有哪些厉害的妖怪来参赛。朱蓬春一个人闲着没事,便独自在城里逛了起来。

妖怪动物城的街道很长很长,朱蓬春沿着主街一直往前走,越走越觉得有趣。街边有一个卖糖葫芦的摊子,摊主是一只猴妖,动作麻利地串着山楂,嘴里还吆喝着“糖葫芦,又甜又酸的糖葫芦”。朱蓬春买了一串,咬了一口,发现味道竟然比凡间的糖葫芦还好吃,也不知道是什么果子做的。

他一边吃着糖葫芦一边往前走,走到一个十字路口的时候,忽然听见前面传来一阵喧哗声。他抬头一看,只见前面围了一大群妖怪,中间空出一片空地,空地上站着两个身材魁梧的妖怪,一个是水牛妖,一个是犀牛妖,两个都是膀大腰圆、筋肉虬结的主儿,站在那里像两座铁塔。而在这两座铁塔对面,站着一个矮小的身影。

那是一个看起来只有一米五左右的小个子男人,穿着一件紧身的黑色短褐,露出两条精壮结实的手臂,手臂上的肌肉线条分明,像是一块块经过千锤百炼的精铁。他皮肤是小麦色的,在阳光下泛着健康的光泽,一张脸虽然不大,但五官端正,浓眉大眼,下巴微微上扬,透着一股子不服输的劲儿。他的头发剪得很短,几乎贴着头皮,看起来干净利落。

朱蓬春挤进人群,听见旁边一只兔子妖在小声嘀咕:“哟,那不是李食米吗?又跟人干上了?”

“这耗子精真是不要命了,那水牛和犀牛可都是这次兽王选拔的热门选手,他一个人打两个,不是找死吗?”

朱蓬春听了,不由得对那个叫李食米的小个子多了几分兴趣。耗子精?一只耗子敢挑战水牛和犀牛?这胆子可不是一般的大。

空地上,李食米双手叉腰,仰着头看着面前那两个比他高出一大截的壮汉,嘴里叼着一根草茎,吊儿郎当地说:“我说你们两个,刚才谁骂我矮子的?站出来,让爷看看。”

那水牛妖低头看着他,咧嘴露出一口黄牙,不屑地哼了一声:“是我骂的,怎么着?小矮子,就你这一米五的身高,也敢来参加兽王选拔?你上去还不够人家一脚踩的呢。”

“就是。”那犀牛妖也跟着起哄,“耗子就该钻洞,跑到这里来丢人现眼。”

李食米把嘴里的草茎吐掉,活动了一下脖子,发出咔咔的声响。他没有动怒,反而咧嘴笑了,那笑容里带着一股子痞气:“行,既然你们这么看不起耗子,那咱们就练练。你们两个一起上,省得浪费时间。”

此言一出,围观的妖怪们顿时炸开了锅。水牛妖和犀牛妖对视一眼,脸上都露出了怒色。那水牛妖怒吼一声,猛地朝李食米冲了过去,低着头,用那两只粗大的牛角顶向他的胸口。这一下要是顶实了,就算是石头也要被顶出一个窟窿来。

可李食米只是轻轻往旁边一闪,那水牛妖便从他身边冲了过去,收势不住,一头撞在旁边的石墙上,轰的一声,石墙被撞出一个大洞。水牛妖的脑袋从墙里拔出来,晃了晃,晕头转向的。

李食米趁着这个机会,一个箭步冲到水牛妖身后,纵身一跃,整个人跳到了水牛妖的后背上。他抬起右腿,膝盖狠狠顶在水牛妖的后脑勺上,只听砰的一声闷响,那水牛妖两眼一翻,庞大的身躯轰然倒地,激起一片尘土。

犀牛妖见状,脸色大变,怒吼一声,挥起巨大的拳头朝李食米砸了过来。李食米也不躲闪,伸出右手,五指张开,稳稳地接住了那比他脑袋还大的拳头。犀牛妖只觉得自己的拳头像是打在了一块铁板上,震得他整条手臂都发麻了。

李食米握住他的拳头,猛地往下一拧,只听咔嚓一声,犀牛妖的手臂关节脱臼了。犀牛妖发出一声惨叫,整个人跪倒在地上,疼得满头大汗。

李食米松开手,拍了拍掌心里的灰尘,居高临下地看着跪在地上的犀牛妖,淡淡地说:“还打吗?”

犀牛妖连连摇头,脸上满是恐惧。那水牛妖也从地上爬了起来,捂着后脑勺,看着李食米的眼神里满是敬畏。

围观的妖怪们爆发出一阵热烈的欢呼声和口哨声。朱蓬春也忍不住鼓起掌来,心里对这只耗子精刮目相看——好家伙,这身手,比他见过的任何一个凡间武者都要厉害。

李食米听见掌声,转过头来,目光落在朱蓬春身上。他上下打量了朱蓬春一眼,咧嘴笑了:“凡人?不对,你身上有妖气,还有一丝……仙气?有意思。”

朱蓬春没想到他一眼就看穿了自己的底细,心里有些惊讶,但面上没有表露出来,拱了拱手说:“兄台好眼力。在下朱蓬春,海州城春风客栈的老板。”

“春风客栈?”李食米歪着脑袋想了想,“没听说过。不过你这个人我看着顺眼,走,我请你喝酒去。”

朱蓬春还没来得及拒绝,李食米已经一把拉住他的胳膊,拽着他往街边的一家酒楼走去。那酒楼的名字叫“醉仙楼”,里面坐满了各种妖怪,空气中弥漫着酒肉的气味和嘈杂的说笑声。

李食米找了个靠窗的位置坐下,朝店小二喊了一声:“来两坛最好的桂花酿,再切五斤酱牛肉!”

店小二是一只狐狸妖,动作麻利地端上酒菜。李食米拍开酒坛上的泥封,给朱蓬春倒了一大碗,又给自己倒了一大碗,举起碗说:“来,兄弟,干一碗!”

朱蓬春端起碗,跟他碰了一下,仰头喝了一大口。那桂花酿入口甘甜,带着一股浓郁的桂花香,一点都不呛人,比他喝过的任何一种酒都要好喝。

“好酒!”朱蓬春赞了一声。

“那当然,醉仙楼的桂花酿可是妖怪动物城的一绝。”李食米抹了抹嘴,放下碗,看着朱蓬春说,“兄弟,你身上既有妖气又有仙气,这可不常见。你是人还是妖?”

朱蓬春笑了笑,将自己被太白金星注入猪妖精华续命的事情简单说了一遍,又说自己后来射落妖日被封为天蓬元帅的事。李食米听得眼睛越睁越大,最后猛地一拍桌子,把周围的妖怪都吓了一跳。

“天蓬元帅!”李食米惊呼道,“你就是那个射落妖日的新任天蓬元帅?!”

朱蓬春被他这一嗓子喊得有些不好意思,摆了摆手说:“虚名,虚名而已。”

“虚什么名啊!”李食米端起酒碗,满脸兴奋,“兄弟,你这可是天庭的正经神仙!我李食米活了这么多年,还是头一回跟神仙坐在一起喝酒!来,再干一碗!”

两人又干了一碗。李食米放下碗,擦了擦嘴角的酒渍,竖起大拇指说:“大哥,你是我见过的最厉害的人。从一个凡人变成天蓬元帅,这可不是谁都能做到的。以后你就是我大哥了,有什么事尽管吩咐小弟!”

朱蓬春被他这一声“大哥”叫得心里热乎乎的,也拍了拍他的肩膀说:“好,那我也叫你一声老弟。以后你在凡间要是遇到什么麻烦,尽管来找我,能帮的我一定帮。”

“那我可就记下了!”李食米咧嘴笑了,露出一口白牙,“有神仙大哥罩着,我看以后谁还敢骂我是矮子!”

两人越聊越投机,从修炼聊到妖界,从妖界聊到天庭,又从天庭聊回凡间。朱蓬春发现李食米虽然只是一只耗子精,但见识广博,说起话来头头是道,而且性格直爽,有什么说什么,很对他的胃口。

喝到第三坛酒的时候,朱蓬春已经有了几分醉意,他靠在椅背上,看着窗外妖怪动物城的街景,忽然问了一句:“老弟,你说这兽王选拔,你觉得谁能赢?”

李食米放下酒碗,想了想,认真地说:“这次来参赛的高手不少,据我所知,虎妖族的族长、豹妖族的族长、还有蛇妖族的族长都来了,都是道行不浅的主儿。不过我听说猫妖族的帮主也来了,那女猫妖道行很高,据说还跟龙族有些渊源,是个不好惹的角色。”

朱蓬春一听,知道他说的是妙妙,心里暗暗笑了笑,没有点破。

“大哥,你认识那个猫妖帮主?”李食米察言观色,试探着问。

“算认识吧。”朱蓬春含糊地应了一句,“她是我客栈里的伙计。”

李食米愣了一下,然后哈哈大笑起来:“大哥,你这客栈的伙计可真不简单啊!又是龙族公主,又是猫妖帮主,你这春风客栈怕不是凡间最厉害的客栈了!”

朱蓬春被他笑得有些不好意思,端起酒碗又喝了一口。

两人又喝了一会儿,眼看天色不早了,朱蓬春起身告辞。李食米也喝得差不多了,摇摇晃晃地站起来,拍着朱蓬春的肩膀说:“大哥,明天兽王选拔正式开始,咱们赛场上见!”

“好,赛场上见。”朱蓬春拍了拍他的肩膀,转身走出酒楼。

回到云来客栈的时候,妙妙已经回来了。她正坐在房间里,面前放着一张地图,上面画满了各种标记。看见朱蓬春回来,她抬起头,脸上带着兴奋的表情:“朱先生,我已经打听清楚了!明天上午开始报名,后天正式开打。这次参赛的妖怪一共有四十八个,要打淘汰赛,最后剩下的那个就是新兽王!”

“有信心吗?”朱蓬春在她对面坐下,给自己倒了一杯茶。

“当然有信心!”妙妙握了握拳头,眼睛里闪着光,“我等这个机会等了很久了。朱先生,你放心,我一定不会给春风客栈丢脸的!”

朱蓬春看着她那副斗志昂扬的样子,忍不住笑了,端起茶杯说:“好,那我提前祝你旗开得胜,当上猫兽王!”

妙妙也端起茶杯,跟他碰了一下,仰头一口喝干。她放下杯子,目光落在窗外妖怪动物城的夜景上,心里暗暗发誓——小龙女不在,她更要好好守着朱先生,守着春风客栈。她要让朱先生知道,她妙妙也是个靠得住的人。

窗外的夜风吹进来,吹动了桌上的烛火。朱蓬春看着妙妙那张在烛光中显得格外认真的脸,心里忽然有些感慨。他想起敖灵儿,想起王疙瘩,想起嫦娥,想起吴刚,想起这些日子以来发生的所有事情,觉得一切都像是做梦一样。

他摇了摇头,不再多想,起身回自己的房间去了。明天还有更重要的事情等着他去做。

章节 11

妖怪动物城的清晨比海州城热闹得多。天还没亮,街上就已经传来各种吆喝声、叫卖声和争吵声,混杂着鸡鸣狗吠和不知名野兽的低吼,像是一锅煮沸了的杂烩汤。朱蓬春躺在云来客栈的床上,翻来覆去睡不着,索性起了床,推开窗户往外看了一眼。晨雾还没散尽,街道上已经有不少妖怪在活动了,一只顶着鹿角的少女推着板车在卖新鲜的草药,几只猴妖蹲在屋檐下啃着果子,一只长得像穿山甲的妖怪正用尾巴卷着扫帚扫自家门前的落叶。

朱蓬春打了个哈欠,洗漱完毕下楼的时候,妙妙已经坐在大堂里了。她今天穿了一身利落的黑色短打,袖口扎得紧紧的,腰间系着一条红色的腰带,头发高高束起扎成一个马尾,露出光洁的额头和那双妩媚中带着几分凌厉的眼睛。她面前摆着一碗热气腾腾的豆浆和两根油条,正拿着油条蘸着豆浆吃,吃相虽然比王疙瘩斯文多了,但也算不上优雅。

“朱先生,你醒了?”妙妙抬起头,朝他笑了笑,“快坐下吃早饭,今天第一轮擂台赛,咱们得早点去占个好位置。”

朱蓬春在她对面坐下,要了一碗豆浆和两根油条,一边吃一边问:“第一轮比什么?你知道规则吗?”

“听说是抽签分组,两两对战,胜者晋级,败者淘汰。”妙妙咬了一口油条,嚼了两下咽下去,继续说,“参赛的妖怪少说也有几百个,第一轮估计要打上好几天。不过你放心,以我的本事,撑过第一轮肯定没问题。”

朱蓬春点了点头,又问道:“你知不知道其他厉害的对手都有哪些?”

妙妙放下油条,掰着手指头数了起来:“我打听过了,最厉害的几个,一个是北山虎王,据说已经修炼了五百年,一身虎皮刀枪不入;一个是白蛇娘娘,道行深得很,法术使得出神入化;还有一个是金翅大鹏鸟的后代,虽然血统不纯,但速度极快,一般的妖怪根本追不上他。对了,还有一只叫李食米的耗子精,听说是从南方来的,一路上打败了不少厉害的妖怪,名气挺大的。”

“耗子精?”朱蓬春愣了一下,“一只老鼠也能来争兽王?”

“你可别小看耗子。”妙妙笑了笑,“能一路打到这里来的,肯定不是普通的耗子。再说了,妖怪动物城比武,靠的是本事,不是体型。你要是觉得耗子好欺负,那你可就大错特错了。”

朱蓬春若有所思地点了点头,三两口把剩下的油条吃完,又喝光了豆浆,站起身说:“走吧,去看看热闹。”

两人出了客栈,随着人流往城中心走去。妖怪动物城的中心广场上已经搭起了一座巨大的擂台,擂台是用青石砌成的,足有三丈见方,四周立着四根粗大的石柱,柱子上刻满了防御符文,防止打斗时法力外泄伤到围观的人。擂台周围已经围满了妖怪,密密麻麻的脑袋攒动着,各种奇形怪状的身影挤在一起,空气中弥漫着各种体味和妖气混合在一起的气味,浓烈得有些呛人。

妙妙拉着朱蓬春挤到擂台前面,找了个人不太多的地方站定。擂台旁边摆着一张长桌,桌后坐着三位裁判,一个是胡子花白的老山羊精,一个是头上长着独角的犀牛精,还有一个是穿着道袍的狐狸精,手里拿着一把折扇,看起来颇有几分仙风道骨的味道。

老山羊精站起身,清了清嗓子,声音虽然不大,却清晰地传遍了整个广场:“各位参赛者,各位观众,老朽是本次兽王选拔赛的主裁判。规则很简单——抽签分组,两两对战,胜者晋级,败者淘汰。比赛过程中不得使用毒药、暗器、符咒等外物,只能凭借自身的妖力和武艺。如有违反,立刻取消资格。好了,现在请参赛者上前抽签。”

妙妙拍了拍朱蓬春的肩膀,说了句“等着看好戏”,便大步走上前去。她从那狐狸精手里抽了一支签,看了一眼上面的编号,走回朱蓬春身边,把签递给他看:“二十三号,还不错,挺靠前的,估计今天就能上场。”

抽签结束后,比赛正式开始。第一对上场的是一只鸡妖和一只狗妖,鸡妖身高八尺,头上顶着一个鲜红的鸡冠,身后拖着一条长长的尾羽,两只爪子锋利如刀;狗妖则是一头体型壮硕的獒犬,浑身黑毛,獠牙外露,一双眼睛里满是凶光。两人在擂台上你来我往打了十几个回合,最终鸡妖凭借灵活的身法和锋利的爪子,在狗妖的肚子上开了几道口子,狗妖血流不止,只好认输。

接下来又打了几场,有输有赢,有精彩的有平淡的,围观的妖怪们时而欢呼时而叹息,气氛热烈得很。妙妙一直很淡定地站在朱蓬春身边,一边看比赛一边点评:“这个蛇妖身法不错,但力道不够,遇到防御强的对手就麻烦了。”“那个牛妖倒是有一身蛮力,但速度太慢,遇上灵活的对手肯定吃亏。”

轮到妙妙上场的时候,已经是下午了。她的对手是一只鸡妖老大,就是在第一场比赛中获胜的那只鸡妖。鸡妖老大站在擂台上,抖了抖头上的鸡冠,趾高气扬地看着妙妙,咧嘴笑道:“一只小猫咪,也敢来争兽王?回去玩你的毛线球吧!”

妙妙没有生气,反而笑了笑,那笑容里带着几分慵懒和轻蔑。她慢悠悠地走上擂台,活动了一下手腕和脚踝,朝鸡妖老大勾了勾手指:“来吧,让我看看你这只老母鸡有多大的本事。”

鸡妖老大大喝一声,双翅一展,整个人化作一道残影朝妙妙扑了过来,两只锋利的爪子直取她的咽喉。妙妙不闪不避,直到那双爪子快要碰到她脖子的时候,她才猛地一矮身,整个人像一条灵活的泥鳅一样从鸡妖老大的腋下钻了过去,同时右手一翻,一掌拍在鸡妖老大的后腰上。

那一掌看起来轻飘飘的,没什么力道,可鸡妖老大却像是被一头蛮牛撞了一下,整个人往前踉跄了好几步,差点一头栽下擂台。他稳住身形,转过身来,脸上的轻蔑已经变成了凝重。他重新摆好架势,双翅猛地一扇,一股狂风朝妙妙卷了过去,风中夹杂着无数根细如牛毛的羽毛,每一根都闪着寒光,像是一把把飞刀。

妙妙嘴角微微上扬,双手在身前画了一个圆,一道淡金色的光盾在她面前展开,那些羽毛撞在光盾上,发出叮叮当当的脆响,全部被弹飞出去。紧接着妙妙身形一晃,整个人化作一道黑影,瞬间出现在鸡妖老大的身后,右手五指并拢,指尖长出锋利的爪子,一爪拍在鸡妖老大的后脑勺上。

鸡妖老大只觉得脑袋嗡的一声,眼前一黑,整个人直挺挺地倒了下去,砸在擂台上发出砰的一声闷响,抽搐了两下就不动了。

整个广场安静了一瞬,紧接着爆发出震耳欲聋的欢呼声。妙妙收回爪子,拍了拍手上并不存在的灰尘,朝台下的朱蓬春眨了眨眼睛,然后大步走下擂台。

接下来的两天里,妙妙一路过关斩将,接连打败了熊妖、蛇妖、蝎子精等好几个厉害的对手,每一场都赢得干净利落,没有拖泥带水。她的身法灵活诡异,攻击角度刁钻,那些体型比她大几倍的妖怪往往还没反应过来就已经被她击中要害,倒地不起。

朱蓬春站在台下看得热血沸腾,每次妙妙获胜他都第一个鼓掌叫好。与此同时,他也注意到了擂台另一边的一个身影——一只身材瘦小的灰毛耗子精。

那只耗子精穿着一件洗得发白的灰色短褐,腰间别着一根竹笛,个子只到朱蓬春的肩膀,瘦瘦小小的,看起来弱不禁风。可他打起架来却让所有人大吃一惊——他的速度快得惊人,像是一道灰色的闪电在擂台上穿梭,对手往往连他的衣角都碰不到,就已经被他用竹笛点中了穴道,动弹不得。他打败的对手里,有体型比他大几倍的牛妖,有凶猛无比的狮子妖,还有一只道行不浅的豹子精,每一场都赢得干净利落,引得围观的妖怪们阵阵惊叹。

朱蓬春看了那耗子精几场比试,心里暗暗佩服——这只耗子果然不简单,难怪能一路打到兽王选拔赛来。

第一天的比赛结束后,妙妙和朱蓬春并肩走出了中心广场。妙妙虽然打了好几场,但精神依然很好,一边走一边跟朱蓬春说着今天比赛的心得,分析着其他参赛者的优缺点。朱蓬春听着听着,忽然想起了什么,问道:“对了,我今天看见一只耗子精,打得挺厉害的,你知道他叫什么吗?”

“李食米。”妙妙随口答道,“就是我跟你说过的那只耗子精,从南方来的。今天他打的那几场我也看了,确实有两下子,速度很快,点穴的手法也很精准。”

“你认识他?”

“不认识,只是听说过。”妙妙耸了耸肩,“不过耗子就是耗子,再怎么厉害也还是耗子。遇到我这种猫妖,他连站都站不稳。”

朱蓬春笑了笑,没有接话。两人在街上找了一家看起来还不错的民宿,比云来客栈便宜不少,环境倒也干净整洁。民宿的老板是一只兔妖,白白嫩嫩的,说话细声细气,态度十分和善。妙妙要了两间相邻的房间,各自回屋洗漱了一番,然后又一起出门找地方吃晚饭。

妖怪动物城的夜晚比白天还要热闹。街两旁的店铺都挂起了灯笼,红的黄的蓝的紫的,五颜六色,把整条街照得如同白昼。卖小吃的摊子一个挨着一个,烤串的香味、炸丸子的油香、糖炒栗子的甜香混杂在一起,勾得人直流口水。妙妙拉着朱蓬春在一家卖烤鱼的小摊前坐下,要了两条烤鱼和两碗米酒,一边吃一边聊着今天比赛的细节。

正吃得高兴,朱蓬春忽然看见一个熟悉的身影从街对面走过。那人穿着一件灰色的短褐,腰间别着一根竹笛,个子瘦瘦小小的,正是今天在擂台上大出风头的李食米。他低着头,脚步匆匆,像是要赶着去什么地方。

“李兄弟!”朱蓬春喊了一声,朝他招了招手,“过来坐,一块吃点东西!”

李食米停下脚步,转过头来,看见朱蓬春朝他招手,犹豫了一下,还是走了过来。他走到桌前,正要开口打招呼,目光忽然落在妙妙身上,整个人像是被施了定身法一样,猛地僵住了。

他的脸色在一瞬间变得煞白,瞳孔急剧收缩,嘴唇哆嗦了几下,喉咙里发出一声细微的“吱”声,下意识地往后退了半步。那种来自血脉深处的恐惧感像潮水一样涌了上来,让他浑身的毛发都竖了起来,双腿发软,几乎要站不稳。

猫妖。一只道行深厚的猫妖。就坐在他面前。

李食米的天敌意识在这一刻被无限放大,他的脑子里只剩下一个念头——跑。可他的双腿像灌了铅一样,怎么都迈不动步子。

妙妙抬起头,看了看李食米那张煞白的脸,又看了看朱蓬春,嘴角微微上扬,露出一丝促狭的笑容。她故意伸出舌头,舔了舔嘴唇上沾着的烤鱼油,朝李食米眨了眨眼睛,用一种甜腻腻的声音说:“哟,这不是今天在擂台上大出风头的耗子精吗?怎么,看见姐姐我,害怕了?”

李食米被她这一舔一眨眼吓得差点跳起来,整个人往后退了好几步,后背撞在路边的柱子上,发出咚的一声闷响。他张了张嘴,想说什么,可喉咙里像是被什么东西堵住了,一个字都说不出来。

朱蓬春看不过去了,伸手拍了妙妙的胳膊一下,没好气地说:“行了,别吓唬人家了。李兄弟,别怕,她是我朋友,不会把你怎么样的。过来坐吧,一块吃点东西。”

李食米犹豫了好一会儿,才战战兢兢地走到桌前,在离妙妙最远的位置坐下,整个人缩成一团,双手紧紧攥着膝盖,像是随时准备逃跑的样子。妙妙看他那副模样,忍不住笑出了声,拿起一条烤鱼递给他说:“吃吧,没毒的。我妙妙虽然不是什么正人君子,但还不至于在饭桌上对一只小耗子下手。”

李食米接过烤鱼,手指还在微微发抖。他低头咬了一口烤鱼,嚼了两下,发现味道确实不错,紧绷的神经才稍微放松了一些。他偷偷看了一眼妙妙,发现她正低头喝米酒,那张侧脸在灯笼的光线下显得格外精致,长长的睫毛在脸上投下一片细密的阴影,鼻梁挺直,嘴唇微微噘着,看起来竟然有几分……好看?

李食米赶紧移开目光,心跳得更快了。他在心里骂了自己一句——你疯了是不是?她是猫妖,是你的天敌,你居然觉得她好看?

妙妙喝完米酒,放下碗,看着李食米,语气里带着几分调侃:“小耗子,你今天打的那几场我都看了,确实有两下子。能赢过牛妖和狮子妖,估计已经是你的能力极限了吧?不过话说回来,一只老鼠能打赢体型比自己大几倍的对手,已经很了不起了。”

李食米听了这话,心里的恐惧忽然被一股不服气的情绪冲淡了几分。他抬起头,看着妙妙,声音虽然还有些发颤,但语气已经硬气了不少:“谁说这就是我的极限了?我告诉你,我一定能当上兽王!”

妙妙挑了挑眉,脸上露出一个意味深长的笑容:“哦?那我可就期待了。让我看看你这只小耗子到底能有多厉害,能走到哪一步。”

李食米被她那双猫眼盯着,心里又是一阵发毛,但他强忍着没有移开目光,挺起胸膛说:“你等着看好了!”

就在这时,一个穿着官服的狼妖从街那头跑过来,手里拿着一张告示,贴在了路边的公告栏上,大声宣布道:“各位参赛者注意了!由于擂台在今天的比赛中受到了一些损坏,需要三天时间进行修缮加固。兽王选拔赛暂停三天,三天后重新开始!”

围观的妖怪们顿时一片哗然,有人抱怨有人庆幸,吵吵嚷嚷的。朱蓬春听了这个消息,倒是觉得无所谓,反正也不急在这一时。他转头看了看妙妙和李食米,笑着说:“既然比赛暂停三天,那咱们也别闲着,正好趁这个机会好好逛逛这座妖怪城。你们俩都还没好好逛过吧?”

妙妙点了点头,李食米犹豫了一下,也点了点头。

接下来的三天里,朱蓬春、妙妙和李食米三个人结伴在妖怪动物城里逛了起来。第一天他们去了城东的妖怪集市,那里卖什么的都有,法器的、丹药的、灵草的、奇珍异兽的,琳琅满目,看得朱蓬春眼花缭乱。妙妙在一家卖法器的铺子里看中了一对短匕,跟老板讨价还价了半天,最后用一块自己炼制的妖丹换了下来。李食米则在一家卖竹笛的铺子里看中了一支青玉笛,那笛子通体碧绿,上面刻着细密的花纹,吹出来的声音清越悠扬,他拿在手里爱不释手,最后还是朱蓬春掏钱替他买了下来。

第二天他们去了城西的妖湖,那湖面宽阔如海,湖水碧绿清澈,湖中心有一座小岛,岛上长满了奇花异草。三人租了一条小船,划到湖心岛上,在岛上野餐了一整天。妙妙捉了几条鱼,烤得外焦里嫩,李食米从怀里掏出一包自带的香料撒在上面,味道好得让朱蓬春赞不绝口。三个人坐在湖边,一边吃着烤鱼,一边看着夕阳一点一点沉入湖面,天边的云彩被染成了绚烂的橘红色,美得像一幅画。

第三天他们去了城南的妖塔,那塔高九层,是妖怪动物城里最高的建筑。三人爬上塔顶,整个妖怪动物城的景色尽收眼底,远远望去,能看到城外连绵的山脉和茂密的森林,还能看到几只巨鹰在天际盘旋。妙妙站在塔顶的栏杆前,风吹起她的发丝和衣角,她张开双臂,闭上眼睛,深深吸了一口气,脸上露出一个满足的笑容。

李食米站在她身后,看着她那副模样,心跳忽然漏了一拍。他赶紧低下头,假装在看塔下的风景,心里却乱成了一团麻。这三天的相处,让他对这只猫妖的看法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她虽然喜欢坏笑,喜欢嘲讽人,但她做事光明磊落,从不耍阴招,对自己的手下也很讲义气。她虽然嘴上不饶人,但该帮忙的时候从不含糊,昨天他在集市上跟一个熊妖起了冲突,那熊妖仗着自己体型大想欺负他,妙妙二话不说就站了出来,三两下就把那熊妖打得落荒而逃。

而且,她长得真的很漂亮。那双猫眼妩媚又灵动,笑起来的时候嘴角微微上翘,带着几分狡黠和俏皮,让人看了就移不开眼。李食米每次偷偷看她的时候,都会觉得自己的心跳得特别快,像是有一只小鹿在胸腔里乱撞。

可他也知道,这份心意注定只能藏在心底。她是猫妖,他是耗子精,天生就是天敌。猫吃老鼠,这是刻在骨子里的本能,就算妙妙对他没有恶意,他也永远无法完全放下那份来自血脉深处的恐惧。更何况,他还隐隐感觉到,妙妙对朱蓬春似乎有些不一样的情愫。虽然她从来没有明说,但她看朱蓬春的眼神,跟看其他人的眼神完全不同,里面多了一些说不清道不明的东西。

李食米在心里叹了口气,劝自己打消了那个不该有的念头。他站在塔顶,看着远处天边的晚霞,默默地把那份刚刚萌芽的喜欢压在了心底最深处,用一层又一层的理智将它封存起来。

算了,她是猫妖,我是耗子,耗子爱上猫,本来就是一件荒唐的事。还是想想怎么打好接下来的比赛吧。

三天的时间转瞬即逝,兽王选拔赛重新开始了。擂台已经修缮完毕,比之前更加坚固宽敞,四周的防御符文也重新刻画了一遍,散发着淡蓝色的光芒。参赛的妖怪们再次聚集在广场上,气氛比第一天更加紧张热烈。

妙妙和李食米都顺利通过了第一天的比赛,各自打败了自己的对手。妙妙今天的对手是一只修炼了两百年的蝎子精,那蝎子精的尾钩剧毒无比,一旦被刺中,即便是道行深厚的妖怪也要吃不小的亏。可妙妙根本不给他用毒的机会,一上场就用极快的速度绕到他身后,一爪拍在他的后颈上,将他打晕了过去,前后不到十息的时间。

李食米的对手则是一只修炼了三百多年的山魈,那山魈身高一丈,力大无穷,一双长臂抡起来呼呼生风。李食米知道自己硬拼不是对手,便利用自己的速度优势,在山魈身边游走,时不时用竹笛点他一下,气得山魈暴跳如雷却拿他没办法。打了小半个时辰,山魈的体力渐渐不支,动作也慢了下来,李食米抓住机会,一笛子点在他头顶的百会穴上,山魈两眼一翻,轰然倒地。

朱蓬春站在台下,看着两人都顺利晋级,心里十分高兴。他正要上前去跟妙妙说几句话,忽然听见身后传来一阵喧哗声,紧接着一个尖利的声音喊道:“让开让开!金翅大鹏鸟的公子来了!”

围观的妖怪们纷纷让开一条路,一个身穿金色锦袍的年轻男子大步走了过来。他生得俊美异常,剑眉星目,鼻梁高挺,嘴唇薄而红润,一双金色的眼睛在阳光下泛着锐利的光芒。他的背上背着一对金色的翅膀,翅膀收拢在身后,像是披了一件金色的披风,走起路来衣袂飘飘,引来无数女妖的尖叫声和目光。

金翅大鹏鸟的公子——金羽,据说他的父亲是金翅大鹏鸟的血脉后裔,在妖界地位极高。金羽一出现,整个广场的气氛都变了,那些原本还在叫嚣的妖怪们纷纷低下了头,不敢与他对视。他走到擂台前,扫了一眼台上的参赛者,目光在李食米身上停了一瞬,嘴角露出一丝轻蔑的笑容,然后便大步走到擂台另一侧的贵宾席坐下,翘起二郎腿,一副胸有成竹的样子。

妙妙看着金羽的背影,眉头微微皱了一下。她转头看了看李食米,发现李食米的脸色也有些凝重。两人对视了一眼,都没有说话,但心里都明白——接下来的比赛,不会那么容易了。

章节 12

三天的时间转眼就过去了。朱蓬春一早就被街上的喧闹声吵醒,推开窗户往外一看,妖怪动物城的中心广场上已经挤满了密密麻麻的身影,比前些天还要热闹几倍。今天是兽王选拔赛的最后一天,也是所有人最期待的日子——猫妖帮帮主妙妙和那只从南方一路杀过来的耗子精李食米将在今天决出胜负,谁赢了谁就是新一代的兽王。

朱蓬春洗漱完毕下楼的时候,妙妙已经站在客栈门口了。她今天换了一身银白色的劲装,腰间系着一条黑色的宽皮带,头发高高束起,整个人看起来英姿飒爽,跟平时那个系着围裙在厨房里忙活的姑娘判若两人。她看见朱蓬春下来,嘴角勾起一丝自信的笑容:“朱先生,走吧,今天让你看看我怎么把那只小耗子揍趴下。”

两人穿过拥挤的街道来到广场,发现擂台已经被彻底改造过了。原来的青石擂台不见了,取而代之的是一个巨大的圆形场地,场地中央竖着二十根高高的旗杆,每根旗杆顶端挂着一面不同颜色的小旗,旗杆旁边立着一块木牌,上面写着每一轮比赛的项目名称。场地四周站满了维持秩序的妖怪守卫,围观的人群被挡在警戒线之外,一个个伸长脖子往里张望。

三位裁判已经就位,老山羊精站在场地中央,手里拿着一卷羊皮纸,清了清嗓子,声音如洪钟般传遍全场:“各位参赛者和观众,今天是兽王选拔赛的最后一战。按照规矩,最后一场决赛不采用擂台对打的方式,而是由两位选手进行二十轮不同项目的对决比拼,每赢一轮得一分,最终得分高者获胜,成为新一代兽王!”

这话一出,围观的妖怪们顿时炸开了锅。有人大声叫好,有人觉得不够刺激,吵吵嚷嚷的。妙妙和李食米分别从场地两侧走进来,两人隔着老远对视了一眼,妙妙嘴角含着笑,李食米则是一脸紧张,但那双小眼睛里透着一股不服输的倔强。

“第一轮——跑步!”老山羊精展开羊皮纸,宣布道,“两位选手同时向东方那座山头出发,谁先到达山顶,拔下插在山上的那面旗子,谁就算赢!”

妙妙和李食米走到起跑线上,各自活动了一下手脚。老山羊精举起一面红色的令旗,猛地往下一挥:“开始!”

两人几乎同时冲了出去。妙妙的速度极快,双脚在地上轻轻一点,整个人便像一支离弦的箭一样窜了出去,银白色的身影在阳光下划出一道流畅的弧线。李食米也不慢,他虽然个子小,但两条腿倒腾得飞快,像是一道灰色的闪电紧随其后。

两人沿着山路一路狂奔,脚下的碎石和泥土被蹬得四处飞溅。妙妙毕竟是猫妖,身体的柔韧性和爆发力都远超常人,在崎岖的山路上如履平地,几个起落之间就已经领先了李食米一大截。李食米咬紧牙关,拼命追赶,可他的速度虽然快,但在这种需要跳跃和攀爬的地形上,他的小短腿明显吃了亏。

跑到半山腰的时候,妙妙回头看了一眼,发现李食米已经被她甩开了将近二十丈的距离。她心里一松,速度稍微放慢了一些,心想这只小耗子也不过如此。可就在这时,她听见身后传来一阵急促的脚步声,紧接着李食米的声音从后面传来,带着几分喘息和挑衅:“猫妖也不过如此嘛!跑得再快有什么用?还不是被我追上了?”

妙妙猛地回头,发现李食米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追了上来,距离她只剩下不到五丈。她心里一惊,连忙加快了速度,可李食米像是突然吃了什么兴奋剂一样,速度竟然比刚才快了一大截,两条腿快得像风车一样,转眼间就追到了她身后。

“你这只耗子,还挺能跑的嘛!”妙妙咬着牙说了一句,脚下又加快了几分。

李食米嘿嘿一笑,一边跑一边说:“妙妙阁下,咱们要不要来打个赌?看看谁能先到山顶?”

妙妙挑了挑眉:“赌什么?”

“要是我赢了,你就得答应我一件事。”李食米说,“要是你赢了,我也答应你一件事。怎么样?敢不敢?”

妙妙听了这话,心里那股好胜心一下子被点燃了。她冷笑一声,脚下猛地一蹬,整个人跃过一块巨石,稳稳地落在前方的山路上,回头朝李食米抛了一个挑衅的眼神:“好啊,我跟你赌!不过我可把话说在前头,要是接下来的对决里你每赢我一局,我就甘拜下风答应你一件事。你要是输了,也得答应我一件事!”

李食米眼睛一亮,心里顿时来了兴趣。他猛地加速,像一道灰色的闪电从妙妙身边掠过,嘴里喊道:“成交!”

两人在山路上展开了激烈的追逐,妙妙的身法灵活诡异,在乱石和树根之间穿梭自如,李食米虽然速度极快,但好几次都差点被脚下的石头绊倒。两人一前一后,你追我赶,谁都不肯让谁。山顶已经近在眼前了,那面红色的旗子插在最高处的一块岩石上,在风中猎猎作响。

妙妙猛地一蹬地面,整个人腾空而起,伸手朝那面旗子抓去。可就在她的指尖快要碰到旗杆的时候,一道灰色的身影从她身边掠过,李食米像一只灵活的猴子一样窜上岩石,一把抓住旗杆,用力往上一拔,将那面旗子高高举过头顶。

“我赢了!”李食米站在岩石上,气喘吁吁地挥舞着旗子,脸上满是得意。

妙妙落在岩石旁边,双手撑着膝盖,大口大口地喘着气,额头上沁出一层细密的汗珠。她抬起头,看着李食米手里那面旗子,眼里满是不甘。她咬了咬嘴唇,哼了一声,没有说话。

李食米从岩石上跳下来,走到她面前,把旗子往肩上一扛,笑嘻嘻地说:“妙妙阁下,别忘了咱们的赌约哦。”

妙妙瞪了他一眼,没好气地说:“知道了!少不了你的!晚上再说!”

两人一前一后下了山,回到了比赛场地。第一轮的结果已经传了回来,围观的妖怪们议论纷纷,有人惊讶于一只耗子精竟然能跑赢猫妖,有人觉得这只是运气,后面还有十九轮呢,胜负还未可知。

接下来的几轮比赛,妙妙和李食米各有胜负。第二轮比的是攀爬,妙妙凭借猫妖天生的优势轻松获胜;第三轮比的是游泳,李食米虽然不擅长水性,但凭借着灵活的身法和憋气的本事,竟然险胜了妙妙一筹;第四轮比的是投掷,妙妙输了;第五轮比的是隐蔽潜行,妙妙赢了。五轮下来,比分变成了三比二,李食米暂时领先。

白天很快就过去了。傍晚时分,最后一轮比赛结束,妙妙拖着疲惫的身子回到民宿。朱蓬春正坐在院子里的石凳上等她,看见她回来,连忙站起身问道:“今天怎么样?赢了几轮?”

妙妙接过他递来的水杯,咕咚咕咚喝了两大口,擦了擦嘴角说:“八比六,我落后两轮。明天还有九轮,我得加把劲才行。”

“那个耗子精确实有两下子。”朱蓬春说,“你今天也累了,早点休息吧。”

妙妙点了点头,却没有回房间的意思。她站在院子里,看着渐渐暗下来的天色,忽然说了一句:“朱先生,我晚上要出去一趟。”

朱蓬春愣了一下:“去哪?这么晚了。”

“有点事要处理。”妙妙的回答很含糊,目光有些闪烁,“你不用等我,早点睡吧。”

朱蓬春虽然觉得有些奇怪,但也没有多问。他知道妙妙是个有主见的姑娘,既然她不想说,追问也没用。他点了点头,转身回了房间。

妙妙等朱蓬春的房门关上之后,深吸了一口气,迈步走出了民宿的大门。她走在昏暗的街道上,穿过几条小巷,最后来到城西一座废弃的破庙前。

那座破庙已经很破旧了,庙门歪歪斜斜地挂在那里,屋顶上长满了杂草,墙壁上的泥灰大片大片地脱落,露出里面斑驳的砖石。庙里没有点灯,只有月光透过破屋顶的缝隙洒下来,在地上投下一片片银白色的光斑。

李食米就坐在庙里的一块石头上,手里正在摆弄着那根竹笛。他听见脚步声,抬起头,看见妙妙站在门口,月光从她身后照进来,在她身上镀了一层银白色的光晕。他的心跳不由自主地加快了几分,但面上还是挤出一个笑容:“妙妙阁下,你来了。”

妙妙走进破庙,在他面前停下脚步,双手抱在胸前,居高临下地看着他:“说吧,你想要我做什么?”

李食米站起身,搓了搓手,有些不好意思地说:“那个……妙妙阁下,你真的愿意履行赌约?”

“愿赌服输。”妙妙的语气很平静,但那双猫眼里闪过一丝不甘,“我妙妙说话算话,输了就是输了。你说吧,要我做什么?”

李食米犹豫了一下,目光在她身上扫了一圈,最后落在她双腿之间的位置。他舔了舔嘴唇,小声说:“那个……我想……我想闻一下你的……你的那里。”

妙妙的脸一下子就红了。她瞪大了眼睛,难以置信地看着李食米,声音都变了调:“你说什么?!”

“就……就闻一下。”李食米赶紧解释道,“我从来没闻过猫妖的那个地方,我就是好奇。真的,就闻一下,不干别的。”

妙妙的脸红得像要滴出血来,她咬着嘴唇,心里翻涌着各种情绪。她是一只猫妖,而站在她面前的是她的天敌——一只耗子精。她居然要让一只耗子闻自己最私密的地方,这件事要是传出去,她这个猫妖帮的帮主以后还怎么在妖怪界混?

可赌约就是赌约,她妙妙从来不是食言的人。

她深吸了一口气,闭上眼睛,用颤抖的声音说:“行,闻就闻。不过你动作快点,别磨蹭。”

李食米心里一阵激动,但面上还是强装镇定。他走到妙妙面前,蹲下身子,伸手掀开她的裙摆。妙妙的身子猛地一僵,双手紧紧攥着裙摆的边缘,指节都泛白了。

李食米将头钻进她的裙底,目光落在她双腿之间那道肥嫩漂亮的鲍鱼穴上。那穴口被两片粉嫩的阴唇包裹着,上面覆盖着一层细密的黑色毛发,在月光下泛着湿润的光泽。一股浓烈的雌性猫骚味扑鼻而来,那味道浓郁而香甜,带着一股原始的诱惑力,让李食米的心跳猛地加速了好几倍。

他的天敌,此刻就站在他面前,把自己最私密的地方暴露在他的眼前。那股气味钻进他的鼻子里,让他浑身的血液都在沸腾,他忍不住将脸凑得更近了一些,鼻尖几乎贴在了那肥嫩的穴口上。他深深地吸了一口气,那股浓烈的猫骚味充满了他的整个鼻腔,让他觉得自己的脑袋都有些发晕了。

“你……你好了没有?”妙妙的声音从头顶传来,带着明显的不耐烦和羞耻。

李食米没有回答,他张开了嘴,一口吻在了那肥嫩的穴口上,用力嘬了一口。

妙妙的身子猛地一颤,整个人像是被电击了一样,从喉咙里发出一声压抑的惊呼。她能感觉到李食米的嘴唇贴在自己最私密的地方,温热的舌头在那柔软的阴唇上划过,带来一阵酥麻的触感,让她的双腿都有些发软了。

李食米从她裙底钻出来,嘴唇上还沾着一些湿润的液体,在月光下泛着淫靡的光泽。他舔了舔嘴唇,那张瘦小的脸上露出一个意犹未尽的表情。

妙妙恶狠狠地瞪着他,眼睛里几乎要喷出火来:“你……你这个混蛋!说好了只闻的,你干嘛用嘴!”

“我……我一时没忍住。”李食米有些心虚地低下头,但嘴角却忍不住微微上扬。

妙妙深吸了好几口气,才勉强压下心里那股想要一巴掌拍死他的冲动。她咬着牙说:“还有呢?你刚才说还有别的条件,一并说了吧!”

李食米抬起头,看着她那张又羞又怒的脸,小声说:“还有一个……我想跟你接吻,一个时辰。”

妙妙的脸更红了,她张了张嘴,想骂人,但话到嘴边又咽了回去。她闭上嘴,瞪了李食米好一会儿,最终像是泄了气的皮球一样,肩膀垮了下来:“行,接就接。不过你给我记着,今天这笔账,我迟早要讨回来!”

李食米赶紧搬了几块石头堆在一起,垫在脚下,这才勉强够到妙妙的高度。他踮起脚尖,双手捧住妙妙的脸,将自己的嘴唇贴了上去。

两人的嘴唇刚一接触,妙妙的身子就猛地一僵,但她没有推开他,只是闭着眼睛,皱着眉头,一副忍耐的样子。李食米的嘴唇很软,带着一股淡淡的竹香味,他轻轻含住妙妙的上嘴唇,慢慢地吸吮着,像是在品尝什么美味的东西。妙妙的嘴唇又软又甜,带着一丝烤鱼的油香和米酒的清甜,让他忍不住想要索取更多。

妙妙闭着眼睛,睫毛微微颤抖着。她能感觉到李食米的舌头正在撬开她的牙关,温热的舌尖探进她的嘴里,与她的舌头纠缠在一起。那股陌生的触感让她浑身酥麻,心跳加速,双腿之间的那道穴口竟然不自觉地分泌出一丝温热的液体。她心里又羞又气,自己堂堂一只猫妖,居然被一只耗子精吻得动了情,这简直是奇耻大辱。

一个时辰的时间漫长得像是过了一个世纪。当李食米终于松开她的嘴唇时,两人都喘着粗气,呼出的热气喷在对方的脸上。妙妙的脸红得像熟透的苹果,嘴唇被吻得微微红肿,在月光下泛着莹润的光泽。她瞪了李食米一眼,转身就走,走到门口的时候又停下脚步,头也不回地说了一句:“下一轮,我一定会赢你!”

李食米站在破庙里,看着她消失在夜色中的背影,伸手摸了摸自己的嘴唇,嘴角不由自主地上扬。

第二天一早,比赛继续进行。第七轮比的是飞行法术——比赛方放出一只飞得极快的燕子,谁能追上并抓住那只燕子,谁就算赢。

妙妙和李食米站在起跑线上,同时施法腾空而起。那只燕子发出一声清脆的鸣叫,振翅朝东方的天空飞去,速度快得像一道黑色的闪电。两人紧追不舍,在云层中穿梭飞行,脚下的山川河流迅速后退。

追到海外的时候,那只燕子忽然一个俯冲,朝海面上的一片礁石飞去。妙妙紧随其后,正要伸手去抓,忽然听见头顶传来一阵尖锐的鹰啸。她猛地抬头,看见一只巨大的黑鹰从云层中俯冲下来,双翅展开足有十几丈宽,一双金色的眼睛里闪着凶光,锋利的爪子直朝她抓来。

那是一只魔王级别的巨鹰。

妙妙的瞳孔猛地一缩,她连忙改变方向,试图躲开那只巨鹰的攻击。可那巨鹰的速度太快了,双翅一振便追上了她,锋利的爪子朝她的肩膀抓去。妙妙侧身一闪,那只爪子擦着她的肩膀划过,将她肩头的衣服撕开一道口子,鲜血顿时涌了出来。

就在那巨鹰准备发动第二次攻击的时候,一道灰色的身影猛地撞了过来。李食米像一颗炮弹一样冲向那只巨鹰,手中的竹笛化作一道绿色的光芒,狠狠地抽在巨鹰的头上。巨鹰发出一声愤怒的嘶鸣,转过头来,朝李食米扑了过去。

“快走!抓住那只燕子!”李食米朝妙妙大喊了一声,然后转身与那只巨鹰缠斗在一起。

妙妙愣了一瞬,她看着李食米那瘦小的身影在巨鹰面前显得如此渺小,心里涌起一股说不出的复杂情绪。她咬了咬牙,转身朝那只燕子追去,伸手一抓,稳稳地抓住了那只燕子的翅膀。

她赢了。

妙妙抓着燕子飞回比赛场地的时候,心里却没有半分胜利的喜悦。她站在场地中央,裁判宣布她赢得这一轮,围观的妖怪们爆发出热烈的欢呼声,可她的目光却一直望着远处的天空,寻找着那道灰色的身影。

过了好一会儿,天空中出现一个黑点。那黑点越来越大,渐渐能看清是一个瘦小的身影,一只手拖着一只巨大的黑鹰,正艰难地朝这边飞来。李食米落回场地中央,将那只已经昏死过去的巨鹰扔在地上,发出一声沉闷的巨响。他的左手无力地垂在身侧,整条手臂都被鲜血染红了,袖口破破烂烂的,露出里面深可见骨的伤口。

围观的妖怪们顿时议论纷纷,有人惊叹于他能打败魔王级别的巨鹰,有人嘲笑他为了打一只鹰耽误了比赛。

妙妙快步走到他面前,看着他那只血肉模糊的手臂,心里像被什么东西狠狠地揪了一下。她张了张嘴,想说些什么,但喉咙像是被堵住了一样,一个字都说不出来。

李食米抬起头,朝她咧嘴笑了笑,露出一口白牙:“妙妙阁下,我半道看见那只鹰,以为自己天下无敌了,就跟它打了起来,耽误了比赛。这一轮是你赢了。”

妙妙看着他脸上那个故作轻松的笑容,心里忽然明白了——他不是为了逞英雄才跟那只巨鹰打的,他是为了保护她。如果不是他及时出手挡住了那只巨鹰,现在受伤的可能是她自己,甚至可能更糟。这个男人,默默替她扛下了所有的危险,却把胜利拱手让给了她。

她低下头,声音有些发哑:“你……你的手……”

“没事,养几天就好了。”李食米摆了摆右手,故作轻松地说,“耗子精的恢复能力很强的。”

当天晚上,朱蓬春和妙妙坐在民宿的院子里吃晚饭。妙妙端着饭碗,却半天没有动筷子,目光望着远处发呆,脸上写满了心神不宁。朱蓬春看了她好几次,终于忍不住问道:“妙妙,你怎么了?是不是今天受伤了不舒服?”

“没有。”妙妙回过神来,低头扒了两口饭,然后又放下了碗筷,“朱先生,我吃饱了,想出去走走。”

“这么晚了还出去?”朱蓬春皱了皱眉,“去找谁?”

“找……找一个老朋友。”妙妙的回答有些含糊,她站起身,不等朱蓬春再问,便快步走出了院子。

她穿过几条昏暗的街道,又来到了那座破庙前。破庙里依然没有点灯,李食米正坐在那块石头上,左手无力地垂在身侧,右手拿着一卷纱布,正艰难地试图给自己包扎。他听见脚步声,抬起头,看见妙妙站在门口,月光从她身后照进来,在她身上镀了一层银白色的光晕。

“妙妙阁下?”李食米愣了一下,下意识地往后缩了缩,“你……你怎么来了?”

妙妙没有回答,她走进破庙,在李食米面前蹲下,伸手去拿他手里的纱布。李食米下意识地缩了一下手,有些紧张地说:“妙妙阁下,你……你可别冲动啊。我知道你们猫妖闻到耗子血会起兽性,但我现在受伤了,你可不能趁人之危……”

话还没说完,妙妙就像一只捕猎的猫一样猛地扑了上来,将他压倒在地。李食米吓得闭上眼睛,嘴里发出一声尖叫:“啊!别吃我!”

可预想中的疼痛并没有到来。他睁开眼睛,发现妙妙并没有咬他,只是用自己的身体压住他,让他不能乱动。她从腰间掏出一瓶金疮药,倒在他的伤口上,然后拿起纱布,开始仔仔细细地替他包扎起来。

李食米愣住了,他看着妙妙低着头认真包扎的样子,月光照在她那张精致的脸上,长长的睫毛在脸上投下一片细密的阴影。她的动作很轻很柔,生怕弄疼了他,跟白天那个在擂台上凶巴巴的猫妖简直判若两人。

包扎完了,妙妙从怀里掏出一个用油纸包好的饭团,递到李食米面前:“吃吧,还热着呢。”

李食米接过饭团,用右手笨拙地撕开油纸,咬了一口。饭团里包着腌萝卜和肉松,味道出奇的好。他狼吞虎咽地吃完了一个饭团,又看见妙妙从怀里掏出几个用竹签串好的烤串,递到他面前。

李食米用右手接过烤串,可一只手实在不方便,半天都没能咬下一块肉来。妙妙看了他一眼,叹了口气,从他手里拿过烤串,撕下一块肉,递到他嘴边:“张嘴。”

李食米愣了一下,张开了嘴。妙妙将那块肉塞进他嘴里,动作虽然有些粗鲁,但眼神里却带着一丝不易察觉的温柔。李食米嚼着嘴里的肉,看着妙妙那张在月光下显得格外柔和的脸,心里涌起一股暖流。

“想不到妙妙阁下也有温柔的一面。”他忍不住说了一句。

妙妙的脸一下子红了,她抬起脚,轻轻踢了李食米的小腿一下:“什么叫想不到!你把我当母老虎是吗!”

李食米被她踢得龇牙咧嘴,但嘴角却忍不住上扬。

吃完饭,妙妙收拾好油纸和竹签,站起身来说:“你有什么想做的事,尽管吩咐吧。今天那一轮如果不是你出了意外,应该是你赢的。我不想占你这个便宜。”

李食米赶紧摆了摆手:“妙妙阁下,你误会了。今天那一轮是你光明正大赢的,不用履行什么赌约。”

“不行。”妙妙摇了摇头,语气坚定,“我妙妙说话算话,输了就是输了,赢了就是赢了。今天如果不是你替我挡了那只巨鹰,我可能连命都没了。这份情,我记着。你有什么想让我做的,尽管说。”

李食米看着她那双认真的眼睛,犹豫了好一会儿,才小声说:“那……那你能不能帮我口交和乳交?”

妙妙的脸一下子红到了耳根,她瞪着眼睛看着李食米,嘴唇动了动,像是要骂人。可她深吸了一口气,最终还是咬了咬牙,点了点头:“行,愿赌服输。”

她跪在李食米面前,伸手去解他的裤腰带。李食米有些慌张地往后缩了缩:“妙妙阁下,你站得太近了,离远点,否则……”

“装什么装,反正肯定是小牙签鸡鸡,装什么为难。”妙妙没好气地打断他的话,手上动作不停,一把扯下了他的裤子。

一根三十一公分长的巨根猛地弹了出来,啪的一声打在了妙妙的脸上。

妙妙整个人愣住了。

那根巨根粗得像婴儿的手臂,上面布满了密密的青筋,像是一条条蜿蜒的蚯蚓盘踞在上面,龟头大得像一颗鸡蛋,顶端泛着暗红色的光泽,散发出一股浓烈的雄性气味。那气味钻进妙妙的鼻子里,像是一团火在她的小腹里燃烧起来,让她的身体不由自主地开始发热、发软。

她盯着那根巨根,眼睛都看直了,脑子里一片空白。她见过不少妖怪的阳物,但从来没有见过这么大的,更没有想到这只瘦瘦小小的耗子精竟然藏着这么一根凶器。

愣了好一会儿,妙妙才回过神来。她咽了口唾沫,伸出手,握住了那根巨根。那滚烫的温度和坚硬的触感让她的手微微一颤,她咬了咬牙,张开嘴,将那巨大的龟头含进了嘴里。

可那根东西实在太粗了,她的嘴被撑得满满的,腮帮子都鼓了起来。她费了好大的劲,才勉强将半根吞进去,喉咙里传来一阵干呕的冲动。她一边含弄着那根巨根,一边用双手掂量着下面那两颗硕大的睾丸,发现不仅鸡巴粗大,连睾丸也比普通妖怪大得多,沉甸甸的,握在手里像两颗鹅卵石。

李食米靠在墙上,闭着眼睛,享受着妙妙的口交服务。他能感觉到妙妙的舌头在他的龟头上打着圈,温热的口腔包裹着他的巨根,带来一阵阵酥麻的快感。他忍不住伸手按住了妙妙的头,轻轻地挺动着腰身。

妙妙含了将近半个时辰,嘴巴都酸了,才将那根巨根吐出来。她喘了几口气,然后解开自己的衣襟,露出胸前那两座饱满得惊人的巨乳。她用双手捧住自己的乳房,将那根巨根夹在两团柔软的乳肉之间,开始上下套弄起来。

那两团乳肉又滑又嫩,夹着那根巨根来回摩擦,发出细微的水声。李食米低头看着妙妙那两座巨乳在自己的巨根两侧不断变形,乳肉被挤压得通红,两颗粉嫩的乳头在空气微微颤抖,心里涌起一股难以言说的快感。他伸手抓住了妙妙的头发,腰身猛地往前一挺,将龟头顶在了她的嘴唇上。

妙妙张开嘴,含住了龟头。李食米的腰身猛地绷紧,一股滚烫的精液如决堤的洪水一般喷涌而出,射进了妙妙的嘴里。那精液又浓又稠,量多得惊人,像是喷泉一样不停地往外冒,妙妙的嘴里装不下了,白色的液体顺着她的嘴角流下来,滴在她雪白的胸脯上,在月光下泛着淫靡的光泽。

射了足足有十几息的时间,李食米的巨根才停止了跳动。妙妙将嘴里的精液咽了下去,那股浓烈的腥味顺着喉咙流进胃里,让她的身体一阵燥热,小腹深处涌起一股说不清的欲望。

她站起身,擦了擦嘴角,恶狠狠地瞪了李食米一眼,然后转身快步走出了破庙。

回到民宿的房间,妙妙关上房门,靠在门板上,大口大口地喘着气。她低头看了看自己胸前那些白色的精液,又闻了闻那股浓烈的雄性气味,只觉得自己的心跳快得像要从嗓子眼里蹦出来。她能感觉到自己的双腿之间已经湿透了,那道猫穴正在不受控制地分泌着温热的液体。

她捂着脸,蹲在地上,心里五味杂陈。她堂堂一只猫妖,大红山猫妖帮的帮主,居然被一只耗子精给整得发了情。这件事要是传出去,她以后还怎么在妖怪界混?可她的身体却诚实地告诉她,她并不讨厌那种感觉,甚至……甚至有些渴望。

她甩了甩头,用力拍了拍自己的脸颊,试图让自己冷静下来。她站起身,走到床边,一头栽倒在床上,把脸埋进枕头里,心里默默地想着——明天,明天一定要赢了他,把今天丢的面子都挣回来。

章节 13

妙妙和李食米的对决在第二天继续展开。清晨的阳光洒在妖怪动物城的中心广场上,围观的妖怪们比昨天更多了,黑压压的脑袋挤满了广场四周的每一个角落,连附近的屋顶和树梢上都蹲满了看热闹的妖众。擂台经过三天的修缮已经焕然一新,青石台面上刻满了加固符文,四周的石柱也比之前粗了一圈,柱身泛着淡淡的金光,显然是被加持了更强的防御禁制。

老山羊精站在擂台中央,展开羊皮纸,宣布今天的第一轮比赛项目——力量对决。规则很简单,两位选手轮流举起擂台上摆放的几块不同重量的巨石,以举起最重者为胜。妙妙和李食米走到擂台中央,各自活动着手腕和脚踝,目光在空中碰撞,火花四溅。

第一块巨石重约三百斤,妙妙轻松举起,李食米也毫不费力。第二块五百斤,妙妙咬牙举起,李食米虽然有些吃力,但也稳稳托住了。第三块八百斤,妙妙涨红了脸,双手青筋暴起,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才将巨石举过头顶,放下石头时双腿都在微微发颤。轮到李食米时,他深吸一口气,双手抱住巨石,猛地往上提,石头离地半尺便再也上不去了,他咬着牙坚持了几息,最终还是放弃了。

力量对决,妙妙胜。围观的妖怪们爆发出热烈的欢呼声,有人大声喊着“猫妖帮主威武”,有人吹着口哨,气氛热烈非凡。妙妙站在擂台上,擦了擦额头上的汗水,朝李食米挑了挑眉,嘴角带着一丝得意的笑容。李食米也不恼,拍了拍手上的灰,咧嘴笑了笑,那笑容里带着几分从容和淡定,让妙妙心里隐隐觉得有些不对劲。

接下来的几轮比赛,妙妙和李食米各有胜负。攀爬、游泳、投掷、隐蔽潜行、耐力跑、跳跃、格斗技巧……每一轮都精彩纷呈,引得围观的妖怪们时而欢呼时而叹息。妙妙的猫妖天赋让她在灵活性和爆发力上占据优势,但李食米总能在关键时刻爆发出惊人的速度和精准度,好几次都是在最后关头逆转取胜。

太阳从东边升到头顶,又从头顶缓缓西斜,比赛进行了整整一天。傍晚时分,最后一轮比赛结束,老山羊精站在擂台上,高声宣布了目前的比分——十二比十一,妙妙领先一轮。

妙妙站在擂台上,大口大口地喘着气,浑身都被汗水浸透了,银白色的劲装贴在身上,勾勒出她纤细而有力的身体曲线。她看着对面的李食米,那只耗子精虽然也在喘气,但脸上始终挂着那种从容不迫的笑容,仿佛这场比赛的输赢对他来说根本不重要。妙妙心里那股不安的感觉越来越强烈了——这只耗子精,他到底在打什么主意?

就在这时,一阵震耳欲聋的咆哮声从城门外传来,那声音浑厚而狂暴,像是一头愤怒的雄狮在怒吼,震得整个广场的地面都在微微颤抖。围观的妖怪们纷纷回头,看向城门的方向,只见城门处扬起一片尘土,一个巨大的身影从尘雾中走了出来。

那是一只狮子妖。

他身高足有一丈,浑身上下披着金黄色的鬃毛,肌肉虬结,像是一座移动的小山。他的脸上有一道深深的疤痕,从额头一直延伸到下巴,将左眼劈成了两半,那只眼睛浑浊泛白,显然已经瞎了。他穿着一件黑色的铁甲,铁甲上布满了刀痕和箭孔,腰间挂着一把巨大的砍刀,刀锋上还残留着暗红色的血迹。他身后跟着几十个凶神恶煞的妖怪,有狼妖、虎妖、熊妖,一个个龇牙咧嘴,手里拿着各种兵器,杀气腾腾地朝广场走来。

“都给我滚开!”那狮子妖大吼一声,声音像是打雷一样,震得周围的妖怪们纷纷往后退散,让出一条通道来。

老山羊精脸色大变,手里的羊皮纸差点掉在地上,颤声道:“狮……狮烈王子?您……您怎么回来了?”

那叫狮烈的狮子妖大步走到擂台前,一脚踩在擂台边缘的青石台上,咔嚓一声,那青石台竟然被他踩出了一道裂缝。他居高临下地看着老山羊精,独眼里闪着凶光,冷笑道:“我怎么回来了?这是我父王的城,我凭什么不能回来?听说你们在选新兽王?谁允许的?我父王的尸骨还没凉透呢,你们就急着换主人?”

围观的妖怪们一片哗然,议论声四起。狮烈是前任狮子兽王的独子,三年前因为触犯城规,被他父王逐出了妖怪动物城,流放到了北方荒原。所有人都以为他不会再回来了,没想到狮子王刚死,他就带着一帮手下杀了回来。

老山羊精擦了擦额头上的冷汗,硬着头皮说:“狮烈王子,按照妖怪动物城的规矩,兽王之位不能世袭,必须通过比武选拔。您父王在世时也是这么定下的规矩,老朽只是按规矩办事,不敢徇私。”

“规矩?”狮烈仰头大笑,那笑声里满是轻蔑和狂妄,“规矩是人定的!我现在回来了,我就是新兽王!谁不服气,站出来跟我打!”

他说着,一把抽出腰间的砍刀,刀尖指向擂台上的妙妙和李食米,咧嘴露出一口锋利的獠牙:“还有你们两个,一个猫妖,一个耗子精,也配来争我父王的位子?识相的,自己滚下去,免得脏了我的刀!”

妙妙的脸色瞬间沉了下来。她站在擂台上,双手握紧了拳头,那双猫眼里闪过一丝凌厉的光芒。她往前迈了一步,冷冷地看着狮烈,声音虽然不大,却清晰地传遍了整个广场:“你说谁不配?”

狮烈愣了一下,低头看着这个比自己矮了一大截的猫妖,脸上露出一个玩味的笑容:“哟,小猫咪还挺有骨气的。怎么,你想跟我打?”

“打就打,谁怕谁?”妙妙说着,活动了一下手腕和脚踝,身上的银白色劲装无风自动,一股淡金色的妖气从她身上涌了出来,在她周身形成一层淡淡的光晕。

狮烈看着她身上那股妖气,脸上的玩味渐渐变成了轻蔑:“就你这点道行,也敢在我面前叫嚣?也罢,既然你自己找死,那我就成全你!”他说着,猛地一蹬地面,整个人像一颗炮弹一样朝妙妙冲了过去,手中的砍刀带着呼啸的风声,直劈妙妙的头顶。

妙妙侧身一闪,那砍刀贴着她的肩膀劈过,将她身后的地面劈出一道深深的裂缝。妙妙反应极快,趁着狮烈一刀落空的空隙,右手五指并拢,指尖长出锋利的爪子,一爪朝狮烈的肋下抓去。那一爪又快又狠,带着破空声,可她的爪子抓在狮烈的铁甲上,只发出几声刺耳的金属刮擦声,连一道划痕都没留下。

狮烈转过身来,独眼里闪过一丝嘲讽,左手猛地一挥,一巴掌拍在妙妙的肩膀上。那一巴掌的力道大得惊人,妙妙只觉得自己的肩膀像是被一头蛮牛撞了一下,整个人被拍飞出去,在空中翻了几个跟头,重重地摔在地上,滑出去好几丈远。

“妙妙!”李食米惊呼一声,连忙跑过去扶她。

妙妙从地上爬起来,嘴角已经渗出了一丝血迹,左肩的骨头传来一阵剧痛,整条手臂都在发麻。她咬着牙,推开李食米的手,摇摇晃晃地站起来,盯着狮烈,眼神里满是不服输的倔强。

狮烈看着她那副样子,咧开嘴笑了:“小猫咪,你连我一巴掌都接不住,还想当兽王?趁早滚回家去喝奶吧!”

妙妙深吸一口气,擦掉嘴角的血,正要再次冲上去,李食米忽然伸手拦住了她。他站在妙妙面前,抬起头看着那座小山一样的狮烈,那张瘦小的脸上没有恐惧,反而带着一种让人捉摸不透的平静。

“耗子精,你也要来送死?”狮烈低头看着李食米,脸上满是不屑。

李食米没有回答,他只是缓缓从腰间抽出那根竹笛,握在手里,然后抬起头,看着狮烈,轻声说了一句:“你打伤了她,我不会放过你。”

那声音很轻,轻得像是一片落叶飘在水面上,可不知道为什么,在场的每一个妖怪都听得清清楚楚。妙妙站在他身后,看着他那瘦小的背影,心里忽然涌起一股说不清道不明的感觉。

狮烈大笑起来,笑得前仰后合,眼泪都快出来了:“一只耗子精,说要为一只猫妖报仇?哈哈哈!笑死我了!你们俩是串通好了来逗我笑的吗?”

他的笑声还没落,李食米动了。

他的速度快得几乎看不见,像是一道灰色的闪电,瞬间出现在狮烈面前,手中的竹笛直点狮烈的咽喉。狮烈虽然体型庞大,但反应也不慢,他猛地一偏头,躲开了那一击,同时挥刀横扫,想要将李食米拦腰斩断。可李食米的身法诡异至极,他的身体像一片没有重量的羽毛,顺着刀锋带起的风势飘了起来,在空中翻转了一圈,双脚在狮烈的刀背上轻轻一点,整个人又朝狮烈的面门扑了过去。

狮烈被他这种打法弄得有些手忙脚乱,他虽然力量惊人,但速度和灵活性远不及李食米。李食米像一只灵活的跳蚤,在他身边上下翻飞,手中的竹笛每一次出击都精准地落在他的要害上——眼睛、咽喉、腋下、膝盖窝、脚踝,全是甲胄覆盖不到的地方。狮烈被他点得又疼又麻,怒吼连连,挥舞着砍刀乱劈乱砍,可连李食米的衣角都碰不到。

围观的妖怪们看得目瞪口呆,整个广场安静得只剩下狮烈的怒吼和李食米竹笛破空的声音。妙妙站在擂台上,眼睛一眨不眨地盯着李食米的身影,心里翻涌着惊涛骇浪——这只耗子精,他之前跟自己比赛的时候,根本就是在放水!以他现在的速度和攻击力,如果他在之前的对决里用出全力,自己恐怕连一轮都赢不了。

狮烈越打越烦躁,他猛地大吼一声,浑身的妖气爆发出来,金色的鬃毛根根竖起,整个人像是燃烧起来了一样,一股狂暴的威压朝四面八方扩散开来。他双手握住砍刀,用尽全力朝李食米劈了下去,这一刀带着毁天灭地的气势,刀锋所过之处,空气都被撕裂了,发出尖锐的破空声。

李食米没有闪避。

他站在原地,双手握住竹笛,将笛子横在身前,闭上了眼睛。就在那把砍刀即将劈到他头顶的瞬间,他猛地睁开眼,一股强大的妖气从他身上爆发出来,那妖气浓烈得几乎凝成了实质,在他周身形成一道灰色的光柱。他双手猛地往前一推,那根竹笛发出一声尖锐的鸣叫,一道灰色的光刃从笛子前端射出,与狮烈的砍刀正面碰撞在一起。

轰的一声巨响,整个广场都在震动。灰色的光刃与金黄色的刀芒碰撞在一起,爆发出一片刺目的光芒,强大的冲击波向四周扩散开来,将围观的一些妖怪掀翻在地。光芒散去之后,众人看见狮烈手中的砍刀上出现了一道裂缝,那裂缝迅速蔓延开来,从刀尖一直延伸到刀柄,紧接着整把砍刀碎裂开来,化作无数碎片掉落在地。

狮烈瞪大了那只独眼,难以置信地看着手中光秃秃的刀柄,嘴巴张得老大,半天说不出话来。

李食米收回竹笛,缓缓吐出一口气,看着狮烈,平静地说了一句:“你输了。”

狮烈愣了好一会儿,然后猛地跪了下来,双手撑在地上,低着头,浑身颤抖着,发出低沉的笑声。那笑声越来越大,最后变成了仰天大笑,笑声里既有不甘,也有几分敬佩:“好!好一个耗子精!我狮烈服了!这兽王之位,你当得起!”

他说着,站起身,朝李食米拱了拱手,然后转身带着他那帮手下大步离开了广场。那些跟着他一起来的妖怪们面面相觑,最终还是跟着他一起走了。

广场上安静了几息,然后爆发出震耳欲聋的欢呼声。妖怪们纷纷涌上前来,将李食米围在中间,有人拍着他的肩膀,有人大声喊着“新兽王”,有人把他抬了起来,高高抛向空中。李食米被抛得晕头转向,脸上却忍不住露出了笑容。

妙妙站在擂台边缘,看着被众妖簇拥的李食米,心里五味杂陈。她走下擂台,走到老山羊精面前,深吸了一口气,说:“裁判,我弃权。”

老山羊精愣了一下:“妙妙帮主,你说什么?”

“我弃权。”妙妙重复了一遍,语气平静,“我不是他的对手。之前那十几轮比赛,他一直在让着我。以他的实力,想赢我根本用不了三招。我不想占这个便宜,这兽王之位,他实至名归。”

老山羊精看了看妙妙,又看了看被众妖高高抛起的李食米,点了点头,拿起羊皮纸,在上面写了一行字,然后高声宣布道:“妙妙帮主主动弃权,本届兽王选拔赛的最终获胜者是——李食米!”

广场上的欢呼声更响了,妖怪们将李食米抛得更高了,有人放起了烟花,五颜六色的光芒在夜空中绽放,照亮了整座妖怪动物城。李食米被人群簇拥着,目光却穿过人群,落在了擂台边缘那道银白色的身影上。他看到妙妙转过身,朝广场外走去,她的背影在夜色中显得有些孤单。

他想喊她,可周围的声音太大了,他的声音淹没在欢呼声和烟花声中,妙妙头也不回地走远了。

第二天,妖怪动物城举行了一场盛大的登基仪式。李食米穿着一件金色的龙袍,头戴一顶镶嵌着宝石的王冠,坐在高高的兽王宝座上。城里的啮齿动物们激动得热泪盈眶,纷纷跪地朝拜——这是妖怪动物城历史上第一位耗子兽王,他们这些被其他大型妖怪欺负了无数代的小型啮齿动物,终于有了自己的王。其他动物妖怪们也纷纷表示欢迎,毕竟李食米昨天打败狮烈的那一战,已经证明了他的实力,妖怪动物城向来信奉强者为尊,谁拳头硬谁就是老大。

登基仪式结束后,猴子宰相捧着一卷圣旨走到李食米面前,展开圣旨,高声宣读道:“奉天承运,兽王诏曰:今有河马家族之女,贤良淑德,品貌端庄,特封为兽王妃,择日完婚,钦此!”

李食米愣住了,他转头看着猴子宰相,压低声音问道:“宰相,这婚事……能不能不办?”

猴子宰相捋了捋胡子,同样压低声音回道:“陛下,河马家族是城里的名门望族,掌控着城西最大的铁矿和城南一半的粮田。您刚登基,根基不稳,若能跟河马家联姻,便能得到他们的支持,这对您稳固权力至关重要。老臣斗胆劝陛下一句,为了大局,这婚事还是办了为好。”

李食米沉默了好一会儿,最终叹了口气,点了点头。他坐在宝座上,目光望向远方,心里却想起了那个穿着一身银白色劲装、站在擂台上朝他挑眉挑衅的猫妖。他知道,从今天起,他跟妙妙之间,可能就真的不可能了。

朱蓬春站在广场外围,看着登基仪式结束,转头对身边的妙妙说:“李兄弟当上兽王了,还要跟河马家的姑娘结婚,看来这里没咱们什么事了。要不咱们回客栈吧?”

妙妙摇了摇头,目光望向王宫的方向,轻声说:“朱先生,我想在这里多待几天,看看庆典。”

朱蓬春想了想,觉得也有道理。新兽王登基,城里肯定会有好几天的庆典活动,街上到处张灯结彩,各种表演和集市热闹非凡,难得来一趟,不好好逛逛确实可惜。他点了点头说:“行,那咱们就多待几天,好好玩玩。”

妙妙笑了笑,说:“朱先生,我一个朋友也住在城里,约了我今天去她那里坐坐,咱们分开行动吧,晚上在民宿碰头。”

朱蓬春没多想,点了点头,独自一人沿着街道逛了起来。

街上的景象确实热闹非凡。每家每户的门前都挂起了红灯笼,街道上方拉起了彩色的布幔,卖小吃的摊子比平时多了好几倍,烤串的香味、糖炒栗子的甜香、炸丸子的油香混杂在一起,勾得人直流口水。几个猴妖在街角表演杂耍,一只狐妖在弹着琵琶唱着小曲,几只兔妖在分发免费的糖果,整座城沉浸在欢乐的海洋里。

朱蓬春逛了半个时辰,路过一个小摊子时停下了脚步。那摊子不大,摆着一张破旧的木桌,桌上铺着一块发黄的红布,上面摆着几个瓷瓶和一堆草药。摊主是一只老乌龟妖,背着一个厚实的龟壳,戴着一副老花镜,正低着头打瞌睡,嘴里还流着口水。

朱蓬春的目光落在桌上一个青花瓷瓶上,那瓷瓶上贴着一张红纸,上面写着几个字——龙精虎猛雄根神水。他好奇地拿起瓷瓶,打开瓶塞闻了闻,一股浓郁的药酒味扑鼻而来,里面还夹杂着一丝淡淡的麝香味。

老乌龟妖被瓶塞声惊醒,抬起头,看见朱蓬春正拿着那瓶药水端详,眼睛一亮,连忙堆起笑脸:“这位客官好眼力!这瓶龙精虎猛雄根神水可是老夫的镇店之宝,用了七七四十九味珍贵药材,泡了九九八十一天,男人喝了,能把女人干上天!”

朱蓬春听了,忍不住笑了笑。他想起李食米马上就要跟那个大河马结婚,那只母河马体型庞大,李食米那小身板,在床笫之间怕是有些吃力。他想了想,掏出几两银子,把那瓶药水买了下来,又找摊主要了一个精致的礼盒装好,准备当作贺礼送给李食米。

他一路打听着来到王宫外面,向守卫说明了来意。守卫进去通报了一番,出来说兽王正在忙着处理政务,但听说朱先生来了,很高兴,让守卫把贺礼收下,等兽王忙完了再亲自道谢。朱蓬春把礼盒交给守卫,转身离开了王宫。

而在王宫的另一边,妙妙隐身进入了王宫内部。她身为猫妖,潜行的本事本就一流,再加上隐身的法术,王宫里的守卫根本察觉不到她的存在。她在王宫里闲逛了一圈,正打算离开的时候,忽然听见一阵压抑的哭声从一间偏殿里传了出来。

妙妙循着声音找过去,发现那间偏殿的门虚掩着,里面坐着一只体型庞大的母河马妖。那母河马穿着一身华贵的红色嫁衣,头上戴满了金银首饰,可脸上却满是泪痕,眼睛肿得像两个核桃,正坐在床边低声抽泣。

妙妙现出身形,走到那母河马面前,轻声问道:“你怎么了?为什么哭?”

母河马吓了一跳,抬起头看见一个陌生的猫妖站在自己面前,愣了一下,擦了擦眼泪,哽咽着说:“你……你是谁?怎么进来的?”

“我叫妙妙,是来参加兽王选拔赛的。”妙妙在她对面坐下,语气温和,“我听见你在哭,就过来看看。你有什么难处,可以跟我说说。”

母河马犹豫了一下,最终还是忍不住,将心里的话一股脑儿倒了出来。原来她早就有了心上人,是一只斑马妖,两人从小一起长大,青梅竹马,早已私定终身。可她父亲嫌弃斑马妖家道中落,配不上河马家族的门第,死活不同意两人在一起。如今她被父亲许配给新兽王,心里万般不愿,却又不敢违抗父命,只能躲在这里哭。

妙妙听完,拍了拍胸脯说:“你别哭了,这件事包在我身上。我去跟兽王说,让他取消这桩婚事。”

母河马吓了一跳,连忙摆手说:“不行不行!兽王要是怪罪下来,那可是杀头的大罪!我不能连累你!”

“你放心,我跟兽王认识,他不会把我怎么样的。”妙妙笑了笑,站起身朝门外走去,“你在这里等着,我去去就回。”

母河马看着妙妙的背影,心里既感激又担忧,最终咬了咬牙,站起身,趁守卫不注意,悄悄溜出了王宫。她在宫外找到了那只斑马妖,两人相拥而泣,然后手拉着手消失在了夜色中。

妙妙隐身站在宫墙上,看着那对情侣相拥离去的背影,嘴角忍不住露出一个笑容。她跳下宫墙,开始发愁——自己把新娘给放跑了,这下可怎么跟李食米交代?

她想了想,忽然有了一个主意。她回到民宿,翻出自己那件白色半透明的古装婚纱,又找了一块白色的头纱,穿戴整齐之后,将头纱蒙在脸上,遮住了自己的面容。然后她悄悄潜回王宫,找到了李食米的婚房。

婚房里,李食米正坐在一张大椅上,眼神黯然,低着头不知道在想什么。两个宫女领着“河马妃”走了进来,恭敬地说:“陛下,河马妃娘娘到了。”

李食米抬起头,看了一眼那个蒙着头纱的身影,挥了挥手说:“你们退下吧。”

两个宫女行了个礼,退出房间,关上了门。

房间里只剩下李食米和妙妙两个人。烛光摇曳,映在妙妙那层白纱上,勾勒出她模糊的轮廓。李食米看着那个身影,叹了口气,开口说:“河马妃,本王知道你有喜欢的人。你不必委屈自己,本王允许你离开,去跟你那只斑马成亲。本王会下旨,保证你们俩的姻缘,你父亲不敢反对。”

妙妙愣了一下,她没想到李食米会说出这样的话来。她压下心里的惊讶,用假声模仿着河马的声音说:“陛下这是嫌弃妾身吗?若是如此,妾身回去定会被父亲责难。”

“不会的。”李食米站起身,走到窗边,背对着她,声音里带着一丝苦涩,“本王会下旨,说本王自愿解除婚约,与你无关。你只管放心去跟你喜欢的人在一起就好。”

妙妙看着他那个落寞的背影,心里涌起一股说不出的感觉。她轻声问道:“陛下为何要这样做?您就不想娶一个王妃吗?”

李食米沉默了好一会儿,才低声说:“本王心里已经有喜欢的人了。她是一只猫妖,叫妙妙。虽然本王知道,她可能永远都不会喜欢我,但本王还是想等她。哪怕等不到,本王也不愿意随便娶一个不喜欢的女人。”

妙妙站在他身后,听着他这番深情告白,心脏在胸腔里剧烈地跳动着,几乎要从嗓子眼里跳出来。她伸手揭开头纱,露出自己那张绝美的脸,声音里带着一丝颤抖:“你说的是真的吗,小耗子?”

李食米猛地转过身,看见站在烛光中的妙妙,整个人像是被雷劈了一样,愣在原地。那张他朝思暮想的脸,此刻正站在他面前,穿着一身白色半透明的古装婚纱,在烛光中美得像是从画里走出来的一样。他的眼眶一下子就红了,一个箭步冲上去,一把将妙妙抱进怀里,抱得紧紧的,像是要把她揉进自己的身体里。

“妙妙!你怎么会在这里?”李食米的声音又哭又笑,激动得浑身发抖。

妙妙被他勒得喘不过气来,伸手拍了拍他的背,笑着说:“我把你那个河马妃放跑了,只好自己来顶替了。怎么,不欢迎?”

“欢迎!当然欢迎!”李食米松开她,双手捧着她的脸,看着她那双妩媚的猫眼,心里涌起一股前所未有的幸福感。

他低头看着妙妙身上那件白色半透明的古装婚纱,薄薄的布料下能隐约看见她雪白的肌肤和纤细的腰肢,领口开得很低,露出胸前那道深深的沟壑。他的目光顺着她的脖颈一路往下,最后落在她那圆润饱满的翘臀上,只觉得自己的呼吸越来越急促,下半身那根巨根猛地抬起了头,在龙袍下撑起一个巨大的帐篷。

妙妙感受到他身体的变化,脸一下子红了,伸手在他胸口轻轻捶了一下:“你……你别乱来啊。”

李食米咽了口唾沫,目光落在桌上那个礼盒上。那是朱蓬春送来的贺礼,守卫已经送到了婚房里。他走过去,打开礼盒,看见里面是一瓶青花瓷瓶,上面写着“龙精虎猛雄根神水”几个字。他以为是普通的药酒,正好口渴,便打开瓶塞,仰头喝了几口。

那药酒一进喉咙,就像一团火顺着嗓子眼烧到了胃里,紧接着一股滚烫的热流从他小腹处升腾起来,瞬间流遍了全身。李食米只觉得自己的血液都在沸腾,那根巨根在药力的催动下变得更加粗壮,更加坚硬,青筋暴起,龟头涨得通红,像是一根烧红的铁棍,几乎要把裤子撑破。

妙妙看见他那副样子,吓了一跳,连忙问道:“你喝了什么?”

李食米喘着粗气,指了指桌上的瓶子:“你……你朱哥哥送的贺礼……”

妙妙看了一眼那瓶子的标签,脸一下子红到了耳根,心里暗骂朱蓬春这个不靠谱的家伙,送什么不好,偏偏送这种东西。她还没来得及说话,李食米已经扑了上来,一把将她搂进怀里,滚烫的嘴唇压在她的嘴唇上,贪婪地吸吮着她的唇瓣。

妙妙被他吻得喘不过气来,双手撑在他的胸口,想要推开他,可李食米那瘦小的身体此刻却像是铁铸的一样,纹丝不动。她能感觉到那根巨根正顶在自己小腹上,滚烫的温度隔着几层布料都能感受到,让她浑身酥麻,双腿发软。

李食米松开她的嘴唇,低头看着她,那双小眼睛里燃烧着熊熊的欲火,声音沙哑地说:“妙妙,给我,好吗?”

妙妙看着他那双满是渴望的眼睛,心里那股防线终于崩塌了。她闭上眼睛,微微点了点头,轻声说:“轻点……”

李食米将她横抱起来,放到床上,然后俯下身,先是将脸埋在她双腿之间,隔着那层薄薄的婚纱,深深地吸了一口气,那股浓烈的雌性猫骚味钻进他的鼻子里,让他浑身的血液都在沸腾。他张开嘴,隔着婚纱含住了她双腿之间那道肥嫩的鲍鱼穴,用力吸吮着,舌头在那柔软的阴唇上滑动,将那层薄薄的布料都浸湿了。

妙妙的身子剧烈地颤抖着,嘴里发出压抑的呻吟声,双手紧紧抓着床单,指节泛白。她能感觉到李食米的舌头隔着布料在她的穴口上游走,温热的触感让她整个人都酥软了,花房深处分泌出大量的蜜液,将那层薄纱浸得湿透。

李食米抬起头,伸手掀开她的裙摆,露出那两片已经被蜜液浸得湿漉漉的阴唇。他俯下身,将脸凑到那肥嫩的穴口前,伸出舌头,沿着那道肉缝缓缓舔过,从会阴一直舔到阴蒂,然后含住那颗小小的花蕊,用力吸吮起来。

“啊……别……别舔那里……”妙妙的身子猛地弓了起来,嘴里发出一声高亢的呻吟,双手抓住李食米的头发,也不知道是想推开他还是想按紧他。

李食米舔了好一会儿,直到妙妙的蜜液流了他一脸,他才抬起头,脱掉自己身上的龙袍,露出那根已经被药力催得粗壮无比的巨根。那根东西足有四十公分长,粗得像婴儿的手臂,上面布满了密密的青筋,龟头大得像一颗鸡蛋,顶端泛着暗红色,散发出浓烈的雄性气味。

妙妙看见那根东西,瞳孔猛地缩了缩,呼吸一下子变得急促起来。她虽然见过王疙瘩的那根巨根,但李食米这根在药力的作用下,比王疙瘩的还要粗长几分,她心里涌起一股说不出的恐惧和期待。

李食米将巨根的顶端对准了她双腿之间那道已经被蜜液浸透的穴口,龟头轻轻抵在穴口,微微往里陷了一点。妙妙连忙伸手在穴口处布下一层淡金色的法力结界,想要挡住他的进入。

可那根巨根在药力的催动下,凶悍得惊人。李食米腰身猛地往前一挺,那层法力结界像是纸糊的一样,被龟头直接捅破,整根巨根一插到底,深深没入了妙妙的花房深处。

妙妙的身子猛地弓了起来,嘴里发出一声高亢的尖叫,那声音又痛又快,在婚房里回荡着。她的双手死死抓住李食米的肩膀,指甲几乎掐进了他的肉里,双腿夹紧了他的腰,整个人都在剧烈地颤抖。

李食米趴在她身上,大口大口地喘着气,那根巨根在她体内感受着那份紧致和温热,几乎要让他当场缴械投降。他咬着牙,强忍住那股射精的冲动,开始缓缓抽动起来。

妙妙的娇喘声在婚房里此起彼伏,一声高过一声。那根巨根在她体内横冲直撞,每一次都顶到她花房的最深处,撞得她花心发麻,整个人都像是要被贯穿了一样。她的蜜液顺着大腿往下淌,将床单浸湿了一大片,空气中弥漫着淫靡的气味。

门外路过的两个宫女听见里面的动静,互相看了一眼,掩嘴笑了笑,其中一个低声说:“看来兽王身体勇猛得很,过不了多久,应该就会有王子或公主出生了。”

另一个宫女也笑着附和道:“是啊,咱们兽王虽然个子小,但那方面的本事可真不小。听这动静,河马妃娘娘怕是招架不住了。”

两人说说笑笑地走远了,留下婚房里那一声高过一声的娇喘和肉体碰撞的啪啪声,在夜色中久久回荡。

章节 2

时光荏苒,转眼间朱蓬春已经二十三岁了。

这十二年里,他一个人守着那间老屋,日出而作日落而息,日子过得平淡如水。太白金星当年留下的二十两金子他一直没舍得花,藏在炕洞里最隐秘的地方,用油布包了一层又一层。直到他十八岁那年,村里闹了一场蝗灾,庄稼颗粒无收,他实在待不下去了,才咬咬牙取出那二十两金子,背着一个破包袱,一路走到了海州城。

海州城是东海边上最大的城池,城墙高耸,街道宽阔,商铺林立,人来人往热闹非凡。朱蓬春第一次进城的时候,眼睛都看花了,街上卖什么的都有,糖葫芦、捏面人的、耍猴戏的,还有那些穿着绫罗绸缎的富贵人家坐着轿子从街上过,前后跟着好几个丫鬟仆人。朱蓬春站在街边看了半天,心里想,这城里的日子比村里好过多了,不如就在这里安顿下来。

他用那二十两金子盘下了城西一条巷子里的小客栈。那客栈不大,前头是三间门面,后面带着一个小院子,院子里有两间厢房和一间厨房,院子角落里还有一口水井。客栈原先的老板是个老头子,因为儿子在京城做了官要接他去享福,这才急着把客栈盘出去。朱蓬春跟老头子谈了半天,最后以十八两金子的价钱把客栈买了下来,剩下二两金子留着做本钱。

客栈的名字叫“春风客栈”,是原先的老板起的,朱蓬春觉得这名字挺好的,就没改。客栈的生意不算好也不算差,平日里住店的客人不多,大多是些走南闯北的行商,或者赶考的穷书生。朱蓬春为了省钱,整间客栈就他一个人管,既当老板又当伙计,早上天不亮就起来打扫院子、烧水,中午要给客人做饭,晚上还要守着柜台算账。有时候忙不过来,他就干脆不接客人,反正一个人吃饱全家不饿。

太白金星当年临走前,除了那二十两金子,还给了朱蓬春一只银色的手镯。那手镯看起来普普通通,像是银子打的,上面刻着一些细小的花纹,戴在手腕上凉丝丝的。太白金星说,这手镯能帮他压制体内的妖气,只要戴着它,就不会在外人面前露出猪妖的模样。朱蓬春试过几次,有一次他跟隔壁杂货铺的王掌柜一块去喝酒,席间来了个唱小曲的姑娘,生得水灵灵的,朱蓬春多看了两眼,心里正有些荡漾,忽然想起自己没戴手镯,吓得赶紧找了个借口跑回家,戴上手镯才敢回去。从那以后,他再也不敢不戴手镯了,就连洗澡的时候都戴着,生怕哪天一个不留神就出了事。

这天傍晚,朱蓬春正在柜台后面算账。秋天的天黑得早,才酉时三刻,街上就已经暗了下来。朱蓬春点了一盏油灯,就着昏黄的灯光,拨弄着算盘珠子,嘴里念念有词。今天客栈里住了两个客人,一个是贩卖布匹的商人,一个是进京赶考的书生,一晚上房钱加上晚饭钱,总共收了二钱银子,刨去成本,能赚一钱银子出头。朱蓬春在账本上歪歪扭扭地记了一笔,满意地点了点头。

就在这时,客栈的门被人敲响了。

那敲门声不急不缓,笃笃笃三声,间隔均匀,像是很有教养的人在敲门。朱蓬春放下毛笔,抬头看了看门口,心想这时候了还有人来投宿,倒是个意外之喜。他站起身,走到门口,拉开木门,一股凉风灌了进来,吹得桌上的油灯晃了晃。

门口站着一个女子。

那女子穿着一身雪白的纱衣裙,肩上披着一件淡青色的披风,头上戴着一顶斗笠,斗笠边缘垂下一层薄薄的白纱,遮住了大半张脸。她身量极高,朱蓬春站在她面前,竟然只到她下巴的位置,目测这女子少说也有一米七八。她手里提着一个精致的包袱,腰间挂着一块玉佩,看起来不像是一般人家的姑娘。

朱蓬春还没来得及开口,那女子突然一把掀开斗笠上的白纱,露出一张绝美的面容。她生着一双秋水般的眼睛,鼻梁高挺,嘴唇丰润,皮肤白得像上好的羊脂玉,细腻得看不见一丝毛孔。她戴着一副金丝边的眼镜,镜片后面那双眼睛亮晶晶的,像是含着两汪清泉。一身雪白的纱衣裙领口开得极低,露出胸前大片雪白的肌肤,两座饱满的峰峦高高耸起,中间那道深沟足以让任何男人移不开眼。她的腰极细,细到仿佛一只手就能握住,可到了臀部却猛地丰腴起来,圆润饱满的翘臀在纱裙下勾勒出一道诱人的弧度。最引人注目的是她头上那对晶莹剔透的龙角,像是用白玉雕成的,在暮色中隐隐泛着柔和的光。

那女子一看见朱蓬春,眼眶一下子就红了,眼泪像断了线的珠子一样往下掉。她扔下手里的包袱,一个箭步冲上来,一把抱住朱蓬春,力气大得差点把朱蓬春撞倒在地。

“朱哥哥!是我!你还记得我吗?”那女子把脸埋在朱蓬春的肩膀上,声音又哭又笑,激动得浑身发抖。

朱蓬春被她抱得喘不过气来,两只手悬在半空中,不知道该往哪儿放。他低头看着怀里这个哭得稀里哗啦的女子,闻到她身上有一股淡淡的海水味,还有一丝若有若无的龙气。他心里猛地一跳,一个尘封已久的名字从记忆深处浮了上来。

“灵儿?你是……敖灵儿?”朱蓬春的声音有些发颤。

那女子从他怀里抬起头来,泪眼婆娑地看着他,使劲点了点头:“是我!朱哥哥,是我!我回来找你了!”

朱蓬春愣了好一会儿,脸上的表情从震惊变成了狂喜。他一把抓住敖灵儿的肩膀,上下打量着她,嘴里不住地说:“长大了,你长大了,我都认不出来了!你那时候才这么高……”他用手比了比自己腰间的位置,“现在怎么长这么高了?比我高这么一大截!”

敖灵儿破涕为笑,伸手擦了擦脸上的眼泪:“龙族长得快嘛,而且我这些年一直在修炼,身高自然就上去了。朱哥哥你怎么还是这么矮?一点都不见长。”

“我哪儿矮了?”朱蓬春不服气地挺了挺胸,“我一米六七,在男人里也不算矮了。”

“好好好,不矮不矮。”敖灵儿笑着拉过他的手,“朱哥哥,这些年你过得好吗?我一直在龙宫里想办法出来,可父王看得太紧了,我费了好大的劲才说服他让我到人间历练。”

朱蓬春拉着她进了客栈,关上门,把她带到柜台后面的小桌前坐下。他给敖灵儿倒了一杯热茶,又跑去厨房端了一碟花生米和一碟桂花糕出来,这才在她对面坐下,仔细端详着她。

“你父王怎么会同意你出来的?当年他不是派了虾兵蟹将把你抓回去了吗?”朱蓬春问。

敖灵儿端起茶杯喝了一口,叹了口气说:“我回去以后,父王就把我关在寝宫里,不让我出门。我闹了好几年,绝食、砸东西、哭闹,什么法子都用过了。后来我大哥看不下去了,替我说情,父王才松了口,说只要我能在三年内修成《龙族天书》第五层,就准我出宫历练。我拼了命地修炼,终于在去年年底修成了。父王不好反悔,只好让我出来,不过他说了,只准我在人间待三年,三年后必须回去。”

“三年?”朱蓬春算了算,“那还有两年多?”

“一年多。”敖灵儿纠正道,“我已经出来大半年了,一直在找你。我去了咱们小时候待的那个村子,可村里人说你早就走了。我又打听了很久,才知道你在海州城开了个客栈。”

朱蓬春心里一暖,眼眶也有些发热。他没想到敖灵儿会这么费心费力地找他,这么多年过去了,她还记得当年的约定。

“那你现在打算怎么办?”朱蓬春问,“回龙宫吗?还是在人间转转?”

敖灵儿歪着脑袋想了想,忽然眼睛一亮,拍了一下桌子:“我不走了!朱哥哥,我留下来帮你打理客栈吧!你一个人又当老板又当伙计,多累啊。我反正也没什么事,正好可以给你搭把手。”

“你?”朱蓬春上下打量了她一眼,忍不住笑了,“你堂堂一个龙宫公主,给我一个破客栈当伙计?你父王知道了不得把我的客栈拆了?”

“他管不着!”敖灵儿一摆手,“我现在是自由身,想去哪儿去哪儿。再说了,我可不是白吃白住,我会干活的。你别看我这样,我在龙宫里学的本事可多了,洗衣做饭打扫样样都会。”

朱蓬春看她一脸认真的样子,心里有些感动,又有些犹豫。他倒不是不想让敖灵儿留下来,只是觉得有些委屈了她。这客栈条件简陋,连个像样的客房都没有,她一个龙宫公主住在这里,未免太寒酸了。

可敖灵儿根本不管这些,她站起身在客栈里转了一圈,东看看西摸摸,最后满意地点了点头:“虽然小了点,但挺干净的。朱哥哥,我住哪间房?”

朱蓬春见她心意已决,也不再推辞,带着她去了后院。院子里的两间厢房,一间是他自己住的,另一间堆着些杂物。朱蓬春把那间杂物房收拾出来,搬走了破桌子烂椅子,又把自己的被褥匀了一套出来,铺在炕上,总算是能住人了。

敖灵儿站在房门口看了看,皱了皱鼻子:“这被子太薄了,秋天夜里凉,会感冒的。”

“明天我去买床厚被子。”朱蓬春说。

“不用,我自己有。”敖灵儿说着,从腰间摘下那块玉佩,轻轻一晃,那玉佩便发出一道柔和的光芒,光芒散去之后,地上多了一个大箱子。她打开箱子,从里面拿出一床雪白的蚕丝被,又拿出一个绣着云纹的枕头,还有一套精致的茶具和几本书。

朱蓬春看得目瞪口呆:“你这玉佩……是储物法宝?”

“嗯,龙宫里的东西,不值一提。”敖灵儿轻描淡写地说,抱着被子铺在炕上,又拿出几件衣服挂进柜子里,动作麻利得很,一点都不像养尊处优的公主。

从那天起,敖灵儿就在春风客栈住了下来。

她果然没有吹牛,干活确实利索。每天早上天不亮就起来烧水,把客栈里里外外打扫得一尘不染,连柜台后面的犄角旮旯都擦得干干净净。她会做一手好菜,龙宫里学的厨艺,做出来的菜比朱蓬春做的强了不知道多少倍。她还会算账,比朱蓬春算得快多了,算盘珠子拨得噼里啪啦响,从来不出错。

客栈的生意一下子好了起来。以前一天能有两三个客人就不错了,现在每天都有七八个客人,有时候甚至住满了。那些客人好多都是冲着敖灵儿来的,她长得漂亮,说话又温柔,笑起来的时候眼睛弯弯的,像个月牙儿,谁看了都喜欢。有些年轻的男客人住了店就不想走,住了三天又住三天,朱蓬春心里明白他们是打的什么主意,但也不好说什么,毕竟人家付了房钱的。

朱蓬春和敖灵儿的相处模式,跟小时候没什么两样。朱蓬春还是把她当成那个扎着两个小辫子、在河边哭鼻子的小姑娘,该逗她逗她,该损她损她。敖灵儿也还是把他当成那个会烤鱼给她吃的朱哥哥,有什么话都跟他说,有什么心事都跟他讲。两个人一起做饭,一起打扫,一起坐在柜台后面嗑瓜子聊天,日子过得平淡又温馨。

有时候客栈不忙,朱蓬春就会关上门,带着敖灵儿去城外玩。海州城外有一片很大的芦苇荡,秋天的时候芦苇花开了,白茫茫的一片,风一吹就像浪一样起伏。还有一座不高的小山,山上长满了野柿子树,红彤彤的柿子挂在枝头,像一个个小灯笼。敖灵儿最喜欢去那里,她会变成一条小银龙,在芦苇荡上空飞来飞去,惹得朱蓬春在下面又喊又叫。玩累了,两个人就坐在山坡上,一人啃一个柿子,看着远处的夕阳一点一点沉进海里。

“朱哥哥,你说咱们是不是一辈子都能这样?”有一天傍晚,敖灵儿坐在山坡上,双腿晃荡着,忽然问了这么一句。

朱蓬春正在剥柿子皮,听了这话,手上的动作顿了顿。他抬头看了看天边的晚霞,又看了看身边这个美得不像凡人的女子,心里忽然有些恍惚。他知道敖灵儿总有一天要回龙宫的,她毕竟是龙王的女儿,不可能一辈子陪着他这个半人半妖的杂种在人间混日子。

“想什么呢?”朱蓬春把剥好的柿子递给她,“先吃柿子,别想那些有的没的。”

敖灵儿接过柿子,咬了一口,汁水顺着嘴角流下来,她伸出舌头舔了舔,样子天真又可爱。她看着朱蓬春,忽然笑了:“朱哥哥,你有没有想过娶媳妇?”

朱蓬春被她问得一愣,脸一下子就红了:“你……你个小丫头片子,问这个干什么?”

“我哪儿小了?”敖灵儿挺了挺胸,那两座饱满的峰峦在纱衣下颤了颤,“我都二十二了,在龙宫里这个年纪都该嫁人了。”

朱蓬春赶紧移开目光,不敢再看她。他咳嗽了一声,故作镇定地说:“你嫁人关我什么事?我又不是你爹。”

“你是我哥啊!”敖灵儿理所当然地说,“我嫁人当然要问问你的意见。”

“那也得先有人娶你才行。”朱蓬春随口说了一句。

敖灵儿鼓了鼓腮帮子,不服气地说:“想娶我的人多了去了,东海以西的蛟龙太子,南海的龟丞相的孙子,还有北海的鲸将军,都在我父王面前提过亲,我一个都没答应。”

“为什么?”朱蓬春好奇地问。

敖灵儿歪着脑袋想了想,最后摇了摇头:“我也不知道,就是觉得他们都不好,没有……没有朱哥哥你对我好。”

朱蓬春心里一暖,伸手揉了揉她的脑袋:“你是我妹妹,我不对你好对谁好?”

敖灵儿被他揉得眯起了眼睛,像一只被顺毛的猫,心里甜滋滋的,但她说不上来为什么会这么甜。她只是觉得,跟朱哥哥在一起的时候,比在龙宫里待着舒服一百倍。

日子就这么一天天过下去,直到有一天晚上,发生了一件让两个人都始料未及的事。

那天客栈来了几个商人,喝酒喝到很晚,朱蓬春陪他们喝了几杯,自己也有些晕乎乎的。等把那些客人安顿好,已经是亥时了。朱蓬春打着哈欠往后院走,想去厨房打盆热水洗把脸。他走到厨房门口,发现门是虚掩着的,里面亮着灯,还传来哗啦哗啦的水声。

朱蓬春心想,可能是敖灵儿在洗碗,也没多想,伸手就推开了门。

门一开,他整个人都僵住了。

厨房里没有人在洗碗。厨房正中央放着一个大木盆,盆里装满了热气腾腾的水,水面上漂浮着几片花瓣。敖灵儿正坐在木盆里,背对着门口,一头乌黑的长发湿漉漉地披散在肩上,水珠顺着她光滑的脊背往下滑,隐没在水面之下。她显然没想到有人会闯进来,听到开门声,她猛地转过头来,正对上朱蓬春惊愕的目光。

那一瞬间,朱蓬春看见了他这辈子见过的最美的画面。

敖灵儿的上半身完全暴露在空气中,湿漉漉的头发贴在肩上和胸前,那两座饱满的峰峦毫无遮掩地呈现在他眼前,雪白得晃眼,圆润得惊人,顶端的两点粉红像是初春枝头的花苞,在水汽中微微颤动着。她的身上覆盖着一些细小的龙鳞,不多不少,恰到好处地分布在身体的关键部位——锁骨下方有两片银白色的鳞片,像是两枚精致的胸针;腰侧各有三片,顺着腰线排列,勾勒出她纤细的腰肢;大腿外侧也有几片,若隐若现地藏在水中。那些鳞片在灯光下泛着珍珠般的光泽,不但没有破坏她身体的美感,反而像是天工造物一般,为这具完美的身体增添了几分神秘而高贵的气息。

朱蓬春的目光不受控制地往下滑,掠过她平坦的小腹,落在那片被水花遮掩的神秘地带,又赶紧收了回来。他的脸瞬间烧得像着了火,整个人像是被雷劈了一样,脑子里一片空白。

敖灵儿也愣住了,她瞪大了眼睛看着朱蓬春,脸上的表情从惊讶变成了羞红,那红色从她的脸颊蔓延到耳根,又蔓延到脖子,最后连她身上那些银白色的龙鳞都泛起了一层淡淡的粉色。她下意识地“啊”了一声,双手抱住胸口,整个人“扑通”一声缩进了水里,只露出一双水汪汪的大眼睛,又羞又恼地看着朱蓬春。

“对……对不起!我不知道你在洗澡!”朱蓬春终于回过神来,手忙脚乱地往后退,一把拉上厨房的门,后背靠在门板上,心脏跳得像擂鼓一样。

厨房里安静了好一会儿,才传来敖灵儿细如蚊蚋的声音:“没……没事的,是我自己没锁门……”

朱蓬春靠在门上,大口大口地喘着气,脑子里全是刚才看到的画面,怎么赶都赶不走。他使劲拍了拍自己的脸,低声骂了一句:“朱蓬春你这个混账东西,那可是你妹妹!”

他快步走回自己的房间,关上门,一屁股坐到炕沿上,双手捂住脸,只觉得浑身的血都在往头上涌。他深吸了好几口气,才勉强让自己冷静下来。他在心里告诉自己,那只是个意外,他什么都没看见,不对,他看见了,但他不能想,那是敖灵儿,是他从小看着长大的妹妹,他怎么能有那种龌龊的心思?

可越是这样告诉自己,脑子里那些画面就越清晰。敖灵儿湿漉漉的头发,雪白的肌肤,饱满的胸脯,还有那些恰到好处的龙鳞……朱蓬春使劲摇了摇头,一头栽到炕上,把脸埋在枕头里,闷闷地吼了一声。

另一边,敖灵儿从木盆里站起来,用毛巾擦干身上的水,穿好衣服。她站在厨房里,脸上的红晕久久不退,心跳得比朱蓬春还快。她伸手摸了摸自己的脸,烫得吓人。

“朱哥哥看见了……”她咬着嘴唇,心里乱成一团。她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这么紧张,按理说她跟朱哥哥关系这么好,就算被他看见了也没什么大不了的,可她就是觉得心跳加速,脸发烫,心里有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感觉。

她走到门口,犹豫了一下,还是拉开门走了出去。院子里静悄悄的,朱蓬春房间的灯已经灭了。敖灵儿站在院子里,看着那扇紧闭的房门,心里忽然有些失落。

她回到自己的房间,躺在炕上,翻来覆去怎么都睡不着。她闭上眼睛,脑海里就浮现出朱蓬春推门进来时那双瞪得大大的眼睛,那眼神里有惊讶,有慌乱,还有一种她看不懂的东西。敖灵儿把被子拉过头顶,把自己裹成一个球,心里像揣了一只小兔子,扑通扑通跳个不停。

“我这是怎么了?”她在被子里小声嘟囔着,“不就是被看了一眼嘛,有什么大不了的……可是……可是为什么我会这么在意呢?”

她想了很久很久,直到天快亮了,才迷迷糊糊地睡着。梦里她梦见自己又回到了那条小河边,朱蓬春坐在大柳树下,笑着朝她招手。她跑过去,朱蓬春忽然拉住她的手,把她拽进了怀里。敖灵儿在梦里吓了一跳,猛地睁开眼睛,发现天已经大亮了,阳光透过窗户照进来,暖洋洋的。

她坐起身,揉了揉眼睛,心里还残留着梦里的悸动。她拍了拍自己的脸颊,小声骂了一句:“敖灵儿,你发什么疯呢?”

门外传来朱蓬春的声音:“灵儿,起床了没有?早饭做好了。”

敖灵儿愣了一下,赶紧应了一声:“来了来了!”

她穿好衣服,打开门,看见朱蓬春站在院子里,手里端着一碗热气腾腾的粥。朱蓬春看见她,眼神有些躲闪,把粥往她手里一塞,低着头说:“趁热喝。”

敖灵儿接过粥,看着朱蓬春转身走进厨房的背影,心里忽然涌起一股说不出的感觉。她低头看着碗里的粥,白米粥里加了红枣和桂圆,还卧着一个荷包蛋,是她最喜欢吃的。

她端着粥站在院子里,晨风吹过来,吹起她散落在肩头的长发。她忽然笑了,笑得有些傻,有些甜,连她自己都没发觉。

章节 3

天刚蒙蒙亮,海州城还笼罩在一片灰蓝色的晨雾里,街上的铺子大多关着门,偶尔有一两声狗叫从巷子深处传来。春风客栈的门板被从里面拉开一条缝,朱蓬春探出半个脑袋,朝街上左右看了看,打了个哈欠,然后把门板一块一块卸下来,靠在墙边。

秋天的早晨已经有了些凉意,朱蓬春缩了缩脖子,搓了搓手,转身回柜台后面拿起扫帚,开始扫门口的落叶。昨夜里刮了一阵风,把街两旁梧桐树的叶子吹落了不少,金黄的叶片铺了一地,踩上去沙沙作响。朱蓬春扫了没几下,就听见身后传来轻快的脚步声,紧接着一双白嫩的手从后面伸过来,一把抢走了他手里的扫帚。

“朱哥哥,说了多少回了,早上扫地这种粗活我来干就行了,你去烧水泡茶。”敖灵儿穿着一件淡粉色的长裙,外面套了件素白的短褂,头发随意挽了个髻,几缕碎发垂在耳边,显得慵懒又好看。她抢过扫帚,麻利地扫了起来,动作又快又利落,裙摆随着她的动作轻轻摆动。

朱蓬春也不跟她客气,打了个哈欠往厨房走,嘴里嘟囔着:“你倒是勤快,比我起得还早。”

“那是,我昨天晚上睡得早嘛。”敖灵儿一边扫地一边说,“对了朱哥哥,今天街上怎么这么安静?平时这时候卖豆腐的老刘头早就开始吆喝了。”

朱蓬春走到厨房门口,回头看了一眼空荡荡的街道,也觉得有些奇怪。往常这个时候,街边的包子铺已经冒起了热气,卖菜的农人挑着担子来来往往,可今天街上别说人了,连条狗都没看见。他皱了皱眉,也没多想,钻进厨房去烧水了。

水烧到一半,朱蓬春听见敖灵儿在外面喊了一声:“咦?哪儿来这么多猫?”

朱蓬春擦了擦手,走出厨房,看见敖灵儿站在客栈门口,手里还拿着扫帚,正一脸疑惑地看着街对面。朱蓬春顺着她的目光看过去,不由得愣住了。

街对面的墙根下,蹲着十几只猫。有黑的、白的、花的、橘的,大大小小挤在一起,有的在舔爪子,有的在打哈欠,有的歪着脑袋直勾勾地盯着春风客栈的大门。那些猫的眼神很奇怪,不像普通的野猫那样警惕或者胆怯,反而像人一样,带着一种审视和打量的意味。

朱蓬春活了二十三年,在村里见过猫,在城里也见过猫,但从没见过这么多猫同时出现在一个地方,还安安静静地蹲在那里,像是在等什么人似的。他心里有些发毛,下意识地摸了摸手腕上的银手镯,确认它还在。

“这些猫是哪儿来的?”朱蓬春走到敖灵儿身边,低声问道。

敖灵儿没有回答,她的脸色变得有些凝重,双眼微微眯起,盯着那些猫看了一会儿,忽然眉头一皱,轻声说:“不对,这些猫身上有法力波动。”

“法力?”朱蓬春一愣,“你是说这些猫是……”

“猫妖。”敖灵儿的声音压得很低,一只手已经悄悄摸到了腰间的玉佩上,“而且不是普通的猫妖,它们身上的法力虽然不浓,但很精纯,里面还夹着一丝仙气。来者不善,朱哥哥你退后。”

朱蓬春心里一紧,但还是往前迈了半步,挡在敖灵儿前面。他虽然知道自己这点本事在真正的妖怪面前不够看的,但总不能让人家姑娘挡在自己前面。他清了清嗓子,正要开口问话,那些猫忽然同时站了起来,齐刷刷地转过头,看向街道的拐角处。

一阵脚步声从拐角处传来,不紧不慢,鞋底踩在青石板路上发出清脆的声响。紧接着,一个身影从晨雾中走了出来。

那是一个女子。

她穿着一身大红色的连衣裙,裙摆很阔很长,几乎拖到了地面,外面套着一件雪白的围裙,围裙的带子在腰后系成一个漂亮的蝴蝶结。她的头发又黑又直,像瀑布一样垂在腰际,头顶戴着一顶红色的帽子,帽子的形状很特别,两边向上翘起,像是猫耳朵的样子,正好把她头上那对真正的猫耳朵遮得严严实实。她的眼角抹着一抹红色的眼影,向上挑起,让那双眼睛看起来又妩媚又妖艳,像狐狸一样勾人。她的脸型小巧精致,嘴角微微上翘,笑起来的时候嘴唇弯成一个可爱的弧度,像极了猫的嘴巴。

她的个子很高,目测至少有一米七三,比朱蓬春还高出半个头。红色的连衣裙虽然宽松,看不出腰身的曲线,但她的身材比例极好,走动时裙摆下隐约可见一双修长的腿,脚上踩着一双红色的长筒高跟鞋,鞋跟又细又高,踩在青石板路上咯噔咯噔响。她的胸脯虽然没有敖灵儿那么夸张的丰满,但也鼓鼓的,形状圆润好看,在红裙下撑起一道柔和的弧度。最引人注目的是她的臀部,又翘又圆,在裙子的包裹下勾勒出一道诱人的曲线,随着她走路的动作轻轻摆动,像一颗熟透了的水蜜桃。

那女子走到那群猫前面停下脚步,那些猫立刻安静下来,一个个蹲坐得笔直,像是在等待命令。她扫了一眼春风客栈的招牌,目光最后落在朱蓬春身上,那双狐狸般的眼睛一下子亮了起来,像是看见了什么了不得的宝贝。

“朱先生!”那女子喊了一声,声音又甜又脆,带着一股子兴奋劲儿,然后她提起裙摆,踩着高跟鞋噔噔噔地朝朱蓬春跑了过来。

朱蓬春还没反应过来,那女子已经冲到他面前,一把抱住他的胳膊,整个人的重量几乎都挂在了他身上,把脸贴在他的肩膀上蹭了蹭,像一只撒娇的猫。朱蓬春闻到她身上有一股淡淡的香气,不是花香也不是脂粉香,而是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味道,暖暖的,让人觉得很舒服。

“朱先生,我终于找到你了!”那女子抬起头,一双妩媚的眼睛里亮晶晶的,像是要哭出来的样子,“你还记得我吗?我是妙妙啊!大红山猫妖帮的帮主妙妙!五年前你在山脚下救过我一命的,你还记得吗?”

朱蓬春被她摇得头晕,脑子里飞快地搜索着关于“大红山”和“猫妖”的记忆,可想了半天也没想起来。他这个人记性不算差,但五年前他才十八岁,刚从村里出来,一路上确实遇到过不少事,可救过一只猫妖这种事,他怎么一点印象都没有?

“那个……妙妙姑娘?”朱蓬春费了好大的劲才把自己的胳膊从她怀里抽出来,往后退了半步,尴尬地笑了笑,“你是不是认错人了?我好像……不记得救过你啊。”

妙妙一听这话,脸上的笑容一下子垮了,眼眶一红,委屈得像是要哭出来:“朱先生你怎么能忘了呢?五年前,海州城外三十里的大红山脚下,有一群猎户设了陷阱抓我,我中了他们的圈套,被一张铁网罩住了,是他们把你当成了过路的猎人,请你帮忙把我抬回去。你看见我被铁网勒得浑身是血,于心不忍,趁那些猎户不注意,偷偷把铁网割开一个口子把我放走了。你还记得吗?那天你穿着一件灰色的粗布衣裳,背着一个破包袱,手里拿着一根竹竿当扁担……”

朱蓬春听着听着,脑子里忽然闪过一个模糊的画面。五年前他刚离开村子,一路走到海州城外,确实经过一座叫大红山的山脚下,也确实遇到过一群猎户,他们抓到了一只……一只浑身是血的野猫?不对,那时候他看见的明明是一只野猫,怎么就成了猫妖了?

“那只野猫是你?”朱蓬春瞪大了眼睛。

妙妙使劲点了点头,眼泪终于掉了下来:“是我!那时候我刚渡完劫,法力还没恢复,变不回人形,被那些猎户当成普通的野猫抓了。要不是朱先生你救了我,我早就被他们剥皮卖钱了!我一直记着你的恩情,等我法力恢复之后,我找了你整整五年,到处打听你的下落,前几天才听说你在海州城开了家客栈,我连夜就赶过来了!”

朱蓬春听她说完,心里有些感慨。他那时候确实只是心软,看见一只猫被铁网勒得鲜血淋漓,实在不忍心,就趁那些猎户不注意偷偷放了它。他万万没想到,自己随手救的一只野猫,竟然是一只猫妖,而且还是什么“大红山猫妖帮”的帮主。

敖灵儿一直站在旁边没说话,双手抱在胸前,目光在妙妙身上来回扫了好几遍。她从小在龙宫里长大,见过的妖怪比吃过的盐还多,对妖气的感应极其敏锐。她能感觉到这个叫妙妙的猫妖确实道行不浅,身上散发出的法力波动比一般的妖怪强得多,而且正如她之前感应到的那样,那法力里面确实夹着一丝仙气。这说明这只猫妖要么是受过仙人点化,要么就是修炼了什么正统的道法,不是那种靠害人修炼的邪妖。

“你说你是来报恩的?”敖灵儿终于开了口,语气不冷不热,“报恩就报恩,带这么多猫来干什么?吓唬人啊?”

妙妙这才注意到敖灵儿,她上下打量了敖灵儿一眼,目光在她头上的龙角上停了片刻,瞳孔微微缩了缩,但很快又恢复了正常。她擦了擦眼泪,露出一个甜甜的笑容,朝敖灵儿行了个礼:“这位想必就是龙宫的敖灵儿公主吧?久仰大名。我带来的这些猫都是我的手下,它们不会惹事的,就是帮我打听消息用的。我今天来,是想求朱先生收留我,让我留在客栈里当个打杂的,报答当年的救命之恩。”

敖灵儿挑了挑眉:“你一个猫妖帮的帮主,跑来给一个小客栈当打杂的?你这恩报得也太委屈自己了吧?”

“不委屈不委屈!”妙妙连连摆手,“朱先生对我的恩情比天还大,给他当一辈子打杂我都愿意!再说了,我这人闲不住,让我整天吃喝玩乐我反而难受。我在大红山上当帮主当了好几年,早就腻了,正好趁这个机会下山体验体验人间的日子。”

朱蓬春站在中间,看看这个又看看那个,一时间不知道该说什么好。他这个人本来就心软,看见妙妙那副又哭又笑的样子,实在说不出拒绝的话。再说了,客栈的生意最近确实好了不少,敖灵儿一个人忙里忙外的也挺累的,要是多一个人帮忙,确实能轻松一些。

可他心里还是有些顾虑,毕竟妙妙是猫妖,虽然她说是来报恩的,但谁知道她心里到底打的什么主意?朱蓬春这些年经历了不少事,早就不是当年那个天真的乡下小子了,他心里明白,这世上的事,没有无缘无故的好。

敖灵儿似乎看出了他的犹豫,走到他身边,用只有两个人能听见的声音说:“朱哥哥,这只猫妖身上的法力确实不弱,但她身上的仙气也是真的,不像是装出来的。而且她要是真想害你,以她的道行,根本不用这么费劲,直接动手就行了。我看她说的八成是真话。”

朱蓬春想了想,觉得敖灵儿说得有道理。他深吸一口气,朝妙妙点了点头:“行,既然你这么说了,那就留下来吧。不过我丑话说在前头,我这客栈小,工钱可给不了多少,包吃包住,每个月二钱银子,你要是觉得委屈,现在走还来得及。”

“不委屈不委屈!”妙妙高兴得差点跳起来,一把抓住朱蓬春的手使劲晃了晃,“谢谢朱先生!我保证好好干活,绝不偷懒!”

那些蹲在街对面的猫看见自家帮主这副模样,一个个面面相觑,眼神里写满了“我们的帮主怎么变成这样了”的疑惑。其中一只体型最大的黑猫站起来,迈着优雅的步子走到妙妙脚边,用脑袋蹭了蹭她的小腿,喵喵叫了两声,像是在说什么。妙妙弯下腰,伸手摸了摸黑猫的脑袋,轻声说了句什么,那些猫便像得了命令一样,纷纷站起身,三三两两地散开了,转眼间就消失在晨雾里。

朱蓬春看着那些猫走远了,这才松了一口气,招呼妙妙进了客栈。他带她到后院,指了指那间堆杂物的屋子,有些不好意思地说:“客栈地方小,就剩下这一间空房了,里面有点乱,我收拾收拾就能住。”

妙妙探头往屋里看了一眼,里面的杂物堆得满满当当,破桌子烂椅子摞了一人高,地上还堆着几袋发霉的粮食,角落里结着蜘蛛网。她非但没有嫌弃,反而撸起袖子就往里走:“没事没事,我自己来收拾就行,朱先生你忙你的去。”

朱蓬春还没来得及说话,妙妙已经开始往外搬东西了。她力气大得很,一个人扛起一张八仙桌就往外走,高跟鞋踩在青石板地上噔噔作响,看得朱蓬春一愣一愣的。他本想搭把手,可妙妙根本不让他碰,说什么“哪能让恩人干这种粗活”,把他赶到前头去了。

敖灵儿靠在厨房门口,看着妙妙在后院里忙得热火朝天,嘴角微微翘起,也不知道在想什么。她端着一杯热茶喝了一口,慢悠悠地说:“朱哥哥,你这桃花运不错啊,又来一个美女给你当打杂的。”

朱蓬春白了她一眼:“什么桃花运,人家是来报恩的。”

“报恩就报恩呗,我又没说什么。”敖灵儿眨了眨眼睛,笑得意味深长,“不过朱哥哥,你可悠着点,别到时候恩没报完,把自己搭进去了。”

朱蓬春懒得理她,转身去厨房准备早饭了。

妙妙收拾屋子的速度惊人,不到一个时辰,那间堆满杂物的屋子就被她收拾得干干净净。破桌子烂椅子被她搬到院子角落里码得整整齐齐,发霉的粮食被她倒进筐里准备拿去喂鸡,地上的灰尘和蜘蛛网也被她扫得一干二净。她又从自己带来的包袱里拿出一块淡蓝色的布料铺在炕上,摆上一个小小的香炉,点了一根檀香,整个屋子顿时有了几分雅致的味道。

收拾完之后,妙妙换了一身干净的衣服,系好围裙,走到前头开始干活。她先是把客栈里所有的桌椅都擦了一遍,擦得锃亮锃亮的,连桌腿上的灰尘都没放过。然后她又把柜台上的账本和笔墨收拾得整整齐齐,把茶壶茶碗摆成一排,连壶嘴的方向都朝一个角度。做完这些,她又拿起扫帚把门口扫了一遍,连砖缝里的落叶都挑了出来。

朱蓬春端着早饭从厨房出来,看见客栈里焕然一新的模样,不由得愣了一下。他看了看正在门口扫地的妙妙,又看了看坐在柜台后面嗑瓜子的敖灵儿,心里忽然觉得,这日子好像越过越有滋味了。

妙妙在春风客栈住下来之后,客栈的生意更好了,好到朱蓬春都有些意外。

她这个人天生就讨人喜欢,嘴甜,会说话,见谁都笑呵呵的,叫一声“客官”能把人的骨头都叫酥了。她记性也好,客人来住过一次,第二次再来她就能叫出人家的名字,还记得人家喜欢吃什么菜、喝什么茶。那些走南闯北的行商们最喜欢这样的店家,觉得亲切,住着舒坦,一来二去就成了回头客。

而且妙妙干活确实利索,一个人能顶三个人用。她早上起来第一件事就是把客栈里里外外擦一遍,连窗台上的灰都不放过。然后去厨房帮着敖灵儿准备早饭,洗菜切菜手脚麻利得很,刀工比朱蓬春好多了,切出来的萝卜丝根根均匀。吃完早饭她又开始收拾客房,换被褥、扫地、擦桌子,一上午能收拾七八间房,还不带喘气的。

最让朱蓬春佩服的是,妙妙竟然还会算账。她虽然没读过什么书,但算起账来比敖灵儿还快,嘴里念念有词,手指头一掐,多少钱就出来了,从来不出错。朱蓬春试着考了她几回,不管多复杂的账目,她都能在眨眼之间算得清清楚楚。朱蓬春问她怎么做到的,她笑着说:“我们猫妖天生就会算数,抓老鼠的时候要算准距离和速度,算错了就抓不着了,练出来的。”

这话说得朱蓬春哭笑不得。

妙妙在客栈里待了没几天,街坊邻居就都认识她了。她这个人天生自来熟,第一天就跟隔壁杂货铺的王掌柜混熟了,第二天跟对面包子铺的刘婶子聊得火热,第三天整条街的人都知道了春风客栈来了个漂亮又能干的姑娘。有些好事的大妈还偷偷问朱蓬春,这姑娘是不是他相好的,把朱蓬春问得脸红脖子粗,连连摆手说不是。

妙妙听到这些传闻也不生气,反而笑嘻嘻地说:“朱先生是我的救命恩人,我给他当牛做马都是应该的,哪敢高攀啊。”这话说得滴水不漏,既表明了自己的态度,又给足了朱蓬春面子,让那些喜欢嚼舌根的大妈们无话可说。

日子就这么热热闹闹地过着,白天客栈里人来人往,朱蓬春在柜台后面算账,敖灵儿在厨房里忙活,妙妙在前厅招呼客人,三个人配合得天衣无缝。到了晚上,客栈关门之后,三个人就坐在后院的老槐树下喝茶聊天,妙妙会讲一些山里的趣事,敖灵儿会讲龙宫里的见闻,朱蓬春就听着,偶尔插几句嘴,笑声在院子里回荡,连天上的月亮都显得格外圆。

可到了深夜,客栈里又是另一番景象。

那天朱蓬春睡到半夜,被尿憋醒了,披了件衣服起来上茅房。他刚走到院子中间,忽然听见客栈后门传来一阵轻微的声响,像是有什么东西在挠门。朱蓬春心里一惊,以为进了贼,蹑手蹑脚地走到门后,从门缝里往外一看,不由得倒吸了一口凉气。

后门外面的巷子里,密密麻麻地蹲着几十只猫。那些猫有大有小,有黑有白,有的蹲在墙头上,有的趴在屋顶上,有的坐在路中间,一双双眼睛在夜色中闪着幽幽的绿光,齐刷刷地盯着客栈的后门。那场面说不出的诡异,朱蓬春只觉得后背一阵发凉,手里的灯笼差点掉在地上。

就在这时,妙妙的房门吱呀一声开了。妙妙穿着一件宽松的白色睡衣,头发披散着,光着脚走出来。她走到后门口,拉开门闩,那些猫立刻像潮水一样涌了进来,围在她脚边,仰着头看着她,喉咙里发出咕噜咕噜的声音。

妙妙蹲下身,伸手摸了摸离她最近的一只黑猫的脑袋,轻声问道:“今天有什么消息吗?”

那只黑猫喵喵叫了几声,声音忽高忽低,像是在说话。妙妙认真地听着,时不时点点头,脸上的表情时而严肃时而轻松。过了一会儿,她又问了那只花猫几句,花猫也叫了几声,像是在回答。就这样,妙妙跟那些猫你一言我一语地“聊”了将近一炷香的时间,最后她站起身,拍了拍手,那些猫便像来时一样,悄无声息地退出了后门,消失在夜色中。

朱蓬春站在院子中间,看得目瞪口呆。他虽然知道妙妙是猫妖,但亲眼看见她跟一群猫说话,还是觉得不可思议。妙妙关好门转过身,正好看见朱蓬春站在院子里,愣了一下,随即有些不好意思地笑了。

“朱先生,你还没睡啊?”

“我……我起来上茅房。”朱蓬春指了指茅房的方向,“你这是在……跟它们说话?”

妙妙点了点头,走到朱蓬春面前,有些不好意思地搓了搓手:“朱先生,你别误会,我没有别的意思。那些猫都是我的手下的手下,就是帮我打听消息的。我跟它们说过,不许它们打扰客栈的客人,也不许它们偷东西,就只是在夜深人静的时候来跟我汇报一下情况。”

“汇报什么情况?”朱蓬春好奇地问。

“就是一些……海州城里的消息。”妙妙的语气变得有些犹豫,“比如哪家来了什么陌生人,哪条街上发生了什么怪事,哪个角落里藏着什么不干净的东西。我让他们帮我留意这些,是为了确保客栈的安全。”

朱蓬春听了,心里有些感动,又有些过意不去。他没想到妙妙这么用心,连这种事都替他考虑到了。他本来想说几句感谢的话,可话到嘴边又觉得太见外了,最后只是伸手拍了拍妙妙的肩膀,说了句:“辛苦了,早点睡吧。”

妙妙眼睛一亮,笑得像只偷了腥的猫,甜甜地应了一声:“嗯!朱先生也早点睡!”

从那以后,朱蓬春就习惯了妙妙深夜“开会”的规矩。有时候他睡不着,会搬个小凳子坐在院子里,看着妙妙跟那些猫说话,觉得还挺有意思的。敖灵儿有时候也会出来,靠在门框上听一会儿,偶尔会插几句嘴,给那些猫提几个问题。那些猫一开始还有些怕敖灵儿,毕竟她是龙族,身上的龙气对妖怪有天然的压制,但时间长了也就习惯了,有些胆子大的还敢跳到敖灵儿腿上蹭来蹭去。

日子就这么一天天过去,春风客栈的生意越来越好,朱蓬春脸上的笑容也越来越多。他有时候会想,自己这辈子运气真是不错,虽然小时候吃了不少苦,但老天爷待他不薄,先是遇到了敖灵儿,现在又遇到了妙妙,身边有了这两个姑娘,日子过得比从前有意思多了。

可他不知道的是,这份平静的日子,很快就要被打破了。

章节 4

深秋的海州城,天高气爽,街上的梧桐叶子铺了一地金黄。朱蓬春一大早就推着那辆借来的木板车出了门,往城西的集市赶去。客栈里的米面快见底了,腌菜坛子也空了大半,敖灵儿昨晚就念叨着让他今天多买些菜回来,说是要给大家做一顿好的。

集市上人声鼎沸,卖菜的、卖肉的、卖鱼的吆喝声此起彼伏。朱蓬春在粮铺里买了三袋白米,又在菜摊上挑了几颗大白菜、一捆葱、两斤土豆,最后在肉铺割了五斤五花肉,又买了两只活鸡,用草绳拴了脚扔在车板上。他推着满满一车东西往回走,车轱辘压在青石板路上吱呀吱呀响,额头已经沁出一层细汗。

走到城西一条偏僻的胡同口时,朱蓬春忽然听见里面传来一阵闷哼声和叫骂声。他停下脚步,侧耳听了听,那声音像是有人在打架,还夹杂着几句不堪入耳的脏话。朱蓬春皱了皱眉,把板车靠在墙边,悄悄探出半个脑袋往胡同里看了一眼。

这一看,他不由得愣住了。

胡同深处,两个身材魁梧的壮汉正围着一个中年男人拳打脚踢。那中年男人缩在墙根底下,双手抱着脑袋,浑身上下被踹得全是脚印,嘴角淌着血,衣服也被撕破了好几处,露出里面黑乎乎的皮肤。朱蓬春仔细一看那人的长相,心里不由得倒吸一口凉气——那中年男人生得极丑,一张大嘴像是被刀豁开的一样,嘴唇又厚又大,像两片蛤蜊肉挂在脸上,鼻子塌得几乎看不见鼻梁,一双小眼睛挤在肥肉里,脸上坑坑洼洼的,全是麻子。他身材又胖又壮,肚子上的肥肉堆了好几层,手臂粗得像大腿,一看就是常年干力气活的人。可就是这样一个人高马大的汉子,此刻却被那两个壮汉打得毫无还手之力,蜷缩在地上像一条死狗。

“住手!”朱蓬春大喝一声,从胡同口冲了进去。

那两个壮汉听见喊声,同时回过头来。朱蓬春这才看清他们的长相,心里不由得咯噔一下。这两个人长得就不像善类,一个生着一张狭长的脸,颧骨高耸,眼珠子是黄褐色的,嘴唇薄得像刀片;另一个脸型方正,下巴宽大,额头上有一道深深的疤痕,一双眼睛里透着一股子凶狠的光。两个人的身形都比朱蓬春壮了一圈,胳膊上的肌肉鼓鼓囊囊的,一看就是练家子。

“你小子谁啊?”那个长脸汉子歪着脑袋,上下打量了朱蓬春一眼,语气里满是不耐烦,“少管闲事,赶紧滚,不然连你一起揍。”

朱蓬春虽然心里有些发怵,但面上没有露怯。他往前走了两步,挡在那中年男人身前,沉声道:“大白天的在城里打人,你们眼里还有没有王法了?”

“王法?”那个方脸汉子咧嘴笑了,露出一口发黄的牙齿,“老子就是王法!”

那长脸汉子不耐烦地摆了摆手:“别跟他废话,赶紧把这蛤蟆精收拾了,咱们还有正事要办。”

朱蓬春听见“蛤蟆精”三个字,心里猛地一跳。他下意识地回头看了一眼地上那个中年男人,那人虽然被打得鼻青脸肿,但身上确实隐隐透出一股若有若无的妖气。朱蓬春这些年跟敖灵儿和妙妙待在一起,对妖气的感应已经比从前敏锐了许多,他能感觉到这中年男人身上的妖气虽然淡,但确实是妖气不假。

可那两个壮汉身上,也同样有妖气。

朱蓬春的瞳孔微微收缩,他迅速扫了一眼四周,胡同里空荡荡的,没有别人。那两个壮汉显然也注意到了这一点,脸上的表情变得更加肆无忌惮。那个长脸汉子舔了舔嘴唇,嘿嘿笑了一声:“既然你自己送上门来了,那就别怪我们不客气了。正好,老子今天还没吃早饭呢,把你这个拉车的凡人吃了,也不会有人发现。”

“人……人怎么会吃人?”朱蓬春往后退了半步,声音有些发颤。

“谁说我们是人了?”那方脸汉子冷笑一声,双手猛地一握拳,身上的衣服突然炸裂开来,露出满是黑毛的胸膛。他的脸也开始变形,嘴巴往前突出,鼻子变长,耳朵变尖,双手变成了锋利的爪子,一条粗大的尾巴从身后甩了出来。

与此同时,那个长脸汉子也现出了原形。他的身体猛地拔高了一截,浑身上下长满了黄褐色的斑点毛发,一张脸变成了豹子的模样,眼睛里闪着绿幽幽的光,嘴角露出两颗锋利的獠牙。

一只狼妖,一只豹妖。

朱蓬春的脸色瞬间变得煞白。他虽然知道自己身体里有猪妖的精华,也见过敖灵儿和妙妙施展法术,但真正面对两只凶神恶煞的妖怪,这还是头一回。他能感觉到那两只妖怪身上散发出的妖气比他想象中要强得多,光是那股压迫感就让他双腿发软。

那狼妖咧开血盆大口,朝朱蓬春扑了过来。

就在这千钧一发之际,朱蓬春忽然想起敖灵儿教过他的一句话——妖怪打架,靠的是妖气和本能,你要是怕了,你就输了。他深吸一口气,猛地将手腕上的银手镯撸了下来,往腰间的酒葫芦上一拍。那酒葫芦是他早上出门前灌的散装黄酒,本来是准备路上渴了喝的。他举起酒葫芦,仰头灌了两大口,辛辣的酒液顺着喉咙流进胃里,一股热腾腾的酒劲瞬间冲上了脑袋。

朱蓬春只觉得脑袋嗡的一声,眼前的一切都变得模糊起来。酒劲一上来,他脑子里那些乱七八糟的念头也跟着冒了出来。他想起昨天晚上在客栈里,敖灵儿洗完澡穿着一件薄薄的纱衣从他面前走过,那湿漉漉的头发贴在雪白的脖颈上,胸前两座峰峦随着走路的动作轻轻晃动,他当时看了一眼就赶紧低下头,心跳得像擂鼓一样。后来又想起妙妙趴在柜台上算账,弯着腰的时候,那圆润饱满的臀部在裙子下勾勒出一道诱人的弧度,他偷偷瞄了一眼,脸就红到了耳根。

他越想越觉得浑身燥热,一股说不清道不明的邪火从小腹处升腾起来,瞬间流遍了全身。紧接着,他身体里的猪妖精华像是被这股邪火点燃了一样,猛地爆发出来。他感觉自己的脸在变形,鼻子往外突,耳朵变大变圆,嘴里长出了两颗獠牙,浑身上下冒出了一层黑色的鬃毛,身体也在迅速膨胀,衣服被撑得吱吱作响,双手变成了粗壮有力的猪蹄。

那狼妖和豹妖冲到朱蓬春面前,正要动手,忽然看见眼前这个瘦弱的凡人转眼间变成了一头半人半猪的怪物,一时间都愣住了。那狼妖瞪大了眼睛,脱口而出:“猪妖?”

朱蓬春此刻已经完全被妖性控制住了,脑子里只剩下一个念头——打。他怒吼一声,声音粗重得像一头真正的野猪,震得胡同两边的墙壁都在嗡嗡作响。他抡起粗壮的胳膊,一拳朝那狼妖砸了过去。那狼妖反应极快,侧身一闪,朱蓬春的拳头砸在旁边的砖墙上,轰的一声,墙面被打出一个大窟窿,碎砖乱飞。

那豹妖见状,脸色大变,从腰间抽出一把短刀,朝朱蓬春的腹部刺了过来。朱蓬春虽然变成了猪妖形态,但他的反应速度比平时快了不知道多少倍,他猛地一扭腰,躲开那一刀,同时抬起一脚,正中那豹妖的胸口。那豹妖被踢得倒飞出去,撞在胡同尽头的墙上,滑落下来,吐了一口血。

狼妖见势不妙,转身就想跑。朱蓬春哪肯放过他,大步追上去,一把抓住狼妖的尾巴,猛地往回一拽,那狼妖被拽得摔了个狗吃屎。朱蓬春骑在他身上,抡起拳头,一拳一拳地砸在他脸上,砸得那狼妖的獠牙都断了两颗,满脸是血,很快就没了动静。

朱蓬春站起身,喘着粗气,低头看了看地上那两只被打得半死不活的妖怪,又看了看自己满是黑毛的双手,心里涌起一股说不出的快感。他弯腰捡起地上的银手镯,重新戴回手腕上,那股狂暴的妖气瞬间被压制下去,他的脸和身体迅速恢复了原样,又变回了那个瘦瘦小小的客栈老板。

他揉了揉发涨的太阳穴,酒劲还没完全过去,脑袋还有些晕乎乎的。他摇摇晃晃地走到那个被打的中年男人面前,蹲下身,伸手扶住他的肩膀,问道:“你没事吧?”

那中年男人抬起头,一双小眼睛愣愣地看着朱蓬春,嘴唇哆嗦了好一会儿,才挤出一句话:“你……你也是妖怪?”

朱蓬春愣了一下,摇了摇头:“我不是妖怪,我……我只是身体里有些不一样的东西。”

那中年男人被他扶起来,靠在墙根上喘了好一会儿气,才缓过劲来。他擦了擦嘴角的血,朝朱蓬春咧嘴笑了笑,那张大嘴咧开的时候,露出满口黄牙,看起来又丑又滑稽:“我叫王疙瘩,谢谢你救了我。那俩王八蛋,我就坐在胡同里喝了口酒,他们路过的时候看了我一眼,骂我长得丑,我就回了一句嘴,他们就动手了。”

朱蓬春打量了他一眼,发现他身上的衣服虽然破破烂烂的,但料子还不错,不像是乞丐。他身上的伤看起来吓人,但其实都是皮外伤,没有伤到筋骨。朱蓬春正要说话,忽然看见王疙瘩的身体开始发生变化,他的脸在变,皮肤在变,整个人像一团被揉捏的面团一样,转眼间就变成了一只巨大的癞蛤蟆。

那癞蛤蟆足有磨盘那么大,浑身长满了黑绿色的疙瘩,背上还有几道暗红色的纹路,一双鼓出来的大眼珠子直勾勾地盯着朱蓬春,嘴巴一张一合,发出呱呱的声音。

朱蓬春吓了一跳,往后跳了半步,差点一屁股坐在地上。

那癞蛤蟆又变回了人形,王疙瘩搓了搓手,不好意思地笑了笑:“别怕别怕,我就是一只蛤蟆精,修炼了百来年,没什么大本事,就是皮糙肉厚能扛揍。兄弟,我看你也是同道中人,你刚才那副猪妖的模样可真是威风,三两下就把那俩王八蛋揍趴下了。”

“我不是妖怪。”朱蓬春又强调了一遍,但王疙瘩显然没听进去。

“兄弟,你救了我的命,我王疙瘩没什么能报答你的,就求你一件事。”王疙瘩说着,扑通一声跪在地上,把朱蓬春吓了一跳,“我没地方去了,你能不能收留我?我虽然长得丑,但我不吃人,也不害人,我就想找个地方安顿下来,干什么活都行。你看咱俩都是妖怪,互相帮衬帮衬,总比一个人孤零零的好。”

朱蓬春连忙把他扶起来,哭笑不得地说:“我真的不是妖怪,我是人,只不过身体里被仙人注入了一些妖元,所以才……”

“人也好妖也罢,反正咱俩是一路的。”王疙瘩打断他的话,一脸诚恳地说,“兄弟,你就收下我吧,我保证不给你添麻烦。等我找到去处,我就自己走,绝不多待一天。”

朱蓬春看着他那副可怜巴巴的样子,心里一软,叹了口气:“行吧,跟我回客栈吧。不过我丑话说在前头,我客栈里还有两个人,她们要是不同意,我也没办法。”

王疙瘩一听这话,高兴得连连点头,跟着朱蓬春走出胡同。朱蓬春推着板车,王疙瘩跟在后面,一瘸一拐地走着,嘴里还不住地道谢。朱蓬春回头看了他一眼,心里总觉得有些不对劲,但又说不上来哪里不对。

两人一前一后走了小半个时辰,终于到了春风客栈门口。朱蓬春把板车停好,朝里面喊了一声:“灵儿,妙妙,我回来了。”

话音刚落,敖灵儿就从里面跑了出来,她穿着一件鹅黄色的长裙,头发随意披散着,看见朱蓬春平安回来,脸上的表情明显松了一口气。可当她看见朱蓬春身后跟着的那个又丑又胖的中年男人时,脸上的笑容一下子就僵住了。

“朱哥哥,这人是谁?”敖灵儿的声音里带着明显的警惕。

朱蓬春还没来得及解释,妙妙也走了出来。她穿着一件白色的围裙,手里还拿着一把菜刀,显然是正在厨房里忙活。她一看见王疙瘩,脸色顿时大变,手里的菜刀差点掉在地上,脱口而出:“蛤蟆精?”

王疙瘩被两个美女这么盯着看,有些不好意思地低下了头,搓着手嘿嘿笑了一声:“两位姐姐好,我叫王疙瘩,是朱兄弟新收的伙计。”

“谁是你姐姐?”妙妙眉头一皱,目光冷得像刀子一样,“你身上这股味儿,隔着三条街我都闻得到。朱先生,你怎么带了个蛤蟆精回来?”

朱蓬春赶紧把事情的经过说了一遍,从他在胡同里看见王疙瘩被打,到他变成猪妖形态打跑那两只妖怪,再到王疙瘩求他收留。他说完之后,又补充道:“他也是个可怜人,没地方去了,我就想先让他住几天,等他找到去处就走。”

敖灵儿没有说话,她走到王疙瘩面前,上下打量了他几眼,目光在他身上停留了好一会儿,最后转过头,对朱蓬春说:“朱哥哥,你心太软了。这世上的妖怪,不是每个都像我和妙妙这样好说话的。”

“我知道,但他真的挺可怜的。”朱蓬春说,“再说了,他要是敢有什么坏心思,不是还有你们俩在吗?”

敖灵儿叹了口气,没有再说什么。妙妙虽然一脸不情愿,但看在朱蓬春的面子上,也不好再反对。她哼了一声,转身回了厨房,嘴里嘟囔着:“蛤蟆精,最恶心了,浑身都是疙瘩,看着就倒胃口。”

王疙瘩听见这话,脸上的笑容僵了僵,但很快又恢复了正常。他低着头,跟着朱蓬春进了客栈,目光却偷偷地扫了一圈,最后落在了敖灵儿的背影上,那双小眼睛里闪过一丝不易察觉的光芒。

晚饭是敖灵儿和妙妙一起做的,红烧肉、清蒸鱼、炒青菜、一锅热气腾腾的鸡汤,摆了满满一桌子。王疙瘩坐在桌子一角,大口大口地吃着,筷子使得飞快,嘴里塞得鼓鼓囊囊的,吃相极其难看。妙妙坐在他对面,看着他吃饭的样子,眉头皱得能夹死苍蝇,好几次想开口说他两句,都被朱蓬春用眼神制止了。

吃到一半的时候,王疙瘩夹了一块红烧肉,肉块太大,他一口没咬住,那块肉滑进了喉咙里,把他噎得直翻白眼。他猛地一伸脖子,嘴巴一张,一条巨大的舌头从嘴里弹了出来,那舌头足有半尺长,上面布满了黏糊糊的油渍和口水,在灯光下泛着恶心的光泽。那条舌头在盘子里卷了一下,把那块红烧肉卷进嘴里,然后嗖的一下缩了回去。

整个饭桌瞬间安静了下来。

敖灵儿手里的筷子停在半空中,脸上的表情像是吃了苍蝇一样。妙妙直接把手里的碗往桌上一放,站起身就走,嘴里骂了一声:“恶心死了!”

朱蓬春也愣住了,他看着王疙瘩,嘴角抽了抽,不知道该说什么好。

王疙瘩似乎完全没有意识到自己做了什么,他嚼了嚼嘴里的肉,满意地咂了咂嘴,抬头看见所有人都盯着自己看,这才反应过来,不好意思地挠了挠头:“嘿嘿,习惯了习惯了,我们蛤蟆精吃东西就是这样,改不了。”

朱蓬春深吸一口气,强忍着恶心,端起碗继续吃饭。敖灵儿却放下了筷子,说她吃饱了,起身往后院走去。

王疙瘩的目光追随着敖灵儿的背影,一直到她消失在院子门口。他的舌头不自觉地舔了舔嘴唇,喉结上下滚动了一下,那双小眼睛里闪过一丝贪婪的光芒。

夜深了,客栈里的客人早就歇下了。朱蓬春在柜台后面算完账,打了个哈欠,跟妙妙说了声晚安,就回自己屋里睡了。妙妙也回了自己的房间,关上门,屋里很快就安静了下来。

后院的东厢房里,敖灵儿正在洗澡。她打了一桶热水,倒进一个大木盆里,又往里面洒了几片花瓣,脱了衣服,整个人泡进热水中,舒服地长出了一口气。热水蒸腾出的雾气在屋里弥漫开来,她靠在木盆边上,闭着眼睛,脑子里想着今天发生的事。

那个叫王疙瘩的蛤蟆精,总让她觉得有些不对劲。虽然他说的话听起来没什么问题,但他看人的眼神让她很不舒服,特别是他看自己的时候,那双眼睛里像是藏着什么东西,让人心里发毛。

就在这时,敖灵儿忽然感觉到一股奇怪的视线。

她猛地睁开眼睛,迅速扫视了一圈屋子。窗户关得好好的,门也插着门闩,屋里除了她自己,没有别人。可她就是觉得有人在看她,那种感觉就像是被一条毒蛇盯上了一样,让她后背发凉。

“谁?”敖灵儿低声问了一句,声音里带着警惕。

没有人回答。

屋里静悄悄的,只有水面上花瓣轻轻晃动的声音。敖灵儿皱了皱眉,她运起龙族的感应之术,仔细探查了一圈,却没有发现任何妖气或法力的波动。她心里虽然还有些不安,但既然什么都没发现,也只能归结于自己多疑了。

她重新闭上眼睛,继续洗澡,但那种被窥视的感觉却始终没有消失,像一根针一样扎在她的后背上,让她浑身不自在。

在院子角落的柴房里,王疙瘩正蹲在一堆干柴后面,双手捏着一个法诀,嘴里念念有词。他的身体笼罩在一层若有若无的黑气中,整个人的气息被完全隐藏了起来,别说是龙族的感应之术,就算是大罗金仙来了,也不一定能在不刻意探查的情况下发现他。

他透过柴房墙壁上的一条细缝,死死地盯着东厢房里那个模糊的身影,那条巨大的舌头又伸了出来,在嘴唇上舔了一圈,喉结上下滚动,发出一声低沉的、只有他自己能听见的笑声。

“龙女……嘿嘿,龙女……”